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背景
纳粹的种族灭绝屠杀绝非是空穴来风。种族灭绝屠杀只不过是从德国社会中排
斥一些人类群体的最极端的做法。这一排斥政策是在长达50多年的、从科学上反对
人类平等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本世纪初以来,德国的精英分子,也就是那些受过
教育的专业人员,越来越开始接受“人类是不平等的”这一思想。遗传学家、人类
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发展出了一套人类遗传的理论,该理论与极端民族主义者的种族
主义理论相融合,形成了一个以种族为基础的政治意识形态。纳粹运动吸收并进一
步发展了这一意识形态。在他们于1933年上台后,纳粹分子制定了一个政治框架,
使得将该不平等思想转化为具体的排斥政策变为可能。同时,德国的政界、知识界
和科学界的精英分子为纳粹当局提供了顺利实施这一政策所需的合法性。
在19世纪,随着查尔斯·达尔文物种进化理论的创立,生物科学变得越来越重
要,并使得大部分科学家将人类不平等理论视为一个科学上的事实。19世纪中叶,
一个被人们广泛接受的理论认为,人类大脑的大小与人类的智力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861年,人类学家保尔·布罗卡(Paul Broca)就此断言,“智力的发
展和大脑的体积之间具有非常显著的关系。”他认为,基于这一前提进行的研究表
明:“从总体上看,成年人的大脑比老年人的大脑要大,男人的大脑比女人的要大,
杰出的人的大脑比平庸的人大脑要大,优等民族的人的大脑比劣等民族的人的大脑
要大。”
不平等的信念与美国和法国革命家所倡导的平等原则并存。当时的科学家们也
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他们构筑了“等级次序或者价值判断阶层”,将人类放到一个
单一的智力衡量标准上加以判断,因而将当时流行的偏见融人了他们的理论。作为
证明,他们还提供了虽毫无意义但却精心编写的大脑容量与被认为所具有的智力之
间的关联的资料。但这类科学资料,无论在数字上显得多么复杂,它们所记录的除
了社会偏见以外便一无所有。当时流行的偏见还认为,男人比女人要更加聪明。
社会心理学的开山鼻祖古斯塔夫·勒·邦(GustaveleBon)便是
这一观点的支持者。他于1879年说过这么一段话:“在最聪明的种族中,如在巴黎
人当中,有很多妇女的大脑在容量上与最发达的男性的大脑相比,更加接近于大猩
猩。妇女的这一劣势如此明显,以至于根本就毋庸辩论;只是在劣等的程度方面还
可以做些讨论。”
流行的偏见还将白种人较其他种族的人的优越性视为显而易见的事实,并将黑
种人置于不同种族等级次序的最底层。
1864年,德国解剖学家卡尔·福格特说的一段话反映了当时的这—偏见:“成
年黑人就其智力而言,带有几分儿童、女性和年老体衰的白人的特征。”最后,科
学家自己的偏见使得他们得出结论:有钱人和受过教育的人与位于较低社会经济阶
层的人们相比,继承了更高的智力。美国古生物学家E.D.寇普(E.D.Co
pe)也找出了4 个属于人类较低层次的群体,他们除了妇女、非白种人和犹太人
外,还包括所有“优越种族中位于社会底层的人”。
这样,19世纪的生物学提供给人们的只是一些传统的偏见。在没有任何证据的
情况下,科学家们得出结论:人类的差异是遗传性的,是不可改变的,更是不可救
药的;因为这些差异对于低贱的群体来说,会使其固有的劣性变得更为低劣。由此
看来,当时的科学反映了无知偏见的顽固性和“客观”、定量的数据在用于证明一
个先人之见时所表现出的惊人的灵活性。
达尔文的物种进化理论为认识人类提供了一个生物学基础。但在19世纪的大部
分时期里,科学界对遗传的解释同时存在着两个假设的理论。19世纪初期由琼—巴
普狄斯特·拉马克 (Jean- BaptisteLamarck)创立的理论
认为,一个人现有的特性有可能是通过遗传得来的;同时环境也可以对一个群体的
基础产生影响。这一乐观的理论为一些群体和个人通过社会变化改变自己的现状提
供了依据。但在19世纪末期,以格里高·门德尔 (GregorMendel)
的著作为基础的另一种理论逐渐占了上风。该理认为,遗传是通过一种固定不变的
形式进行的,完全不受环境的影响。这一悲观理论认定一些群体和个人具有永久性
的劣性。德国动物学家奥古斯特·魏茨曼(AugustWeismann)对门
德尔的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用‘‘独立的、不可改变的生殖细胞浆(germ
plasm)”来解释遗传。他带领其门徒试图找出构成最复杂的身体部位的单个
基因,并声称社会环境对于改变人类状况是无能为力的。但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
我们身体的几乎所有的主要特征都是建立在许多基因之间相互作用以及它们与外界
环境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的。
19世纪末期,科学家开始由称量人脑的重量转向测量人头骨及其他身体部位。
在此以前,他们以智力为标准对人类群体加以等级划分,并认为劣等的人群缺乏文
化;其后他们仍然认为这些人是不道德的、堕落的和罪恶的。人体测量学的方法还
被用来支持一个以进化为基础的新理论。德国动物学家恩斯特·黑克尔(Erns
tHaeckel)则认为,一个人从胚胎到成人的过程是人类由远古进化到现在
的一个缩影。这一理论可以用来确定一个人处于进化的何种阶段,经过测量还可发
现一个人的成熟期在什么阶段停止。通过使用人体测量学的方法,被称为犯罪人类
学之父的意大利医生西塞尔·伦布鲁索(Cesarekom— broso)对
人类犯罪的现象进行了如下解释:“罪犯是我们人类中的猿猴,他们具有解剖学意
义上的返祖特征。”
伦氏及其门徒的著作为当时的社会提供了判定犯罪的生物学基础。他的一个门
徒表示,“关于犯罪的人类学因素的研究为法律的维护者和行政管理者提供了新的、
更加可靠的发现有罪的方法。”伦氏及其门徒当时被看作是“一个积极的犯罪学学
派’’的成员,他们提出的结论导致了人们对警方和法院处理罪犯方法的重新审视。
伦氏辩称,一些罪犯一生下来便是坏人,而且无可救药。他得出结论说:“遗传现
象表明了我们对天生的罪犯的惩罚不够有效;我们不得不将他们彻底清除,甚至用
死亡的方法。”
伦氏不仅将社会底层的个人犯罪现象归咎于遗传性犯罪,而且还将整个的群体
视为罪犯,残疾人便属于这样一个群体。
他进而将癫痫症定义为罪犯的一个特征,并断言所有天生的罪犯都不同程度地
患有癫痫症。吉l\赛人也被他认定为罪犯:“他们像所有的罪犯一样虚荣,但却
没有恐惧和耻辱感。他们把挣到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喝酒和装饰上。他们常常光着脚,
却又穿着色彩鲜艳或者饰有花边的衣服;不穿袜子,却穿着黄色的鞋子。他们还具
备野蛮人和罪犯所具有的恣意浪费的特性。”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纳粹刽子手们使用了与伦氏同样的语言来针对同样的
受害者群体,包括吉卜赛人和残疾人。按照他们的逻辑,如果被定罪的罪犯身体的
外观看上去不配被称作人的话,司法人员就应考虑将他们处死。
在20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通过测量来研究人类特性的做法继续影响着生
物科学和社会科学,但是这种认为通过测量可以揭示智力的看法逐渐变得站不住脚
了。在20世纪初期,科学家们发现了一些测量人类智力的新方法。法国心理半家阿
尔弗雷德·比奈(AlfredBinet)发现,智力测验较测量头盖骨所取得
的结果更为理想,并发明了可以获取每一个人智力商数即智商(IQ)的方法。比
奈并没有把智力商数视为人类智力的精确反映,但他远在美国的追随者们——亨利·
戈达德 (HenryH.God& rd)、罗伯特·叶基斯(RobertM.
Yerkes)和路易斯·特尔曼(LewisM.Terman)则把智商测量
法进一步具体化;他们把智商看作是对一种“被称为智力的东西’’的衡量方法,
认为它代表了一个人遗传的、内在的特性,并因此无可改变地限制了一个人的发展。
其后不久,伦敦大学的两名心理学家查尔斯·斯皮尔曼(CharlesSpea
rman)和塞利尔·伯特爵士 (Sir CyrilBurt)使用了因素分
析法——一种复杂的“数学方法”,来使人们相信通过测验显示出的一个人的知识
和技能反映此人的、被称为“智力”的遗传特性。一位评论家指出了这种方法的谬
误:“统计学家有一句格言:只要是存在的,便是可以测量的;而因素分析家则加
上了另一个假定:只要是能被测量的,那么肯定是存在的。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并
非是可逆的,因此该假定也完全可能是错误的。”
当时美国的心理学家们根据智商测量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并将那些被确认为低
能的人又从上至下分为三等:上愚(mo- ron)、中愚(imbecile)
和下愚(idior)。他们认为,精神残疾是天生固有、不可改变的,这些特性
依照门德尔的遗传定律在家族中代代相传;美国的心理学家还像以前的科学家一样,
将这些发现用来‘‘证明”一些当时流行的偏见。但与其前辈所不同的是,他们建
议通过对遗传的操纵来改变人口。这样,一些心理学家便在不断升温的优生运动中,
也加入到那些与他们惺惺相惜的生物学家的阵营当中。
“优生学”一词是在1881年由英国自然学家和数学家弗朗西斯·盖尔顿(Fr
ancisGahon)创造的,并被美国当时最权威的优生学家查尔斯·戴文伯
特(CharlesB.Davenport)定义为“通过优化生育的方法来改
进人种的科学”。优生学是在社会进化论运动中发展起来的,该运动将达尔文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理论用于人类社会。在美国,社会进化论被用来为自由
的经济竞争和“适者生存”这一自然法则辩护。优生学则为这些思想提供了生物学
上的基础。通过从生物学、社会科学或者是今天所说的生命科学中汲取养分,优生
学家坚持认为,正如门德尔法则支配着诸如色盲或某种特殊血型的遗传一样,这些
法则还决定了一些社会特性的遗传。戴文伯特因此认为,一个航海癖的遗传基因便
可解释为什么一些家族的航海事业代代相传的原因;而游牧癖,即喜好不断迁移,
很显然也是遗传性的,因为像卡曼奇(Comanch)、吉卜赛和匈奴等种族群
体都具有游牧的特性。
虽然在美国各地有许多不同的优生协会和研究团体,但当时美国最重要的优生
研究和传播中心当属由戴文伯特于纽约长岛的冷泉港所创立的优生记录署(ERO)。
该署由哈里·汉密尔顿·劳弗林(tarryHamiltonLaughhn)
领导,经费则来自卡耐基、哈里曼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当时的优生运动和优生记录
署特别代表了当时新兴的职业阶层及其支持者的特殊利益。这些专业人员,包括生
物学家、遗传学家、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试图将合理的社
会规划引入人类的活动中,并确信通过生物学上的控制便可达到这一目的。
发生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的优生运动旨在贯彻两个相互关联的政策。第一,
该运动赞助调查社会特性的遗传方面的研究,特别是那些不好的社会特性的遗传,
并承担将个人、群体和民族以人类价值为标准加以分类的工作。第二,该运动倡导
通过生物学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四处游说,试图将这一方法付诸实施。
优生学研究的方法是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考察的方式来绘制家族树状结构图和
血统表。比如在美国,优生记录署调查了创造力的种族起源、飞行家的遗传世系和
外国人犯罪,并研究了一些大型家族和整个小镇的遗传模式。在英国,伯特爵士通
过实验将大量孪生婴儿分开抚养——一种优生研究最常用的方法——来试图找到最
佳遗传的途径。美国的心理学家们通过对大批人进行智力测验,也收集到了一些相
似的资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哈佛大学心理学家罗伯特·叶基斯说服了美国
军方,允许他的研究小组在1917年对175 万名士兵进行美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的测
试。此后对这些测试进行评估的结果与优生记录署所做的测试结果基本相符。虽然
许多测试的对象是对英语和美国文化均不熟悉的新移民,但他们得出的结论还是认
为,测试的结果表明的不是文化的差异,而是遗传的、智力上的差异。这些大规模
的测试被其他研究者视为样板,例如,叶基斯的门徒之一、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
家卡尔·布里罕(CarlC.Bdgham)后来高就于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
会的主任,并成为学术倾向测试(SAT)的创始者。
不管是人类学上的实践还是心理学上的测试,优生研究的目的在于将智力低下
和患有其他社会性残障的人分离并记录下来。优生学家声称,他们对一些个人和家
庭的研究证明了某些群体的整体低劣性。通过使用大规模测试的方法,心理学家们
通过智商衡量表将美国人口加以分类,并理所当然地把有钱人和专业人员作为最聪
明的人放在衡量表的最上层。心理学家亨利·戈达德当时任位于新泽西州、为低能
儿童设立的葡萄园训练学校研究中心的主任。正是他将比奈量表介绍到了美国并创
造了上愚(咖mn)一词。他认为,“所谓民主,就是人民通过推选最聪明、最具
有智慧和最具有人性的人来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够高兴这一方法,来进行统治。”
但是,除了有限的几次针对有智慧的人所进行的调查之外——如记录以前的天才的
智商计划——优生学家将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了低阶层的人群上。他们试图用其发
现来“证明”:阶级差异反映出智力上的差异。斯坦福—比奈测试法的发明者、斯
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路易斯·特尔曼认为,“阶级的界限是由天生的智力来决定的”。
他根据对测试分数的分析得出结论认为,成功的和有文化的父母的孩子测试所
得分数之所以高于贫困无知家庭的孩子,原因很简单:前者的遗传比后者优良。
优生学家们将注意力放在了低能者的身上——他们被称为下愚、中愚和上愚—
—并认为他们的发现证明了低下的智力与不道德和犯罪两者之间都存在着联系。他
们把那个时代的一些社会问题,如酗酒和卖淫,归咎于由于遗传而造成的低能,并
将一些贫穷的情形,如间断性的失业和长期患病等,视为遗传性退化。特尔曼于是
得出这样的结论:“并非所有的罪犯都是低能的;但是,所有低能的人都是潜在的
罪犯。任何一个低能的妇女都是一名潜在的妓女,这一点更是毋庸置疑。”考虑到
智力低下与堕落行为之间具有联系这一理论在当时已为社会所接受,我们对当时的
一位科学家戈达德说出如下的惊人之语也就不足为怪了。他发问:“在人类心智能
力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有诸如社会平等之类的事情存在?”
当时的优生学家们不仅将退化堕落归咎于阶级,而且还进一步归咎于种族和民
族群体。叶基斯得出结论说,在美国军队中进行的测试得分情况证明,肤色较黑的
南欧人和东欧的斯拉夫人与西欧和北欧的无瑕疵的人们相比,在智力上要逊色一些
;而黑人则位于智力量表的最底层。由于对其他种族的低劣性甚至犯罪性深信不疑,
当时的优生学家们试图保持美国先驱移民的血统的纯粹性,反对不同种族的人们之
间互相通婚。优生记录署主任哈里·汉密尔顿·劳弗林将不同种族间的通婚与动物
世界的杂交相提并论,并辩称:“来自南欧和东欧的移民,特别是犹太人,与当时
的美国人口相比,在种族上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在遗传方面显得如此低劣,以至
于任何形式的种族融合都将是非常有害的。”
一些犹太移民在艾利斯岛和美国军队中进行的智力测试中得分很低;但另一方
面,犹太知识分子在许多领域成绩骄人。面对这一情况,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家布
里罕是这么自圆其说的:“能干的犹太人普遍地得到认同,不仅是因为他们的能力,
更是因为他们能干,而且还是犹太人。”他还进一步总结道:“因此,我们的数据
可以用来否定犹太人具有高等智慧这一普遍的看法。”
从现代的观点来看,20世纪上半期的优生研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优生记录署
收集的数据资料充满主观臆测。当时心理学大规模测试的方法也尚处于萌芽阶段。
后来的调查还发现,伯特爵士在他的双胞胎研究过程中篡改了一些数据。当然,完
全将这些优生学家所做的科学研究斥为伪科学也是欠妥的。在如今许多受到尊崇的
科学领域,编造实验结果的事情也并不鲜见,更何况在萌芽阶段许多科学领域都使
用了错误的方法。根据当时的科学发展水平来看,优生研究甚至还处于当时科学发
展的最前沿。其参与者也都是一些在不同科学领域备受推崇的学者,他们在著名大
学中担任要职,并在当时最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他们的研究工具在当时也
是最先进的,他们精确地使用这些工具并引以为自豪。他们失败的原因并非是方法
上的错误,而是他们无法认识到他们自身的偏见败坏了研究的前提,污染了作出的
结论。在当时,优生学家取得的研究结果一般均为科学界所接受;只是到了第二次
世界大战以后,神经外科的发展和DNA的被发现终于证明他们的研究结果是错误
的。甚至可以说,在德国及世界其他地方进行的优生研究所使用的不当方法虽然违
背了所有的道德标准,但并未违反科学准则。
当时优生学家的研究结果不仅为其科学界的同行所认可,而且还为国家政策的
制定者所接受。一些英国和美国的优生学家指出,他们的发现证明了人类是不平等
的,并要求政府改变公共政策,以遏止社会的退化。在英国,政府因此出台了一个
方案,通过11项以上的检查来淘汰那些被认定为不适合的人,禁止他们进一步上学
深造。在美国,优生学家将来自南欧和东欧的移民视为三等公民并展开游说活动,
限制这些种族群体的成员移民到美国。他们的研究和游说最终促成通过了1924年的
约翰逊法案,即移民限制法案。该法案规定了一种配额制度,极大地限制了来自某
些国家的移民,这些国家的居民被认为是不合适的。
劣等种族的成员可以被禁止进人美国,但还必须找到其他解决方案来对付在美
国业已存在的低能者。戈达德提出了在封闭的机构中对低能者实行监禁的方法,并
使用了“殖民”一词对此加以掩饰;特尔曼则建议“永久性监护”。但这都不是一
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优生学家提出的被认为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便是绝育,他
们将有精神残疾的人视为社会的负担和对文明的威胁。1910年,查尔斯·戴文伯特
因此倡导绝育以彻底断绝有缺陷的、退化的原生质的来源。另一名科学家戈达德将
残疾人视为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性欲的、不道德的群体。1914年,他还发表了代表当
时优生界普遍看法的一个观点:“如果父母双方都低能,他们所有的子女也都低能。
很显然,这样的婚配是不应该被允许的。任何低能的人都不应该被允许结婚或成为
父母,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社会中的知识阶层显然必须承担起责任,强制实施这
一原则。”
在优生运动中,推行绝育的政治活动相对而言是比较成功的。1907年,印第安
那州颁布了第一部绝育法;到了30年代中期,美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州通过了有关法
律,批准对“精神病院的病人、犯过两次以上的性犯罪者、通过智商测验被确定为
低能者、‘道德堕落的人’以及癫痫患者”实行绝育。弗吉尼亚州的一个与此相似
的法案规定,有关国营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有权下令对确诊为“遗传性精神病或低能”
的病人实施强制性绝育。1927年,与这一法案相关的一个案件被上诉到高等法院。
一名被确认为低能的妇女被下令实行强制性绝育,该妇女的母亲和孩子也都被确认
为低能。原告凯莉·贝尔的律师I· P·怀特海德在对法庭的申述中,极富远见
地警告司法部门,如果国家可以实行某种程序来侵犯她保持身体完整这一宪法赋予
的权利,其结果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该法案是有效的,那么,对国家通过实行绝
育手术除掉那些根据其标准被认为是不合需要的公民的权力的限制则尚待制定;国
家机构中则还应该建立起相应的医学体系和司法行政体系。我们将会迎来一个医生
统治的时代。在科学的幌子下将会出现一些新的阶级,甚至整个种族都会成为这些
规定的实施对象;由此便会形成最可怕的暴虐统治。
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代表由8 人组成的法庭的大多数,对这些陈辞置之
不理。他对弗吉尼亚州这一法案的辩护与后来纳粹德国对其优生屠杀的辩护如出一
辙:我们不止一次地看到,公共利益要求我们最好的公民付出他们的生命。如果公
共利益不能要求那些削弱国家国力的人,为了避免我们陷入无效率的泥潭而作出更
小的牺牲,并且这些牺牲对当事人来说又常常感觉不到,那将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与其等待他们堕落的下一代犯罪然后加以处决,或任他们由于低能而挨饿,社会完
全可以阻止那些明显不适合的人继续繁衍,这样对我们这个世界来说会更好一些。
强制性免疫的原则同样可以用于割除输卵管。三代低能该休矣。
在美国,优生学后来逐渐地失去了公众的支持及其在科学上的一席之地。新的
科学发现使人们开始否定一些优生学的研究结果,特别是30年代在纳粹德国所发生
的事情,以及美国与德国优生学家曾密切合作这一事实,极大地动摇了美国优生运
动的基础;而对纳粹在40年代所犯罪行的揭露更是彻底地否定了优生学理论。
优生学在德国的发展过程与其在美国的发展过程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差异。
在德国,大学里的科学家较其美国同行的社会地位要高很多,而且他们在优生运动
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要大得多。大多数参与优生运动的科学家都是医生。在19世纪末、
20世纪初期,想要从事生物学和人类学研究,接受医学教育是一条捷径。在美国的
优生运动中,心理学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他们在德国的同行却是一些受过医学和
生物学训练的、在国营医院和大学诊所里任职的精神病医生。这些精神病医生同意
那些在生物学、遗传学和人类学领域的同事在关于低阶层人群退化方面所作出的分
析;但同时将“退化”一词转化为一个“诊断的概念”,并将酗酒、同性恋和歇斯
底里症等纳入这一概念。
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前,德国的优生学研究一直与美国并驾齐驱。德国
科学家对其欧洲和美国同行通过对大脑的研究来确定智力的方法并无异议,他们也
接受与所有其他科学家一样的价值判断。恩斯特·黑克尔在德国推广了达尔文的进
化论,而且与世界其他许多地方一样,社会进化论在德国也同样被广泛接受。根据
魏茨曼的“独立的、不可改变的生殖细胞浆”理论,德国科学家还接受了“遗传本
身便决定了自然选择”这一观点。与其在美国的同行一样,德国的优生学家也研究
了家谱和退化的问题,并将人口划分为优等和劣等两类。他们希望捍卫本民族的
“遗传遗产”,并把退化视为一种威胁。
在魏玛共和国成立以前,德国的优生运动由阿尔弗雷德·普勒茨(Alfre
d Ploetz)和威廉·沙迈尔(Wilhelm Sehallmayer)
领导,虽然与在美国进行的优生运动差别并不是很大,但却更加集权化。在美
国,联邦制度和政治的多元化使得在一个运动之中也会具有多样性;而德国则与此
不同。在德国,一个团体——德国种族卫生协会,逐渐地代表了所有的优生学家;
一家刊物——由普勒茨于1904年创刊的《种族和生物协会档案》,成为德国优生学
界惟一主要的学术刊物。
在一次大战德国战败以前,德国优生学家们进行的研究还都是积极的。当然,
他们与其美国同行一样,对社会低层的人的“退化”深感忧虑,并反对救济穷人的
社会立法。他们认为,这种“社会安全网”阻碍了自然选择的过程。他们还与当时
的大多数德国人一样,对“黄色危险”、“斯拉夫威胁”表示关注,担心德国会被
“斯拉夫化”。然而他们对获取各方支持来推行绝育尚不抱什么希望,因此只是集
中研究了一些积极的措施,特别是在增加“优等”人口出生率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
在德皇和魏玛共和国时期,对优生的支持几乎来自德国所有的政治势力——保
守党人、自由党人甚至社会主义者。德国民主党人阿尔弗雷德·格罗雅恩(Alf
redGrotiahn)在魏玛共和国时期任柏林大学社会卫生学教授,是当时
最著名的优生学家。他提倡对不适宜人群进行殖民和绝育。优生上的考虑从左翼和
右翼两方面都对德国的公共卫生政策产生了影响。卡尔·考斯基(Carl Ka
utsky)——德国当时最著名的社会民主理论家——反对将决定流产的权力下
放到妇女个人,认为这样不够“社会主义”。维也纳的医生们也站在了社会民主党
人的一边,他们认为,这样的决定只能由医生作出,而且必须是基于医学、社会和
优生上的考虑。当然,许多左翼人士倾向于琼—巴普狄斯特·拉马克(Jean-
BaptisteLamarck)的优生理论,认为环境可以对遗传产生影响;
而右翼势力及左翼势力的一部分人则完全支持门德尔的优生观点。
在美国,种族问题在政治上占有重要位置;而在一战前的德国,优生研究的主
要对象是阶级,因此刚一开始种族尚未成为研究的中心。即便如此,在起步阶段还
是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研究阵营:日耳曼派和反日耳曼派。德国优生学创始人之
一的阿尔弗雷德·普勒茨对日耳曼人或德意志人的优良品质深信不疑;而另一名创
始人威廉·沙迈尔则对被称为雅利安的种族持另一种观点。这一分歧在德国第二代
优生学家中依然存在。第二代优生学家中的弗里茨·伦茨((FritzLenz)、
恩斯特·鲁丁(EmstRudin)、尤金·费希尔(EugenFische
r)和汉斯·京特(HansF.K.Gunther)等人支持雅利安人至上的
思想;而赫尔曼·穆克曼(HennannMuckermann)、阿瑟·奥斯
特曼(Arthur Ostennmm)和阿尔弗雷德·格罗雅恩则对此加以反
对。雅利安人至上主义者在刚开始并没有反犹太主义的倾向,只是在魏玛共和国时
期他们才开始改变态度,并在纳粹上台后彻底抛弃了原有的立场。
在德国,对优生学如何进行命名的争论也反映了当时优生运动存在着的不同流
派。反日耳曼派刚一开始时赞同“遗传卫生”(Erbhygiene)一词,格
罗雅恩则建议将之修改为“生殖卫生”(Fortpflanzungshygi
ene),但后来“优生”(Eugenic)却成为这一派对此的称谓。雅利安
至上主义者则选择了普勒茨定义的“种族卫生”(Rassenhypene)一
词。起初,这一称谓究竟是指整个人类种族还是仅指构成人类的各个不同种族尚不
明了,但到了后来,“种族卫生”的含义变成了对“不同种族”的研究,这些种族
根据其价值而处于不同阶层。在魏玛时期,“种族卫生”和“优生”两种称谓在优
生界被同时使用。纳粹上台后,优生界接受了反犹太主义的观点并开始排斥犹太人,
“种族卫生”也成为惟一被使用的称谓,因此该词成为定义德国优生运动最适合的
词汇。
德国早期对种族问题虽然态度还较为温和,但却并不包括对有色人种。因为德
国优生学家与其美国同行一样,对白种人在种族和文化上的优越性笃信不疑。虽然
当时德国人口中并没有非白种人,德国人还是在其非洲殖民地与其他种族发生对抗。
在德属的西南非洲,即如今的纳米比亚,德国殖民统治者对当地居民实行高压统治。
1904年,赫雷罗人(Hereros)和霍屯督人(Hottentots)揭竿
起义,德国人对他们进行了长达3 年的杀戮战争。虽然德国法律允许德国人和非洲
人通婚,但德国殖民总督们则禁止两者之间通婚。这些殖民地还成为德国种族卫生
研究者进行人类学研究的一个理想试验室。
在赫雷罗人和霍屯督人起义失败一年以后,即1908年,德国弗莱堡市人类学家
尤金·费希尔在西南非洲进行了一项人类学研究。他研究了——也就是测量和观察
了——雷赫伯什—稗斯特人(RehobothBaster),他们是荷兰男人
和霍屯督女人在法律上认可并获得了宗教上的承认的情况下,相互结合的后代,他
们说荷兰语,取荷兰人的姓名。1913年,费希尔发表了他的题为《雷赫伯什杂种及
人类异族通婚问题》的研究报告。该报告不仅使他声誉鹊起,而且还影响了此后德
国有关种族的立法,其中包括纽伦堡种族法。在他的这项研究中,费希尔得出结论
:“我们对于种族融合目前还知之甚少,但有一点我们很清楚:每一个接受了劣等
民族血统的欧洲民族——只有幻想者才能否认黑人、霍屯督人和其他许多种族的人
都是劣等的——都因为它们接受了劣等的因素而毫无例外地造成精神和文化的退化,
从而付出了代价。”基于此,费希尔建议到:“我们应该给这些劣等民族以一定的保
护,以使他们继续得以生存。这些保护不多也不少,只要能让他们继续为我们所用
即可——否则自由竞争,以我的观点,将导致这些民族的毁灭。”
费希尔不仅对白人和黑人之间的通婚持否定态度,他还反对白人与其他有色人
种、犹太人和吉卜赛人通婚。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种族卫生运动发生了一些变化。战争和战败的经历,以及
战争后德国政治、社会和经济上的动荡,使专业人员阶层变得激进起来。专业阶层
的许多人反对魏玛的民主,转而接受了激进的德意志民族主义的种族思想。当时一
些政治势力呼唤一位强硬的领袖来领导以种族纯洁为基础的德国,而专业阶层对这
一政治运动采取了同情的态度,具有这些种族思想的人占据了德国社会的各个阶层。
这一趋势也使得德国种族卫生协会分化为柏林和慕尼黑两大阵营。慕尼黑派将日耳
曼至上思想奉为圭臬,而柏林派则反对雅利安至上主义。
弗里茨·伦茨是继普勒茨以后主张日耳曼至上的最著名人物。他也是慕尼黑派
的掌门人,并兼任《种族和生物协会档案》的编辑。1923年,慕尼黑大学任命伦茨
为德国历史上第一位种族卫生学教授。在希特勒上台后,伦茨又在柏林主持种族卫
生研究。1931年,也就是希特勒上台的前两年,伦茨便对希特勒十分推崇,他向纳
粹头目如此评价希特勒:“希特勒是第一位承认所有政治的中心任务便是种族卫生
这一思想、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治家,他将积极地支持这一任务。”在德国种族
卫生协会,尤金·费希尔和恩斯特·鲁丁与伦茨密切合作,共同领导着日耳曼派,
而两位年轻的种族卫生科学家奥特玛·弗雷海尔·冯·费茨舒尔(OtmarFr
eiherryonVerschuer)和汉斯·京特(HansF.K.Gu
nther)则在第二代日耳曼至上主义者中扮演着领导的角色。
尤金·费希尔发表了他在西南非洲的研究报告后,成为了种族融合研究领域的
权威,他是一个坚定的日耳曼至上主义者,也是优生研究的主要支持者。1927年,
他成为在柏林的达勒姆区新创立的威廉皇帝人类学学院的院长并同时担任柏林大学
的人类学教授。恩斯特·鲁丁具有瑞士国籍,是德国种族卫生协会的创始人之一,
也是该协会日耳曼派的头面人物。
1931年,他出任位于慕尼黑的威廉皇帝精神病学学院院长; 1933 年,他被纳
粹政权任命为种族卫生协会主席。奥特玛·弗雷海尔·冯·费茨舒尔(Otmar
FrelherrvonVerschuer)是一名研究遗传学和内科医学的医
生,以其对双胞胎的优生研究而著称,他在费希尔的学院里任系主任,也是一名雅
利安至上主义的倡导者。1935年,他离开柏林,就任法兰克福遗传生物学和种族卫
生学研究所所长;1942年,他又返回柏林,接替了费希尔的学院院长一职。汉斯·
京特于1930年被威廉·弗里克 (WilhelmFrick)任命为耶拿大学的
种族人类学教授,后来又担任弗莱堡大学的教授。他于1932年加入纳粹党,成为惟
一一名在希特勒上台前便入党的著名种族卫生运动的领导人(鲁丁 1937 年加入纳
粹党,费希尔和费茨舒尔1940年加入)。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种族卫生开始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
伦茨于1923年担任慕尼黑大学种族卫生学教授只不过是一个开端而已;到了1932
年,德国的大学里开设的种族卫生方面的课程多达40余种。纳粹上台后,几乎所有
大学都开设了种族卫生方面的课程。1921年,慕尼黑出版商尤利乌斯·弗里德里希·
勒曼(JuliusFriedrichLehmann)出版发行了堪称种族科
学方面的经典著作——《人类遗传学和种族卫生概论》。这一厚达两卷的课本共有
3名作者:埃尔温·鲍尔、尤金·费希尔和弗里茨·伦茨,因而作者又被简称为鲍尔
—费希尔—伦茨。鲍尔死于1933年,是一位享有很高声誉的植物学家,并曾担任威
廉皇帝植物种植和遗传学院的院长。《概论》一书对种族学的发展和应用具有很大
的影响。该书的出版商勒曼曾将一本1923年第二次印刷的《概论》送给了当时正在
狱中的阿道夫·希特勒。希特勒读过之后将其中的思想写进了他的《我的奋斗》一
书中。此后,在关于纳粹种族法律的官方注释中,该书被看做是纳粹种族立法的科
学依据。
魏玛时期德国各地还建立了一些专门研究优生的机构,它们加快了种族卫生研
究在德国的发展,并成为此后在纳粹时期建立的许多类似研究机构的样板。其中的
两个研究中心尤其重要,它们都挂靠在声誉卓著、承担着德国一些主要科学研究项
目的威廉皇帝学院之下。一所是德国精神病学学院,该学院由洛克菲勒基金会提供
资金,创建于1918年,1924年合并到威廉皇帝学院名下,1931年后由恩斯特·鲁丁
领导。另一所则是威廉皇帝人类学、人类遗传和优生学学院,它于1927年成立于柏
林的郊区达姆勒,尤金·费希尔任院长,董事会成员还包括阿尔弗雷德·格罗雅恩
(Alfred GroUalan)和埃尔温·鲍尔 (EtwinBaur)。
该学院下设3 个系:种族人类学系,系主任为费希尔;人类遗传系,系主任为费茨
舒尔(Verschuer);以及优生学系,系主任为赫尔曼·玛克曼(Hen
nann Muckermann)。
在1933年玛克曼被开除后,伦茨成为该系的主任。1935年,在费茨舒尔离开该
学院到法兰克福一家学院任院长后,费希尔和伦茨便共同成为人类遗传系的系主任。
此后,其他一些系,如肺结核研究系(系主任为卡尔·迪尔)、种族学系(系主任
为沃尔夫冈·阿贝尔)、试验遗传病理学系(系主任为汉斯·纳赫茨海姆)和胚胎
学系(系主任为伍特·斯图尔)等也先后建立起来。
虽然德国种族卫生运动中日耳曼至上派的领导人物强调雅利安种族的优越性,
他们还是认为希特勒疯狂的反犹太主义过于极端。他们也确实支持反犹太主义和纳
粹活动,但却没有加入纳粹组织。他们与出版商勒曼的联系使得他们与一些纳粹的
高层头目保持着交往,并对希特勒及其对种族卫生的承诺持赞同的态度。但在纳粹
的胜利改变了学术界的游戏规则之前,他们并没有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和应该被排
斥的。他们只是表明,犹太人与雅利安人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的种族融合应该予
以禁止。有人推测,他们的观点较为温和是因为他们欣赏并害怕他们那些事业成功
的犹太同事。但在私下里,他们有时则对犹太人加以攻击。1924年,费茨舒尔公然
对学生说:“德国的种族斗争主要是针对犹太人,因为外来的犹太侵略对于德意志
种族构成了特殊的威胁。”
但科学家们表现出来的对低阶层人群中残疾“退化者”的态度便谈不上温和了。
早在1920年,两名著名学者便建议通过最极端的方法来解决德国住院残疾人所带来
的问题。同一年,卡尔·宾丁(Carl Binding)和阿尔弗雷德·霍赫
(Alfred Hoche)出版了题为《授权毁灭不值得生存的生命》一书。
卡尔·宾丁是一位著述颇丰的法律学者,他在该书尚未面世便已去世。他认为,法
律应该允许杀死那些无法治愈的低能者。阿尔弗雷德·霍赫是一名精神病学家和神
经病理学专家,他从医学的角度对宾丁的论点进行了论证。这两个人都住在弗莱堡
市——德国种族卫生运动日耳曼派的一个堡垒。霍赫在弗赖堡大学任教授,宾丁原
在莱比锡大学任教,退休后住在弗莱堡。两人都是右翼的民族主义者,他们反对个
人权利,提倡民族的权利。
宾丁把自杀视为一项人权,并认为自杀不应该是有悖法律的。对那些病重而即
将痛苦死去的人们实施安乐死,辅助他们自杀,也不应该受到惩罚。他说,医生对
晚期的癌症病人注射过量的吗啡,使他们没有痛苦地快速死去,便是一个例子。
关于自杀和晚期癌症病人的讨论只不过是宾丁主要议题的一个辅助部分。他的
论点主要集中在被认为是“不值得生存的人”的命运上。所谓不值得生存的人,既
指那些由于病痛和残疾,其生命被认为不再值得活下去的人,又指那些如此劣等以
至于他们的生命被认定为是没有生存价值的人。他使用患绝症的人有权选择无痛苦
死亡这一论据,来为谋杀那些被认为是劣等的人的行为辩护。宾丁及其观点的拥护
者有意地混淆了这两个事实。他们举出垂危的癌症晚期病人有权选择自杀的例子,
而实际上是想毁灭那些健康但被认定为“退化”的“没有生存价值的生命”。
宾丁对“没有生存价值的生命”的定义并不是很精确;但有一点他阐述得非常
清楚,那就是这些人是指那些应该被杀掉的劣等人,即使他们还可以没有痛苦地活
上许多年。他还增加了一条新的标准,即一条生命是否值得活,不仅取决于该生命
对个人的价值,而且还取决于该生命对社会的价值。他还强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
中,数百万人为祖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宾丁作了如下陈述来强调他的观点:“想
象一下铺满年轻士兵尸体的战场……作为对比再想一想为低能者设立的护理院——
你便会为两者的巨大反差所震惊:一方面是最可宝贵的生命的牺牲;另一方面是对
那些不仅没有价值,甚至还显示出负面价值的人的最精心的护理。”宾丁把有价值
的人为国捐躯和被养着的劣等人进行对比是优生学辩论中常用的伎俩。正如我们所
看到的一样,它反映了对奥利弗·温得尔·霍尔姆斯绝育主张的赞同。
宾丁认为,那些不值得活的人患有无法治愈的低能,他们的生活毫无目的,并
给其亲属和社会都造成了非常困难的负担。他们一方面没有价值,一方面却还要占
用许多健康的人对他们进行照料,这完全是宝贵人力资源的浪费。阿尔弗雷德·霍
赫完全支持他的合著者的观点。霍赫对不值得活的生命进行了几种不同的定义。比
如,对不可治愈的精神障碍或是无可救药的低能,他毫不犹豫地使用了一个常用词
:Ballastexistenzen,意为那些像可以随时抛弃的气球上的压
舱物一样的人。他还从经济的角度出发,悲叹国家资源白白地浪费在毫无产出的地
方;他哀叹道:“一整代的护士就这样枯燥无味地伺候着这些空洞的人体躯壳,其
中一些还会活到70岁甚至更长。一想到这些真是令人沮丧。”
霍赫身为医生,却并不接受医生传统的、不伤害病人的最基本的义务。相反地,
他把医生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揶揄为“古代医生的誓言”。他申辩说,医生总是应该
对利益和风险加以平衡,以此来保护“更高的价值”。他认为他的这一观点不会遭
到医学界的反对,因为年轻的医生不再遵守绝对的道德规范,而是以他们的教授所
传授的思想及其同事的观点为指南。
在医生所特别关注的领域,霍赫使用了宾丁的论据。第一,他坚持认为,医生
实施安乐死应该得到保护,免遭起诉,因为即使是一些主动要求安乐死的病人亲属
有时也会改变主意。第二,他辩称,杀死有缺陷的病人可以带来更多研究机会,特
别是对大脑方面的研究。
作为总结,宾丁还讨论了实施毁灭不值得存在的生命的必要步骤。残疾病人、
医生或病人亲属都可以申请实施安乐死,但宾丁却将授权杀人的权力保留给国家。
国家将任命一个授权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一名法理学家和两名医生组成,“以作出
客观的、专业的评估”。宾丁还附加了其他一些条件:实施安乐死的决定必须以先
进的科学知识为基础;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恰当,并绝对无痛苦;而且只有专家
才能动手实施安乐死。宾丁承认了出错的可能性。但他强调:“人类由于犯错而死
去了这么多人,因此多死一个少死一个并不会造成什么区别。”
宾丁·霍赫的辩论随后引发了许多赞同对那些被认定为不值得活的生命实行安
乐死的文章。虽然这一建议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并没有得到官方的接受,但却在德国
医学界得到了广泛的讨论。在美国和英国,人们对安乐死的讨论主要限于对垂危病
人实行慈悲死亡,而非针对所谓不值得活的生命,宾丁·霍赫辩论在那里几乎没有
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但是在德国,这一辩论却影响深远。后来纳粹刽子手们接受了
其中的许多观点,并用它们来为自己辩护。虽然德国种族卫生研究者一开始并没有
提倡优生安乐死,但他们却接受了这一理论,并把它视为种族卫生损益分析的必然
逻辑结果。
有人也许会发问,为什么在美国的优生运动凋萎的同时,德国的种族卫生运动
却能成功地将其建立一个生物一社会乌托邦的极端思想施加给社会?答案是:政治。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政治气候,特别是右翼的种族思想,为种族卫生的滋生提供了适
宜的土壤。更重要的是,1933年1 月,德国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简称NADAP,
即纳粹党)取得了国家政权。极端的种族主义分子——纳粹分子的上台,使得实施
种族卫生乌托邦的可能变成了现实。纳粹分子曾发誓要保持德意志血统的纯粹性,
也就是说,他们决心要清理德意志的基因库。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纳粹政权使用了
极端的社会改造方法来制造一个种族上单一、身体上强壮和精神上健康的社会。
在纳粹的乌托邦中,排斥政策处于重要的中心位置。屠杀行动只不过是排斥的
最极端的、最终的阶段。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阿道夫·希特勒对进行排斥的政
治活动不遗余力,一旦国内和国际上的限制条件被解除,他便迫不及待地下令实施
屠杀。纳粹组织的头目、纳粹的军事组织和政府机构立即执行了他的命令。而专业
阶层的人员则在希特勒授权的保护下,对屠杀给予了充分的配合。
排斥政策还将“人类是不平等的”这一思想制度化。该政策被用于一些整个的
人类群体,其原因在于这些群体,包括那些很久以前就被种族科学家称为“退化”
的人们,不符合这个乌托邦社会的要求。在一开始,排斥的对象是残疾人,也就是
那些身体上畸形、精神上不正常、智力上迟钝的人。1932年,著名的社会民主党人、
医生尤利乌斯·摩西斯(JuliusMoses)
预言,纳粹统治下的医学职业将摧毁并灭绝不可治愈的病人,因为他们不能产
出,毫无价值。由于种族科学家一直认为犯罪是退化的必然结果,排斥残疾人的政
策又被用来对付那些被认为是反社会或犯罪的人,如妓女、乞丐、流浪者和惯犯;
此后又进一步把排斥对象扩展为其行为与纳粹社会规范不符的所有人。“反社会”
一词是由德语的AsoziM一词翻译而来;种族科学家将这一形容词转化为名词
Asozial,以便对某些个人和团体加以定义和识别。当时对反社会者的一个
官方定义是这样的:具有遗传和不可逆性的精神倾向的人,他们由于具有这一特性,
因而容易酗酒和从事不道德的行为,不断地与政府和法院对抗,他们缺乏管制并对
人类造成威胁。
此外,纳粹还对其他种族的人进行排斥。这些种族的人从身体和智力上对所谓
的雅利安种族进行渗透,并造成其退化。
所有的非白人都在排斥之列,但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居住在德国、被视为异己的
两个民族的成员:犹太人和吉卜赛人。虽然纳粹分子特别强调了一些群体的多种危
险性,但他们排斥的对象与种族卫生运动中的雅利安至上主义者排斥的对象完全一
致。在30年代,排斥政策成为德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对不同的群体,排斥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排斥残疾人并没有构成管理上的大
问题,因为他们大部分已经被收容起来。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精神病医生和其他参与种族卫生运动的人认为,必须对收
容残疾人机构的经费加以限制。1932年,普鲁士当局削减了用于“有缺陷者”的费
用。在30年代,德国被收容的残疾人的状况日趋恶化。医生们认为,无法治愈的病
人得到的食物比能返回工作的病人要少是理所当然的。在战争期间,收容残疾人、
老年人和酗酒者等的机构的状况更是每况欲下,它们得不到一般医院所能得到的食
品。早在1933年,一些“反社会者”就被关进了集中营;1937年以后,这类人更是
被大批地被送往集中营。在二战期间,精神病医生还试图将残疾病人由国营医院转
往集中营。另外,1932年,魏玛当局出台了一部关于残疾人的自愿绝育法;1933年,
纳粹政权又将之变为一部强制执行的法律。
对于那些根据纳粹种族标准被视为异己的群体,排斥的方法又根据各群体的大
小和重要性而有所不同。例如,少量的德国黑人——法国雇佣军中的黑人士兵和德
国妇女所生的后代——在30年代被施行绝育手术,以杜绝黑人的后代。这类即使在
纳粹时期的德国也是违法的绝育手术,却在尤金·费希尔、弗里茨·伦茨、汉斯·
京特、阿尔弗雷德·普勒茨等科学家的大力推荐下得以实施。在对付人数较多的德
国吉卜赛人——洛玛和辛蒂时,纳粹政权加强了通常由警察来执行的有关歧视性法
规的制定工作。1936年,德国科学家开始对所有吉卜赛人进行大规模的注册和分类
;同时,警察部门也开始限制吉卜赛人的流动,并将其中许多人关进了特设的吉卜
赛营地。
这些简单的排斥方法在用来对付犹太人时则不太容易奏效。根据纳粹种族标准,
犹太人被视为最大的、最明显的异己少数民族。虽然希特勒和纳粹运动把国际犹太
团体看成最大的威胁,但他们发现要立即消除犹太人在法律、社会和经济等各方面
与德国社会的联系是很困难的。排斥的过程需要数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而且要有国
内和国际政策上的配合。逐渐地,种族法规和一般性的骚扰活动将犹太人从德国的
国家生活中排斥出来。但在30年代期间,纳粹政党和国家部门把迫使犹太人向国外
移民视为达到完全排斥目的的最有效和可行的方法。
纳粹政权在30年代颁布了大量的法规来实施其优生和种族计划。而且,正如我
们所看到的那样,种族卫生运动的推行者们——人类学家、遗传学家、精神病学家
和医生,均卷入了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当然,他们的作用后来也逐渐地发
生了变化。纳粹政权推行种族卫生政策使他们得到了好处;但同时他们也不得不做
出一些让步来迎合纳粹政权的政治需要。他们仍然认为纳粹分子“粗俗、平庸”,
纳粹的反犹太主义也过于极端;但他们却接受了纳粹的政策,甚至为之喝彩。
因为这些政策反映了他们作为个人和作为科学家均十分支持的一种意识形态。
尽管他们想竭力保持在科学上某种程度的客观性,但他们的助手和学生们却在后来
全盘接受了纳粹思想。
纳粹思想还不时地给种族科学家们造成不便。弗里茨·伦茨便发现,要反对海
因里希·希姆莱所偏爱的一项研究计划是多么徒劳。在一次希姆莱出席的会议上,
伦茨反对私生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他认为这将对遗传细胞浆的质量造成不利影
响。希姆莱则对此表示异议。这位第三帝国权势遮天的领导人认为,在现实世界中
私生子并不是什么耻辱,应给与他们平等的权利来保障高出生率,并防止同性恋和
人工流产现象的蔓延。
1933年后,德国科学界与纳粹意识形态很快便变得步调一致。特别是在那些对
新政权持反对态度的,以及具有“错误”种族背景的科学家被开除之后。科学界对
纳粹思想根本没有形成有效的抵抗。然而,并非整个科学界都完全抛弃了德国的科
学传统而被纳粹的意识形态所控制。例如,将物理学研究完全由雅利安人垄断的努
力,便在旧传统的坚持下遭到了失败。
但在对待有关种族和遗传的生物科学上,纳粹则没有表现出这种克制。在生物
学领域,纳粹意识形态和德国科学传统沆瀣一气。种族科学家毫不犹豫地开除了其
犹太同事。尤金·费希尔开除了柏林大学担任学院院长的犹太科学家。在威廉皇帝
学院也进行了门户清理。比如,生物学院院长理查德·戈德施密特(Richar
dGoldsehmidt)就被强制退休。种族卫生运动中的反日耳曼派的两名
著名科学家赫尔曼·玛克曼(HermannMuck- erlnan)和阿瑟·
奥斯特曼(ArthurOs~ rmann)也被迫辞职。在恩斯特·鲁丁领导下
的德国种族卫生协会同时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要求其会员必须是祖先为雅利安人
的德国人。大批科学家被解职,使得德国的物理学研究陷入崩溃的边缘。但令人惊
奇的是,在1933午后,精神病学领域只有少数几位有影响的科学家被撤换,而大多
数的职位纳粹当局都不得不等待在任者正常退休后才作新的任命。
种族卫生科学家们很快对自己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新的政治现实。他们采用了
纳粹政权的语言和腔调。科学家们和纳粹领导阶层均认为,种族政策和优生政策之
间并无区别,这使得他们在遏止退化的共同奋斗目标中携起手来。新任命的政党和
政府官员,如第三帝国内政部的阿瑟·古特(ArthurGutt)和纳粹种族
和政治事务办公厅的沃尔特·格罗斯(WalterGross),便对此事十分
崇敬,并对科学家的目标表示支持。作为回报,一些主要的科学家,如慕尼黑的鲁
丁、费茨舒尔和西奥多·莫里森(TheodorMollison)等人,接受
了纳粹对种族的残酷立场。
为了宣扬种族卫生的思想,科学家们还为公共卫生官员、党卫队的医生、教师、
护士和政府公务员开办了种族和优生方面的课程。新的种族法律使得社会对家系和
宗谱分析方面的需求骤然升温,他们便借此渔利,为个人——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
——提供人类学和种族学方面的评估服务,来证明一个人是否具有雅利安血统。他
们衷心拥护纳粹政权旨在改善德意志种族血统的排斥政策。这一政策被纳粹分子和
科学家共同称为Au— farttmgdutchAusmerzung,意为
通过排斥来改善。但这一字面上的翻译并不能完全表达这句话的残酷性。更好的翻
译是“通过灭绝手段来达到肉体上的再生”。也就是说,纳粹政权及其科学家们想
通过灭绝居住在他们中间的低劣者和其他种族的成员,来改进德意志民族的血统。
排斥政策要求对一些群体和个人进行精确的定义,而只有种族科学家才能够做
到这一点。排斥政策虽然独裁,但进行选择的标准必须是科学的,而科学家的配合
是成功实施排斥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科学的精确性提供了Rechtssinc
herheit,即维护公众自身安全的法律上的保障。
排斥政策不仅剥夺了一些个人的权利和身份,而且还将他们排除到国家福利制
度之外。当然,不管是在德国还是世界其他地方,将低劣者排除在社会安全网之外
一直是优生运动的主题之一;在经济萧条时期,反对公共福利支出的呼声更是变得
越来越强烈。纳粹政权借操纵公共福利体系来排斥犹太人和吉卜赛人也就不足为怪
了。
德国的公共福利体系既耗资巨大,又被严格管制,纳粹政权因而能够通过对政
府和财政的控制来限制一些不合需要的人享受公共福利,第三帝国负责制定福利政
策的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使用手中的权力来排斥一些不合需要的群体。于是,负责
发放救济的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地通过除掉领取救济人员的名单上的不合需要者来减
轻自己的负担。第三帝国还强迫犹太福利机构承担起救济犹太人的全部责任,并下
令对吉卜赛人也进行同样的处理;但因为吉卜赛人没有自己的福利救济机构,他们
的福利便完全被地方福利部门所控制。吉卜赛人得到的救济要比雅利安人少得多。
随着纳粹帝国全面走向战争,希特勒授权政府和政党的规划部门开始实施从移
民、监禁、绝育到最终的、最极端的排斥——屠杀等各种排斥政策。第一个遭受厄
运的群体是残疾人。
他们通过被收容的方式被排斥,但这还不是全部。政府机构对他们的存在充满
敌意,削减了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压缩了精神病人和残疾人的护理费用。残疾人被
排斥、监禁、绝育、忽视,他们被视为可以随时加以牺牲的群体。根据这样的逻辑
推理,纳粹最终开始了用所谓的安乐死计划来对残疾人进行屠杀。另一个不合需要
的群体——反社会者(Asozialen)也遭到了相似的对待。那些被法院判
决进行管制的人们属于最先遭到杀害的群体之一。纳粹在集中营里实施安乐死后,
这一群体中幸存下来的人又先后遭到杀害。
在1940年和1941年初,极端的屠杀解决方案已经开始用于对付残疾人,但对待
犹太人的政策尚不包括杀戮。在那期间,小规模的移民、划分专门的犹太人隔离区
以及建立犹太人保留地是排斥犹太人仅有的几项选择。但当国际环境以及战争的爆
发使得实行更加极端的方法变为可能时,犹太人便开始成为纳粹的屠杀对象。
人数要少得多的吉卜赛群体在刚一开始也并不是被屠杀的对象。起初,警察当
局对吉卜赛人进行迫害,他们根据社会偏见把吉卜赛人当作罪犯和反社会者加以监
禁;然后通过警察当局和卫生部门的密切配合,由人类学家和精神病医生对他们进
行研究,并对他们施行绝育。逐渐地,在被种族科学家归类为低劣的种族后,他们
与犹太人一起遭到屠杀。
伴随着二次大战同时展开的纳粹屠杀行动是旧的信仰和当时新的政策相结合的
产物。虽然包括强制性绝育在内的纳粹排斥政策为屠杀的实施提供了关键性的承上
启下的作用,但是在希特勒上台以前的旧观念也同样从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早在1920年,宾丁和霍赫就叫嚷着毁灭不值得存在的
生命,并美其名曰安乐死。纳粹政权只不过是将他们的建议付诸行动罢了。
安乐死屠杀——即对残疾人有系统的、秘密的处决,是纳粹德国进行的首次有
组织的大规模屠杀。纳粹刽子手们也从中摸索出了一整套屠杀的技术和方法——他
们制定出了一套选择受害者的方法;他们发明了用毒气来消灭受害者和焚烧尸体的
技术;他们使用了欺骗手段来掩藏屠杀行动;而且他们还毫不犹豫地将受害者尸体
上的财物洗劫一空。
综观历史事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安乐死屠杀是纳粹种族灭绝屠杀的开始。
对残疾人的大规模屠杀要先于对犹太人和吉卜赛人的屠杀;安乐死的后面是最终的
解决。在实施安乐死计划的过程中,刽子手们认识到了该方法的局限性。为了避免
公众的反对,他们将屠杀地点由第三帝国迁移到东部(指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占领的
德国以东的部分苏联和波兰领土)进行。
对残疾人、犹太人和吉r、赛人的屠杀行动三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在安乐死屠杀过程中试验、发展出来的杀人方法此后被一再使用。在勃兰登堡、格
拉芬内克、哈尔特海姆、索内斯腾、贝恩堡等安乐死屠杀中心掌握了杀人方法的刽
子手们又被派往贝尔泽克、索比伯、特雷布林卡等屠杀中心。纳粹指使者发现,随
意挑选作为刽子手的人在从事这一严重犯罪时,没有任何踌躇。
——转自泉石小说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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