一、生活的强者
罗斯福在他的《自传》第九章一开头写道:“有些人热爱户外活动,但却从来
不读书;而另一些人热爱书本,但却从未打开自然这本大书……”言外之意再清楚
不过,他把自己看成一个既读书又热爱大自然的人。这当然不是自夸之词。他确实
是个兴趣广泛、才智出众、富有生活情致的人,作为一个职业政治家,这就显得尤
为难得。他终生爱好写作、艺术和文学,对打猎、骑马、拳击、足球、摔跤和探险
也乐而不疲。
他在儿女面前是个好父亲,在妻子眼里是个好丈夫。每个人的生活都各有其特
点。罗斯福生活的特点是,轰轰烈烈地活着,决不虚度生命的每一分钟。
他早年体弱多病,不能像正常的孩子那样享受童年生活的乐趣,童年所留给他
的是一些苦涩的记忆:他不能到室外与其他孩子一起玩耍和做游戏,只得困在家里,
与书籍画册为伴。这种经验对他后来的生活道路有着潜在的影响,他之热衷于户外
活动和竞技运动,似乎是对早年生活缺憾的一种补偿。稍长,他通过顽强的身体锻
炼和各种环境的考验,造就了强壮有力的体魄,磨砺了吃苦耐劳的毅力,养成了争
勇好胜的性格,从而也就形成了乐观进取、热爱生命的人生态度。他倡导一种“艰
苦奋发的生活”,认为“一种怠惰的平静生活,一种完全是由于既缺乏热望又没有
力量去追求伟大事物而产生的平静生活,对国家、对个人都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他觉得一个人要对自己的种族承担责任,要为国家的荣誉而战斗;他宣称,“我们
的国家不需要平静安宁的生活,而呼唤艰苦奋发的战斗生活”;他把生活看成是
“伟大的历险”,人生在世,应当“采取行功,做点事情,神清志爽”,他提醒人
们:“不要浪费你的时间;要创造,要行动,不论在何处你都要有自己的位置,要
成为一个人物:采取行动吧!”他不仅注重身体与智力上的成功,而且强调品格的
修养,认为“身体的活力是好的,智力的活力更好,但品格却要高于这两者”。在
他看来,“这个共和国的普通男女如果都具有品格,那么这个共和国的未来就有了保
障”。他把自己的生活哲学概括为3 个词:
工作、战斗和生育(work,fight,breed )。他追求的是一种自强不息、奋斗
不止的人生境界。
所谓“工作”,在罗斯福看来,就是要采取行动,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以取得
人生的成功。“我总是认为,”他说,“在生活中有两种取得成功的途径……一条
途径就是做那些只有具备特殊超常才能的人方得以做的事情。当然这意味着只有一
个人能够做得到,因而是一种很少见的成功或伟大。另一条途径就是去做许多人都
能够做得到的、但事实上又没有实际去做的事情。这是一种普通的成功或伟大”。
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要脚踏实地、用心用力去工作,并不在乎其才能是否超常出众,
也照样能够实现自己的价值,找到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照样获得成功而成为伟大
的人。平心而论,罗斯福并不具备“特殊而超常的才能”,但他一生抱定信念,从
不放弃努力,一直苦苦奋斗,终于成为伟大的人物。他的成功秘诀,就是“采取行
动”,就是不懈地“工作”。
罗斯福所说的“战斗”,乃是更高一层的人生境界。他本人对战斗的渴望并不
是与生俱来的。在开始自我锻炼之前,他很厌恶战争,并不特别爱好激烈而冒险的
活动。在第一次欧洲旅行期间,他曾对参观那么多的战争遗迹表示厌倦和反感。但
自从他向自己的疾病和瘦弱进行挑战以后,他逐渐养成了爱好冒险与猛烈活动的习
惯。他认为,在培养男孩子时,应当教导他们“运用战斗的本能来为正义的事情而
战斗,……并对任何怯懦的行为加以惩处”。勇敢和战斗被他看成一个男子汉的最
高美德。不过,他所说的“战斗”,并不仅指战场上的厮杀,而具有各方面的含义。
在他看来,人必须首先向自身挑战,有勇气和毅力战胜自己的弱点和缺陷,正如他
战胜疾病与虚弱一样;其次要能经受各种环境的考验,战胜各种艰难困苦,他在西
部、在古巴和在南美的经历就是极好的例证:第三,要为国家和个人的荣誉而战斗,
战争中的英雄是人生的最大成功者他在评论马汉的《纳尔逊传》时说过,“对一个
国家来说,产生一个格兰特* 或一个法拉格特* ,要胜过1000 个狡诈的制造商或
成功的投机者”,他在这里所强调的,正是为国而战的意义。罗斯福对战斗充满渴
望,并非因为他嗜血好战,特别喜欢杀人游戏。一方面,他所理解的战斗并非仅限
于军事行动,而具有极为丰富的人生内涵,已如前述;另一方面,他认为在人生的
道路上,一个人将会遇到各种险阻和挑战,会与各式各样的对手和敌人打交道,如
果畏缩怯懦、贪图安逸,将会一事无成。可见,因此而把他视为好战分子和战争狂
人是个很大的误会。
当然,罗斯福比许多人都重视战争的意义,曾多次鼓动美国发动或参与战争,
这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他也不害怕失败,反而把失败看作是对意志的考验。他在
给乔治·奥托·特里维廉的信中说:“人生乃是一个漫长的奋斗过程,每一次胜利
不过是给下一次战斗留出场所而已,不论迟早,每个人终会遭到失败,除非死亡提
早阻止了失败的到来。”他不仅自己热爱战斗,而且还主张培养青少年的战斗精神。
他认为体育运动是一种很有意义的“战斗”方式,他不仅身体力行,而且还大力倡
导所有男子都来参加。他曾说:“我是3 个男孩的父亲,……如果我发现他们中某
个人因害怕可能摔断骨头而拒绝入选哈佛足球队踢球的荣誉,我就不认他做儿子”。
他任纽约警察局长时发现,如在居民区建立拳击俱乐部,使青年们有地方发泄过剩
的精力,还可以减少暴力犯罪现象。他还主张在军队里进行拳击训练,但反对为了
金钱的职业拳击活动。总而言之,对“战斗”的推崇和向往,表现了罗斯福性格中
强悍粗犷、好斗冒险的一面,似乎是边疆拓荒者性格的遗存。
罗斯福所说的“生育”,具有多重涵义。在生物学层面上,生育是生命延续的
途径,通过生育,生命之火才永不熄灭,“工作”和“战斗”的理想才得以在生生
不息的生命运动中得以实现。正因为如此,他才从不畏惧死亡,他相信,“只有那
些不畏惧死亡的人才应当活着;而那些对生活的乐趣和生活的责任退避三舍的人,
连死亡的资格也没有。生与死乃是同一个伟大历险的组成部分”。
在人伦的层面上,罗斯福特别重视婚姻的意义和父母对子女的亲情。他认为,
“最高尚的生活和最理想的生活,乃是婚姻生活”,这不仅是由于婚姻生活是生育
的必要条件,而且也由于婚姻生活使人的心灵得到慰藉。因此,他十分反对轻率的
离婚,要求修改婚姻法以严格控制离婚。他甚至提出,有关结婚与离婚的问题,乃
是属于联邦政府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当时美国社会处于新旧嬗变之中,婚姻家庭也
出现了新的趋势,大家庭向核心家庭的过渡正在加速,核心家庭不断增多;同时离
婚率有所上升,婚姻的稳定性大不如前。罗斯福对此颇感忧虑和不安,他觉得“家
庭纽带松弛,男男女女不再把有价值的家庭生活视为……最值得的生活,那时这个
共和国的邪恶日子就要来到了”。他信守旧式的家庭观念和婚姻观念,十分注重家
庭生活和对子女的教养。1904 年大选获胜之后,他给次子克米特写过一封信,表
达了他的生活态度:“不管事情的结果怎样,真正重要的是我和你母亲、和你们这
些孩子在一起所拥有的可爱的生活,从幸福的角度看,与此相比一切都显得微不足
道。”这也是他的幸福感的由衷流露。他拥有一个令人羡慕的美满家庭,6 个孩子
活泼可爱,妻子容貌端庄、风度高雅,是他生活和事业上的得力帮手。在孩子们眼
里,他是一个慈爱可亲的父亲。他的长子小西奥多·罗斯福后来写过一本叫做《家
庭记趣》的书,其中满怀深情地记述了他们一家人那快乐而丰富多彩的生活。他也
很注重对孩子们的教育,工作再忙也不会忘记与孩子们交流思想。他写给孩子们的
大量书信,有的记述了他与孩子们共享的欢乐时光,有的则在生活和学业上对他们
进行教导。他从不溺爱。有一次幼子昆廷改装了一辆赛车,因超速行驶被警察抓住,
罗斯福十分生气,认为昆廷给家里丢脸,建议法官罚他100 美元,并由昆廷本人来
支付这笔钱。但他有时管束得太严,令孩子们难以忍受。小艾丽斯反抗过他,小西
奥多一度几乎精神崩溃。在妻子心目中,罗斯福是个合格的丈夫,无论是夭折的艾
丽斯,还是长寿的伊迪丝,都对他爱深情笃。他用情既专且深,从未对别的女人发
生兴趣,每次谈及妻子,他的言语中总是洋溢着幸福如意之情。
在社会的层面上,罗斯福把“生育”当成关系到种族兴衰、国家强弱的重要问
题。他是个白种民族优越论者,希望白种妇女多生多育,以维持美国白人的优势,
只有如此才能增强美国的国力。因此,他对“那些已做了许多孩子的母亲的妇女怀
有极高的敬意,其尊敬的程度并不亚于对那些英勇战斗的战士和勤奋工作的男子的
尊敬”。而对那些不结婚生子的女子,他不仅十分鄙视,而且称之为民族的罪人。
他认为,如果一个民族的男子不热心工作和敢于战斗,如果妇女意识不到自己的首
要职责就是做贤妻良母,那这个民族的前途是很值得担忧的。他曾忧心忡忡地谈到,
盎格鲁- 撒克逊种族正在衰落,美国目前的最大问题是,“老土生美国人的出生率
在不断下降”。因此,他激烈批评玛格丽特·桑格倡导的控制生育运动,斥之为对
民族的犯罪。尽管生育问题具有如此之大的意义,但他并不认为所有人都有资格多
生多育,相反,那些有问题的人(wrong people)是不配留下后代的。这不免有点
血缘论的意味。
在某种意义上说,对“生育”的强调所体现的是对生命的热爱。罗斯福特别喜
欢孩子。在纽约做警察局长时,他曾与一群贫民区的孩子合影,并呼吁为他们提供
娱乐和教育设施。他在《自传》中写道:“生活中有很多值得去获取的成功。去做
一个成功的商人,或一个铁路主,或农场主,或一个成功的律师或医生;或当作家,
或做总统,或当牧场主,或是一个作战团队的上校,或去猎取大灰熊和狮子,这些
都是特别有意思和诱人的事情。但就持久不衰的兴趣和快乐而言,如果情况合理而
正常,有一群孩子则会使其他任何形式的成功和成就在相比之下都丧失重要性。”
在这里,孩子被摆到了生活中最有价值的位置上。关于孩子,还有一则趣事。有一
次,罗斯福带着自己的几个孩子,还有伦纳德·伍德的孩子,一共一大群,一起到
公园中游玩,为了不使孩子们掉进溪水里,他自己倒不慎落水。他在水里听见伍德
的孩子在大叫:“那个所有孩子的父亲掉到溪水中去了!”这使他听了很舒坦,觉
得自己真的成了个大家长。住在白宫时,为了不让孩子摔伤,他把所有的窗户都装
上了栏杆。晚年他有了外孙女和孙子,这使他获得了新的乐趣。孩子代表着新生的、
充满希望的生命,因而总能激起他的一片爱心。
不过,他提出的人生3 大要素,也显然有其不合理性。他把工作、战斗当成男
人的事情,而将生育看作妇女的天职,这实际是性别歧视的表现,曾引起不少人反
感。他把工作、战斗和生育看得高于一切,蔑视所有反对战斗、轻视工作、不重生
育的人,连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因倡导和平主义的人生哲学也常遭他的贬
斥。不过,从总的方面看,他的人生信条富于强烈的个人主义精神,表现了一种奋
斗向上、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而且,他的一生都在坚持和实践着他的人生哲学。
说到底,罗斯福是一个富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生活上,他都是
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他从不以抽象的理论为行动指南,也不把空泛虚缈的东西
作为奋斗目标,所以他强调珍惜时间,强调勤奋工作,强调采取行动。但不抱幻想
并不等于没有理想。罗斯福决不是一个目光短浅、只追求眼前利益的人,更不是仅
仅注重物质上的满足,而是努力去追求完美精神境界。他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人生
目标,为了实践自己的人生信条,有时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他十分相信道德和文化
的价值,认为人应当生活得高尚而充实。他对那些满身铜臭的阔佬和苟且投机的政
客都很鄙视。作为一个职业政治家,他固然精通政治权术和手腕,有时为达到目的
也会不择手段,但从总体上说,他比同时代的大部分政界人士都更重视知识、情操、
趣味和美好的精神生活的价值。他终生都在与那些没有理想的政客党魁周旋,但从
不把自己降到与他们同样的水平;他对他们或打或拉,使其服务于他自己的目标,
但他始终保持独立性,并未同流合污。他出身富裕家庭,一生生活部有经济上的保
障,也曾为少纳税而在居住地点上做过手脚,但他心里却很蔑视那些两眼只认金钱
的富人。他说:“我不喜欢,也肯定不特别敬重、仰慕和信任我国那些典型的巨富
豪门。我认为他们不能就外交内政提出什么有益的见解。”所以他情愿与专家学者、
文人诗客们交往。他把白宫变成了一个高雅之士的聚会之所,他也开先河地启用知
识分子参与政府工作。他本人不通经营之术,在西部开办牧牛场几乎完全破产,所
以他也“简直不能理解许多人所赋予巨额财富的那种价值”。他的看法是,“在物
质方面我们必须努力奋斗,以便为所有人争取一个广泛的经济机会,这样也就使每
个人拥有一个更好的机会来展示他所取得的成就。在精神和伦理上,我们必须努力
奋斗以促成纯洁的生活和正确的思想。我们承认身体方面的东西很重要,但我们也
认为灵魂方面的东西无可比拟地更为重要。国家生活的基石现在是,而且也必须是
普通公民的高尚个人品质”。
在社会文化观念上,他富于乐观主义精神,主张通过积极行动来消除美国社会
的弊病,来创造更美好的未来生活。他相信,尽管“倾向于邪恶的力量巨大而可怕,
但真理、爱心、勇气、诚实、慷慨、同情的力量,也比以往更为强大”。他的这种
信念,是20 世纪初美国流行的进步主义思想的典型表现。
当然,罗斯福的理想有其时代与阶级的内涵,而且他在言与行之间还有不小的
差距。他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他受到种种制约,所以,在思想和行
动上他都有不少矛盾之处,这些矛盾几乎伴随他走完一生的历程。
生活中的罗斯福是个强者。他实现了他那个时代一个美国人所能梦想的一切。
他从一个气息奄奄的病孩子成长为一个孔武有力的硬汉子,他进过哈佛,当过牛仔,
猎过大象,打过仗,探过险,做过总统,与欧洲君主、教皇打过交道,有过浪漫的
爱情体验和幸福的家庭生活,当时有谁能同时享有过这一切呢?因此,他几乎成了
那个时代“美国梦”的化身。人们称他为“典型的美国公民”、“最伟大的美国人”,
这无疑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
晚年回首往事,罗斯福几乎无所遗憾。他对自己的一生感到很满足。
他在《自传》中写道:“在酋长山我们热爱许许多多的事物,有鸟类,有树木,
有书籍,有马和来福枪,有孩子们,有辛勤的工作和生活的乐趣,总之有一切美好
的事物。”他的一生过得如此充实和丰富多彩,留下的大多是幸福美好的回忆。1912
年遇刺后,他对自己的一生做过总结,认为“没有人拥有比我所经历的生活在任何
方面都更为幸福的生活。我已做到了我十分希望做到的一些事情”。
他的确是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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