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对峙的家族(18)
罗斯:你好像说过要让家族的一个成员来接你的班?
默多克: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吧。
罗斯:你好像说过,不管是自己的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要……
默多克:他们都需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罗斯:那现在继承人你想好了吗?是拉克伦还是……
默多克:这得看他们的表现。
罗斯:不过,当拉克伦离开新闻集团的时候,对你来说是很痛心的事吧?
默多克:如果明天我不小心被车撞了,他们4 个人也要决定到底由谁来领头。
罗斯:4 个孩子?
默多克:是的,最小的两个女儿年纪太小,还不到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
罗斯:那你现在考虑她们了吗?你曾经说过她们都是自己的孩子。
默多克:孩子们在我眼中都是平等的,在财产继承权上,他们是绝对平等的。
罗斯:你有没有因为这个决定而和家人产生不和?
默多克:没有,只是在权力分配的问题上有些矛盾。现在是处理他们的信托
人能够拥有投票权和类似的问题,你知道吧?我们每件事都解决得很愉快。
罗斯:如何决定是你个人的事情。但是,如果万一天有不测风云,比方说当
你离开这个演播室的时候就被车撞了,那是不是说这4 个孩子就得挑一个当头的
呢?
默多克:从权力的角度来说,是这样的,或者叫做领导权吧。但他们在财产
继承权上的地位是平等的。
默多克说这番话的意思是给几个年长的孩子吃一颗定心丸,两个年幼的女儿
在财产继承权上也会得到照顾,但是不会享有对新闻集团的发言权,她俩都会从
新闻集团获益,但对集团的发展方向没有话语权。新闻集团的很多顾问都表示说,
如果他们是默多克的话,在访谈节目播出的当晚可不愿意和邓文迪一起看这档节
目。
考虑到其他因素,这就意味着邓文迪不太可能成为两个年幼孩子的代理人
(两个孩子成为公司有投票权的董事)。
在一定程度上,默多克那个雄心勃勃、运行正常的家族认为它应该得到《华
尔街日报》。默多克认为在做生意方面没有雄心壮志的班氏家族不配拥有《华尔
街日报》。同样出于自己大股东身份的另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默多克觉得公司
的管理层不应该拥有控制权,毕竟公司不是他们自己的财产。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默多克和赞尼诺的契合点。
赞尼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经理人,尽管他的MBA 学位只是在一个名不见经传
的夜校拿的,但是他懂得谁拥有资本谁就掌握话语权。这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的真理,只有在那些极不正常的公司里才会出现特例。在道琼斯就存在这种情况,
掌握资本的人并没有太多的控制力,让经理人不能掌握资本的代价就是要让他们
把公司赚到的所有钱都上交。如果是资本在推动公司运转,那么资本也懂得需要
把赚到的一部分钱重新用于投资以使基业长青。鉴于报业经营的不景气局面,道
琼斯曾经考虑过出售第二大股东吉姆? 奥塔韦原来旗下的报系,道琼斯在1970年
收购了奥塔韦报系。但道琼斯的管理层也清楚,如果卖掉奥塔韦报系,那么得来
的钱马上就会进入班氏家族成员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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