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入主“民主殿堂”(2) 在1989年“立法院”全面直选及1998年“冻省”之前,省议会是台湾 最具代表性的民意机构,省议员均是来自各县市的地方实力派代表人物,其中不少 是具有黑道背景的人物。虽然有许多省议员不是黑道出身,但与黑道势力关系密切, 不少人就是依靠黑道的支持当选的。 台湾不仅地方民意机构日益黑化,而且“中央级”民意机构——“立法院”与 “国民代表大会”这种最权威与最神圣的地方也成为黑道角逐的目标。“立法院” 黑道老大虽不如地方民意机构那样多,但也有数位黑道老大,并且因其地位高,权 力大,影响大,颇受社会各界关注。据媒体报道,全面直选后的各届“立法院”, 一般均有十位左右的黑道“立法委员”,其中更有几位黑道“立法委员”连选连任, 充分显示了其强大的财力与势力。尽管有不少“立法委员”本身不是黑道出身,但 与黑道关系十分密切。这可以从黑道老大的红白喜事中看得出来。在黑道老大家人 举行的红白喜事或黑道老大隆重的葬礼上,经常会发现有许多“立法委员”公开参 加,而私下送红包与送礼的“立法委员”就更多。台湾《联合报》未点名地指出, 第四届“立法院”内有五位黑道背景的“立法委员”。 “国民代表大会”这个具有立宪与修宪大权的“国会”也有黑道的影子。19 99年12月,台湾《联合报》公布的统计显示,“国民代表大会”中,黑道出身 的“国大代表”有7位,分别来自台北县、台中县、彰化县、云林县与高雄市。其 中,与黑道关系密切的“国大代表”就更多了。 人们会问黑道何以会有如此大的势力,在激烈的选举中,击败政党候选人甚至 知名政治人物而当选?关键在于,台湾的黑道势力不再是早期的包赌包娼或打打杀 杀,而是通过漂白的合法身份出现,特别是通过经营企业获取丰厚的利润(当然常 走法律边缘甚至从事非法经营),再以雄厚的财力投入选举。在台湾看似民主的选 举,实际上主要靠钱买票,只要在自己的选区内买到一定数量的选票就可当选,这 就为黑道势力投入选举,进行政治漂白提供了条件,让许多黑道人物进入议会,成 为权力体系的一部分。 黑道介入政治,不断引来社会各界的批评与谴责。但国民党主席李登辉等国民 党官员竟然理直气壮地为黑道辩护。李登辉竟称,“黑道古今中外都有,不独台湾 才有,社会自由化了,各种力量都可出来。”似乎在李登辉看来,黑道的存在是合 理的。李登辉昔日的一位亲信、国民党高官也曾公开说:“当政者应容忍某种程度 的金权黑权存在”,“金权黑权是巨大的社会力,对政权的取得与维持有帮助”。 他还进一步表示,“站在民主政治立场,黑社会分子为中华民国国民,享有宪法所 赋予之一切基本人权,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及参加政党从事政治活动之权利。既 是如此,黑社会分子只要没有被法律制裁剥夺公权,而同时又拥有足够的民众基础, 则其被提名或被选为各级民意代表,乃是民主政治之当然现象。”还有一些国民党 高层人物讲:“黑道也是选民,为什么不能有民意代表?”“黑道都是爱国的,没 有黑道就没有中华民国。”正因为如此,黑道才如此横行,才堂而皇之地进入政坛。 无怪乎台湾黑道如此明目张胆,原来有“总统”大人护驾与支持,谁还能制服黑道?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台湾受人尊敬的台湾“司法部长”马英九因扫黑过度而被李登辉 革了职,前“法务部长”廖正豪黯然离开政坛。这更让民众对国民党政权失去信心, 国民党已是不会改变也无力改变黑金政治现状的,似乎只有抛弃令民众失望的国民 党政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