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风暴”为什么? “引咎辞职”已经成为中国官场上最敏感的话语,它如同一把达摩克力斯利剑, 高悬在每个官员的头顶。如果说前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的辞职还 仅仅是给我们以非常时期的非常印象的话,那么,随之而来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 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省吉林市市长刚占标等等诸多“一把手”的落马,却 使我们不得不相信,在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继反腐风暴之后的,是问责的风暴, 有媒体惊呼“做官已经成为高风险职业”!对2004年4 月8 日出台的《党政领导 干部辞职暂行规定》,我们所能知道的是,“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 辞职”、“责令辞职”都有了严格的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 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 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党委 (党组)应当责令其辞职”。实际上,每一位已经引咎辞职的官员背后,都是 “责令辞职”在起作用。因为难以想像的细枝末节引发的重大事故,如何能让他们 找到羞赧弃去的理由呢?这也正是问责制的精髓所在:作为“一把手”,就是要 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唯有权责一致,才能建立起执政党的威信,也才能锻造出一 大批优秀的执政官员,执政为民。联想此前不久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 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有理由相信,对官员的问责, 已经走向制度化。而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整体改革,也出现了“5 +1 ”信号——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对下一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 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 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温家宝总理指出:“有权必 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已经概括了问责制的全部,为新一届政府执 政特色打下了鲜明注脚。2004年5 月29日下午,本报邀请著名党建专家李永忠、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甄小英和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凤春,会聚“21世 纪北京圆桌”第12期,就本届政府大兴问责之风的理由以及问责的体系的建立等问 题展开深入讨论。 “问责风暴”为什么? 《21世纪》:前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 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省吉林市市长刚占标,直到最近的成都公交集团总经 理朱纪常、董事长李祥生都因为重大事故中的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由此看来, 新一届政府迅速掀起的“问责风暴”已经清晰可见。首先我们对这一轮问责风暴的 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 甄小英:官员问责制实际上就是官员的责任追究制,不仅追究失职、渎职的直 接责任人,而且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者,间接责任人同样要负领导责任。 实行官员问责制对于执政党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跳出历代统治者 的兴亡周期律有重要意义。从马克思、恩格斯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起,共产党人就 确立了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当人民公仆的宗旨。但是,为什么苏共在执政74年后, 被人民所抛弃?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政党内的权力结构倒置,党员 是党内主人的权力主体地位虚化。当时的一项调查甚至表明,认为苏共代表党员利 益的仅为11%。 实施官员问责制,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有利于降低执 政成本。只对腐败分子用重刑,不促使领导者创造条件去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的土 壤条件,是一种投入多、效益差的办法。而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完善防腐机制,就 会大大提高反腐败的成效,降低反腐成本。 杨凤春:问责风暴开端是2003年的SARS事件,对于大规模问责的理由,我个人 分析基于三方面的需要,首先是基于新一届政府上任之后立威的需要。新一届政府 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有价值的政 治原则,要坚持这个原则,本身就需要依赖于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政治威望、政治基 础和政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