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度变迁的学术力量(3) 改革成本为零也就是帕累托改进。当然能否达成帕累托改进是有争论的。还有 所谓“分”和“卖”的争论,“分”就是说要把集体财产按一定比例分给大家,仿 照俄罗斯的办法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我是主张“卖”,把产权卖给大家,通过交 易来实现改革,达成帕累托改进。而“分”很可能有问题,用什么样的规则去分, 怎么保证分得更公平,都很棘手。 国有企业产权转换宜公平交易 《21世纪》:在制度经济学的实践方面,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国企改革。当时曾 经有过一场“产权”与“市场”的争论,现在看来,国企改革到底是产权问题还是 市场的问题? 盛 洪:其实产权与市场是问题的两个维度,更全面的看法就是既要产权,又 要市场。而且实际上中国改革的主要内容,简单来说,就是市场化和民营化。所谓 民营化就是产权改革。前面讲过,产权改革要靠产权的市场交易,而市场要交易有 产权的物品或资产。这两者是互补的。 姚 洋:产权与市场的问题是当时张维迎和林毅夫争论的焦点。我还是比较赞 同周其仁的观点,二者是硬币的两面,实在没有办法分开来。比如说国营企业,市 场的压力再大,可能还是搞不好,为什么搞不好呢?因为内部没有一个机制,使得 企业的领导人能负起责任来。 《21世纪》:那么如何提供一个比较好的激励机制,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呢? 姚 洋:原则上我是赞成MBO 的,因为领导不拿大股,很多改制特别是中小企 业的改制,很难达到应有的效率。但是,在中小企业里面,如果没有很好的企业治 理结构可能会出问题。因为领导者的权力很大,不容易监控。 盛 洪: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最大问题,是决定出售国有企业的人不是企业的 所有者,而是代理人,所以要避免代理人收受贿赂低价出售国有企业的问题。如果 收购企业是竞价的话,管理者只是竞争者之一,MBO 就没有问题。因为经济学坚信, 竞价程序既有效率又公正,排除了私下谈判的舞弊空间。但是,如果只是一家,如 果只有MBO ,而没有外部竞价者,就可能有问题。比较好的形式是有几个竞价者。 如果参加竞价的就一家,这时候需要有比较透明的机制,要有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 求。这种建议我们很早就向政府的有关部门提过。 张曙光:按照制度经济学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合约的组合。传统国有企业也有 合约,这种合约不是市场合约,而是计划合约,主要部分是政府强制的,有些也可 以选择,但是选择的余地比较少。比如,改革前,国有企业职工就可以选择进国有 工厂做工,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当农民。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结清和解除原来的计划 合约,重新建立和缔结市场合约,其中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约、与出资人的产权 和约、与经营者的激励合约,以及债务债权合约等等。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经营者激励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国有企业改革既然是 从计划合约走向市场合约,只要交易当事人认为他们的办法是合理的,就是有效的, 外界人士是没有办法评判的。市场经济的一个核心是什么?就是自由缔约、自由交 易、借债还钱。 张曙光:与之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解决企业的冗员和债务负担,我觉得要明 确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就是在国有企业里面,职工是第一债权人。要明白,过去 的国有资产是怎么积累起来的?低工资,职工不能积累;利润全部上交,企业没有 积累,本该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的资金国家全部拿去建了新的企业,这笔债是历史上 国家欠职工的。按照债务清偿的次序,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结清与职工的债权债务, 这样才能变“企业人”和“单位人”为“社会人”,建立起真正的市场劳动合约。 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过程中,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是 国有企业可以干的,民营企业愿意干也可以干。这才是真正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 是非歧视性的国民待遇。现在的问题不是只这样讲,而是要真正这样做。只有这样, 民营企业家才会有稳定的预期,才会建立起对政府的信任,民营经济也才能得以发 展。 《21世纪》:2003年,国资管理体制由以前的五龙治水变成国资委一家管理, 对这样一个体制性的变化,如何评价? 盛 洪:产权交易最重要的是明确谁是产权的所有者或其代表。假如一个国有 企业,有五个部门代表政府来谈判的话,那么谈判成本会非常高。国资委在法律上 被非常明确地规定是惟一的产权所有者的代表,我觉得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谈判成本。 行政部门的行为边界要确立《21世纪》:随着改革重心的转移,研究制度经 济学的学者还可以有哪些作为呢? 盛 洪:在政府体制改革方面,制度经济学大有可为。另外对其他的制度安排, 比如家庭、家族、中国家族制的企业、道德与宗教等等,都可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