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境
阮玲玉第一次接到特区第二法院的传票是在2 月27 日庭审的前两天。看到有
生以来第一回接到的法院传自己出庭的传票,她心中真有说不出的痛苦。多年来特
别是近两年来自己一直害怕的这一天终究还是躲不过去,心中对张达民于此时提起
诉讼的险恶用心也已全然洞悉。张达民以往一直用打官司来讹诈,在经过了1 月那
场与唐季珊的诉讼之后,眼见讹诈已经不成,恼羞成怒,利用阮玲玉害怕诉讼尤其
是那种关系到个人隐私的诉讼,偏偏提起这样的诉讼,为的就是要让她在大庭广众
之下出丑。因此,阮玲玉在接到传票的时候就已打定主意,决不出庭。
但是,来自法院的传票是带有强制性的,出不出庭,不是能由阮玲玉自己说了
算的事。阮玲玉的律师和为此案聘请的律师顾问专门研究了如何能让阮玲玉免于出
庭的办法。曾任阮玲玉律师顾问的谢居三先生忆及当时的研究情形时说:
我和伍律师建议引用当时刑事诉讼法第298 条:“法院认为被告应科拘役罚金
或应谕知免诉或无罪的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陈
述径行判决。”让阮玲玉不到庭缺席判决。这条法律,是否引用,权在法官。
如不引用,被告即非到庭不可。……阮玲玉就会陷入圈套,受尽侮辱。[8]
2 月27 日那天的庭审,阮玲玉即称病而由律师代到,当庭法官虽未有所表示,
但那是因为刑事初级庭并不打算审理此案,而要把案件合并到刑事地方庭去审理,
故而阮玲玉到不到庭并不重要。两案合并到地方庭后,阮玲玉的处境显得非常不妙。
3 月初,她和唐季珊均接到了必须在3 月9 日出庭的传票。
与此同时,报纸上关于此案的报道,准确的说是以此案为引子的许多不负责任
的报道,一时间甚嚣尘上。阮玲玉虽然已经料到会有人不怀好意地来炒这个新闻,
但怎么也没有料到竟会炒到如此程度,她对张达民和一些黄色记者之间的阴谋勾结
一无所知,因此,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盆盆脏水突然迎头泼来,而她却根本无
处藏身。
所谓的“新闻”和“舆论”给予阮玲玉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张达民的忘恩负义和
恩将仇报,张达民所表现出来的只是一种无赖手段,虽然也很伤人,却还不至致命,
而报纸对阮玲玉的伤害却不是一两个无赖所能比的,它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阮玲玉
的敌视、奚落和嘲笑。使无辜的阮玲玉对“人言可畏”有了切肤之痛。对此,鲁迅
先生作过精辟的分析:
现在的报章之不能像个报章,是真的;评论的不能逞心而谈,失了威力,也是
真的,明眼人决不会过分地责备新闻记者。但是,新闻的威力其实是并未全盘坠地
的,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还是强者,所
以有时虽然吞声忍气,有时仍可以耀武扬威。于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发扬余威的
好材料了,因为她颇有名,却无力。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的
人的丑闻。上海的街头巷尾的老婆婆,一知道近邻的阿二嫂家有野男人出入,津津
乐道,但如果对她讲甘肃的谁在偷汉,新疆的谁在再嫁,她就不要听了。阮玲玉正
在现身银幕,是一个大家认识的人,因此她更是给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至少也可
以增加一点销场。读者看了这些,有的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那么漂亮,却比她
正经”;有的想:
“我虽然不及阮玲玉的有本领,却比她出身高”;……化几个铜元就发见了自
己的优胜,那当然是很上算的。但靠演艺为生的人,一遇到公众发生了上述的前两
种感想,她就够走到末路了。[9] 经过报纸的推波助澜,电影女明星阮玲玉与两个
男人的故事成了街谈巷议的中心事件,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之下,这种事毫无疑问地
被视为是生活中最大丑闻。而对名人尤其是名女人的丑闻天生最感兴趣的小市民们,
不仅借助报纸将阮玲玉的“艳闻”演绎出了多种多样的版本,而且对即将开庭的张
达民诉阮玲玉和唐季珊的案子更是异乎寻常地关注。在预定的开庭日3 月9 日前两
天,“已有人投特二法院报到处请求预领旁听券,盖恐届时拥挤,后到不能入庭旁
听瞻仰双方当事人之丰采。报到处职员答以法院系尊严之地,非戏院可以预领入场
券,拒绝所请,来人怏怏而去。”[10]也许因为索券者太多,法院无法应付,遂改
变了上次发券的做法,这回不发旁听券了。
这样的“新闻”和“舆论”终于把阮玲玉逼向了绝境,还是鲁迅先生分析得好,
“无拳无勇的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了,她被额外地画了一脸花,没法洗
刷。叫她奋斗吗?她没有机关报,怎么奋斗;有冤无头,有怨无主,和谁奋斗呢?
我们又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那么,大概就又知她的以为‘人言可畏’是真的。
……现在的报章……对于更弱者如阮玲玉一流人,也还有左右她命运的若干力量的,
这也就是说,它还能为恶,自然也还能为善。”蔡楚生也准确地记录了阮玲玉此时
的悲凉处境:
虽然正直和同情她(指阮玲玉——引者注)的人也尚大有人在——如许多热爱
她的作品和深知她的为人的人就都不是那样看法;但上海之大,她又何处去告诉,
又到何处去鸣冤?这时,她内心不能不直接地痛感到,到处都充满着对她的鄙视,
讽刺,辱骂与斥责,也到处都充满着“正人君子”的冷笑与魔鬼们凶狠阴毒的眼光
……
一向心地善良到懦弱的她,她是那样的爱惜羽毛,又是那样的爱强爱好,但是
现在她在千万人的面前,却成了莫须有的罪人,她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她是可
耻的荡妇?是罪不容诛的祸水?……她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也经不起这种狂风骤
雨的袭击!这种狺狺的“人言”,其“可畏”终于迫使连一只蚂蚁都不愿跺死的她,
而于将被所谓法院的传讯前,竟下了可怕的决心,最后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11]
的确,绝境中的阮玲玉已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只有两条路:要么出庭,受尽屈辱,
让那些黄色记者们掀起更大的恶潮把自己吞没;要么只有使自己从这个充满阴谋和
罪恶的世界上消失。其实,与其说是两条路,不如说仍是同一条路,或者说是殊途
而同归,在这两条路的尽头,都是同样两个字在等待着阮玲玉,那就是:毁灭——
艺术的、名誉的和生命的最终毁灭。究竟走哪一条路,阮玲玉也曾犹豫过,在明白
了她的出庭已不可避免,也就是说当她明白了只有两条绝路摆在她的面前的时候,
她“想之又想”,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即自我结束生命之路。
也许换一个人,选择前一条路并不一定必然导致生命的毁灭,但是对于阮玲玉
来说,生命的意义首先是名誉、事业和爱情,失去其中的一项乃至两项,尚可为余
下的而继续活下去,而这场充满阴谋的诉讼一开始就是以让阮玲玉名誉、事业及与
此有关的一切尽失为目的的,阮玲玉尚未出庭,她的名誉已遭到了恶毒的诽谤,而
作为一个电影演员,尤其是一个一贯追求进步的正派电影公司的女明星,名誉与事
业更是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名誉的丧失必将导致事业的失败,这是人人都能明白
的道理,阮玲玉的心中当然是再清楚不过的。若再被迫出庭,那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至于爱情,阮玲玉虽毕生追求,却始终未得,有时似乎触摸到了爱情,也曾经
坠人了爱河,但到头来却逃不脱是一场醒不过来的恶梦的结果。16 岁时与张达民
结合,换来的是七年磨难,至今仍深受其害;两年前爱上了唐季珊,一开始感觉良
好,可逐渐地唐季珊就露出了并不可爱的本来面目,令阮玲玉失望。自年初讼起之
后,唐季珊的言行越发让阮玲玉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爱着自己。明知自己最怕被卷
入这一类的诉讼,却执意要提起这样的诉讼,这样的男人能说还爱着自己吗?他与
张达民到底还有多少本质上的区别?阮玲玉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只是她直到最后关
头都不愿让自己承认这个答案而已。关于唐季珊苛待阮玲玉的种种表现,曾有读者
致函报刊予以披露:
自从(阮玲玉)和唐季珊结合后,唐季珊因为怕他从张达民手里把阮玲玉夺了
下来,深怕另外有人,再把阮玲玉重新夺去,所以对于阮玲玉管束得严到无以复加,
一切行动,须先征求他的同意。去年大都会舞厅开幕,请阮玲玉揭幕,阮玲玉不敢
自主,她对外人说,要唐先生答应了方才可以算数,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晓得阮
玲玉在平日是怎样受制于唐,不得自由,……
阮玲玉在没有跟唐结合以前,她是一个快乐天使,每次见了朋友,总是快快活
活的,可是后来,自从给唐诱上了的不久以后,她便失却了原有的天真,她终日郁
郁寡欢了。有时候,阮玲玉为解闷起见,在邻家玩玩竹牌,可是这事情,给唐季珊
知道,他就会立刻翻过脸来整夜的把她关在门外。在拍《香雪海》的时候,有一次,
甚至害她哭哭啼啼的在门外站了很久,幸喜其时适邻家梁家姐妹从舞场归来,才终
算把她劝进了她们的屋子里去,第二天上公司拍戏时,眼睛也还哭肿着。……
至于阮玲玉对于张达民,因为她是女子,心肠毕竟软一些,她看有时张达民窘
得太可怜了,或者被张达民逼得太厉害的时候,没办法时只有稍微救济他一下,但
每次,为此就常遭唐季珊的刻毒的妒忌和打骂,所以实际上说来,阮玲玉精神上的
痛苦是很深的。[12]这封读者来信发表于阮玲玉自杀之后,所言虽仅是阮玲玉与唐
季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皮毛小事,但从中已不难看出阮玲玉与唐季珊之间并无多少
爱情可言。
正是因为已经失去了爱情,阮玲玉才把事业看得格外重要,两年来,她总是全
身心的投入到拍片中去,而不再多考虑其他,然而,一场诉讼犹如一场超强风暴,
要把阮玲玉赖以生存的根基连根拔起,她已失去了爱情,她还将失去名誉和事业,
对于要夺走她一切的那个恶势力,她只有用自杀来作最后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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