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统”危机釜底抽薪(2) 1948年实际选出的“国大代表”为2961人、“立法委员”为760 人、“监察委 蒋介石在台投票员”为180 人。但1949年随国民党到台的第一届“国大代表”共1090 名,仅占“国民代表大会”法定名额3045人的358%,不足4 成;到台的第一届 “立法委员”300 名,占总额773 名的407%;1952年到台“监察委员”共158 人, 占全部223 名的708%。这个数字对“监察院”影响不大,但是对“国民代表大会” 和“立法院”的合法性却颇具威胁。为了达到半数,国民党便一方面从原来的候补 委员中大量递补,另一方面从港澳、欧美等地拉回一些凑数,以勉强开会。“国民 代表大会”方面则是几经递补和拉拢,最后才勉强凑够1624名代表,但实际出席者 仅有1580人,勉强超过“《国民大会组织法》”规定的“总统”当选的最低票数1523 人。与此同时,国民党当局还加紧了配套的修法工作,如“立法院”于1953年9 月 紧急制订“《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出缺递补补充条例》”,陆续将各省原本落选者 按得票多寡顺位,依次予以递补。同年12月,“立法院”又修订“《国民大会组织 法》”,将“国民代表大会”开会法定人数由半数以上改为1/3 以上。 但是,尽管可以人为地保住“中央民意代表”们的任期,却无法保住他们的生 命。到1960年,“国大代表”因死亡减员95人,不仅要通过1523过半数这一关没有 可能,要达成“修宪”所需的3/4 关更是做梦。于是国民党调动各方谋士解决这个 “法定多数”问题,经过一番争论,最后由“大法官会议”于1960年2 月12日作出 的“释宪案”宣布,“宪法所称国民代表大会总额,在当前情形下,应以依法选出 而能应召集会之国大代表人数为计算标准”。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中央民意代 表”的“法定多数”问题,也解决国民党政府的所谓“法统”问题。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到了蒋经国晚年,“法统”因“中央民意代表”严重 老化、岛内政治民主化运动的冲击以及国际局势的发展而面临深刻的危机。虽然国 民党当局于1969年和1972年相继对三个“中央民意机构”实施增补选和增额选举, 并自1972年后将“增额中央民意代表”的定期改选固定化。增补选和定期改选的结 果,仅仅是给国民党的“万年国会”注入一丝生机而已,并不能挽救其老化的局面。 据台湾《新新闻》杂志1986年12月统计,包括“增额代表”在内的“国大代表”平 均年龄达74岁,“立法委员”71岁,“监察委员”70岁;70岁以上代表分别占“国 大代表”的764%、占“立法委员”的686%、占“监察委员”的615%。国民党 以“活人”延续“法统”的方式面临严峻挑战。 败退台湾的国民党政府残余势力以“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正统政府”之名及其 统治架构,行统治仅占全中国领土面积1/267 、人口1/56的台湾地区之实,从而在 岛内埋下直至引发了重大政治矛盾,成为岛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不同省籍族 群之间的一个重要社会关系问题。至1990年“宪政改革”之前,台湾的“国民代表 大会”、“立法院”和“监察院”从未改选过,仍是1948年选出的“第一届”,如 此长寿的“民意机构”,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由于长期不改选失去“民意”的 监督,终生依靠国民党高薪奉养,加之逐渐年老体迈等原因,这些“民意机构”根 本谈不上发挥议事制衡功能,基本上是充当当局的“表决机器”和“民主摆设”, 引来台湾民众的强烈不满。同时,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台湾地方中产阶级势力崛 起,开始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状况不满,要求分享政治权力,逐渐形成一股在野政治 反对势力,日益威胁着国民党在台的统治地位,加速了国民党当局的“法统”危机, 在国民党的禁闭政策下,由于两岸长期隔绝,造成台湾年青一代“只知有岛, 不知有国”、“台湾就是他们心目中的中国”的怪象。1971年台湾被驱逐出联合国 后,引发了人们思想的混乱,何以世界上多数国家不承认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 反而承认被丑化为“匪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79年中美建交后,台湾的“法统” 教育彻底失败,经过“反共仇共”教育成长起来的一些人既害怕,也不可能认同 “匪区”,又不再认同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为中国”。国民党“反共仇共”的教育 居然培养了国民党执政地位的掘墓人,这是蒋氏父子万万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