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风暴(2) 8 名被告聘请的律师有15人,他们是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的张政雄、江鹏坚、 谢长廷、苏贞昌、郑胜助、张俊雄、张火源、陈水扁、吕传胜、高瑞铮、郑冠礼, 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的郭吉仁、李胜雄,毕业于政治大学法律系的尤清、郑庆隆, 他们都是“充满正义感的一时俊彦”。3 月18日上午9 时零3 分,为全岛和国际社 会所关心的军法大审终于开场。几乎审判长和律师每场必争,每争必吵,每吵必僵。 公开审讯一共进行了9 天。4 月18日军事法庭举行公开宣判,以“意图以非法 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的罪名,判处施明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施明 德成为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判处黄信介14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判处姚嘉 文、张俊宏、林义雄、林弘宣、吕秀莲、陈菊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被告 不服,提出“原判决主文与理由严重矛盾;原判决认定事实,无中生有;原判决引 用供词,断章取义;数十项证据声请,无一调查;被告自白均出不当方式、违法取 供;所谓夺权计划,人证两缺,不足采信;原判决以被告演讲办杂志,推断叛乱” 等“十大理由”要求取消原判,由军事法庭移交司法部门复审。上诉“国防部高等 复判庭”被驳回,维持原判。 5 月21日至26日,台湾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周平德、杨青矗、王拓等33名嫌犯, 周平德、杨青矗、王拓被判处6 年徒刑,还有26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他们不 服,上诉后略有调整。“高雄事件”的审判至此基本结束。 与军法大审同期,台湾又发生两起与之有关、震惊台湾的事件,也对台湾政治 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林义雄灭门血案”。1980年2 月28日,被列为“高雄事件”要犯的林义雄家 里,发生惨案,59岁的老母、孪生女林亮均和林亭均被杀,8 岁的大女儿林奂均被 砍成重伤,林义雄的夫人方素敏正巧到监狱联系事务而逃过劫难。血案发生后,台 湾当局同意林义雄出狱料理丧事,不久又收监服刑。警方当时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 要及时破案,也有计划,也有行动,也有文宣,可就是没有破案。“林家血案”使 得因“高雄事件”后弥漫全岛的恐怖气氛达到顶点。这一残忍的、血淋淋的惨案, 使得一些党外被捕人士的家属,开始与当局合作,接受当局的安排,听任当局的摆 布,甚至失去斗志。同样,“林家血案”,一方面加重了台湾政治恐怖的气氛;另 一方面,则升高了人们对被军法审判的“高雄事件”当事人的同情。 “高俊明案”。逃亡25天的施明德被捕后,帮助他逃亡的许晴富等9 人很快被 捉拿归案。4 月24日,台湾“基督教长老会”高俊明也被逮捕。台湾“基督教长老 会”在台湾已存在100 多年,有960 多个分会和16万名教徒,是当地历史最悠久、 教徒也最多的基督教组织。高俊明是一个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人物,早在70年代初 兴起的当代台湾的第一次民主化高潮中,在他主持下,“长老会”就发表了《台湾 基督教长老教会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第一次在岛内公开提出了“台独”的主张, 一再叫嚣“台湾的将来应由台湾1700万住民决定”。此次,高俊明既是藏匿施明德 的主犯,又是公开宣扬“台独”的分裂分子,台湾当局顶住宗教界和西方的压力, 判处高俊明7 年徒刑。同案犯许晴富被判刑7 年,林文珍被判刑5 年,余下的7 人 各被判刑2 年。 “高雄事件”在当代台湾历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痕迹,而与之同时的“林义雄灭 门血案”、“高俊明案”又对“高雄事件”的审判和定刑产生过直接的影响,对岛 内的政治也产生了一些作用。“高雄事件”的发生,只是朝野双方长期斗争的继续, 更是范围更广阔、性质更严重、程度更激烈的下一轮斗争的序幕。“高雄事件”在 台湾政治发展史和社会变化过程中,具有某种“界碑的作用”,正是在这个事件的 冲击下,台湾进入了一个新的政治发展阶段。即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党外势力,都开 始调整各自的政治路线和斗争策略,在结束过去的论争方式的同时,开始新一轮的 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