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偷拍…… 哲学家说,存在的即是合理,合理的必定存在,有时候咱还不得不佩服这句 话的高明。来想想为什么偏偏把摄像头安装在手机身上?假如安装在自行车上, 一路呼呼下来能把沿途风景拍个遍,还可以边踩边充电;假如安装在眼镜上,看 到哪里就拍到哪里,不是更好? 精妙之处就是这两种假设让一样东西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那就是:偷 拍。美女的裙子底下总放不下一辆自行车吧?至于“眼镜式”的则更麻烦了—— 你总不至于把头也伸进去。 只有手机才好在人群的掩护下堂而皇之地完成这一动作,实际上这样的新闻 也是时有发生。信息产业部的官员表示,拍照手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正常, 并没有引发较大的社会问题,国家之所以未对拍照手机的生产销售做出限制,是 因为偷拍等负面影响归根到底还是使用者自身的问题,在这些方面国家有相应的 法律法规来约束。 社会学专家对此持相似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姓王的研究员说,任何 技术进步都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但不能因此就将新技术拒之门外。比如一个人 想偷拍,如果没有拍照手机,小巧的数码相机一样可以成为他的工具,因此可以 说拍照手机本身是“无辜”的,关注偷拍的问题应该更多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关注。 只有当拍照手机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时,限制它的生产和使用,才是有所必 要。 律师认为公众也要明白“偷拍”的概念。从法律的角度看,“偷拍”更关注 的是拍照者的行为结果,一是看有没有由此谋取利益,二是看有没有恶意散发、 诋毁被拍照者的名誉。如果拍照者以上两项行为都没有,而只是把拍来的照片作 为个人欣赏或者资料收集,那么既不违法也不侵权。因为从法理上说,人们的隐 私权受到公共空间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的限制,在没有用以谋取利益和用以恶意 传播的前提下一个人在公共空间里被拍照,本质上同“被人看在眼睛里”没有什 么区别,拍摄者的行为也就如同他的注视行为一样,谈不上侵犯对方的肖像权。 当然,事主发现时也可以要求拍照者停止拍摄和赔礼道歉。 由此看来,一直说不完道不尽的偷拍问题在法律上还很复杂。然而也不能回 避的是,现在的拍照手机已是朝着有利于偷拍者的方向转化。越来越隐蔽的摄像 头,越来越高的像素,越来越先进的与电脑联网的技术,让一张张被拍下的照片 有不可预知的危险性。 一位在数码科技公司任主管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以前拍照手机的摄像头往往 安装在背面或者翻盖上,而现在则是安装在转轴侧面,而且还可以多角度旋转, 隐蔽性相当强,这样的话,一些高科技公司的的图纸、样品很可能在两秒之内就 被传输出去。而手机摄像头达到30万像素水平,就可以把所拍摄的照片转换成 数字文件进行观看,目前厂商推出的100万像素级拍照手机,则完全可以把所 拍摄的照片用打印机清晰地打印出来。 另外,据记者了解,现在一些人的偷拍对象已经从当初偶尔一遇的“走光者”, 转向了从事“边缘职业”的女性。有一些人甚至专门带着手机去娱乐场所偷拍, 乐此不疲。在某歌厅工作的王小姐对记者说,她已经在一家成人网站上看到了自 己和几个同事被手机拍下来的相片,并且还配有几段黄色文字,所以现在她一看 见客人拿出手机,心里就发毛。 实际上不止她们,我们人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偷拍的对象,你可能认为自己没 什么好拍的,但对偷拍者来说偷拍是不需要理由的,追求刺激感或者纯粹出于好 玩都可能令他拿出手机。所以你一个小时之前在大街上去了一次公共厕所,一个 小时之后“出恭”的过程可能就在网上直播。问题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有很多 事情要去做,不可能时时刻刻都来防备;当然我们也不可能当一个人拿出手机的 时候,朝他大喝一声:“喂!打手机请离我500 米开外!” 通讯专家说,防备拍照手机的偷拍还得依赖反偷拍技术在手机上的应用,比 如可以让拍照手机无法消除快门的声音等等。还有人认为可以对手机制造商提出 要求,凡是通过拍照手机拍下来的照片,必须带有这部手机的标志,如号码等。 这样,当拍下来的照片被放在网络上传输的时候,能够留下一些拍照者的资料。 在北京公主坟手机批售市场,一位刚刚购买拍照手机的男士对记者说:“拍 照手机是可以用于偷拍,但谁说买了它就要拿去偷拍?菜刀当然可以用来杀人, 但正常人只会拿来切菜,难道非得要去干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不可?我想只要人 人不存偷拍之心,那么我们每个人就不会有被偷拍这样的烦恼了。” ------------ 学生大读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