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的一个批示,“伊玛尼党”这个大冤案才得以彻底平反(2)
在上述《决定》、《结论》和公安局《给有关单位的信》都一致认为这起冤案
已造成了“严重后果”;而从本文的叙述中不难看出,这“严重后果”中最最严重
的,是装甲兵中挟嫌报复、利欲熏心的田永兴等人刑讯逼供、残害致死了丁溪野、
刘桂轩、刘殿云阿訇、北京民族文化宫回族干部李希光等同志,可谓罪大恶极。公
安部在其《给有关单位的信》虽并未点明这一点,实在是对一味庇护这帮凶手、并
迟迟不表态的装甲兵党委,留了很大的面子。
当年10月15日,在沧州地区黄骅县为丁溪野同志举行了隆重的平反昭雪和追悼
大会。虽然在十一年前他被残害致死又被秘密掩埋的所在,没能完整地清理出他的
遗骸,但他的遗孀刘兰田和他们的子女,以及他的弟弟丁铁石、丁坚和弟妹白琴、
李葵南等多人都能顾大局识大体,同意当地政府在沧州市烈士陵园,为他建立了衣
冠冢,在冢前立了碑,以示永久的纪念。
追悼会庄严肃穆,灵堂上方高悬黑底白字“丁溪野同志追悼会”大横幅,台上
和四周都排满了国家民委、河北省民委、解放军装甲兵司令部和政治部、哈尔滨市
委统战部、哈尔滨市民委以及沧州地区和黄骅县等党政领导机关并北京与全国各地
丁溪野的生前友好及战友送的花圈。丁溪野的遗像矗立在台上花圈的中央,参加追
悼会的有河北省、沧州地区、哈尔滨园林处、黄骅县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及丁溪野
的生前友好和当地群众代表、丁氏大家庭成员共三百余人。在哀乐声中,到会的许
多群众代表也无一不与丁氏家庭的男女老少一道泪流满面。沧州地委副书记崔永生
宣读了《中共沧州地委关于为丁溪野同志的冤案平反昭雪的决定》,黄骅县委常委、
县革委副主任李照州代表沧州地区行署和黄骅县革委会致了悼词。
悼词说,丁溪野同志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都做出很大贡献。
他既是一位英勇顽强的同敌人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勇敢战士,又是深入实际、勤勤
恳恳、任劳任怨地为党工作的好干部。他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光
明磊落,襟怀坦白。他艰苦朴素,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
享有较高的威望。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为社会主
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在对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斗
争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韧不拔,视死如归,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
他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革命战斗的一生。他的不幸逝世,
使我们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老同志、老战友……
追悼会结束,参加追悼会的人和丁氏大家庭成员驱车来到烈士陵园丁溪野的墓
前,再次向他志哀。
10月20日,《沧州日报》第一版以三分之二的版面和报头刊登了追悼会的报告
与图片。大标题是《彻底平反冤案,二十八年沉冤得到昭雪,丁溪野同志追悼会在
黄骅县隆重举行……》,导语是:“中国共产党忠诚党员、优秀的民族干部丁溪野
同志,因惨遭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残酷迫害,于1968年12月20日含冤逝世,
终年65岁。丁溪野同志追悼会10月15日在黄骅县隆重举行。”
当年12月3 日,新华社的《内部参考》刊发了笔者以新华社记者身份发的一篇
报道——《祸及许多省市数百人的大冤案,“伊玛尼党”案情真相大白得到平反昭
雪》。这等于在全国一定层次的共产党员干部中,为这起冤案所有的受害者伸张了
正气。
1980年4 月18日,装甲兵党委才姗姗来迟地作出了一个《关于丁铁石同志“文
化大革命”中冤案的平反决定》,但又迟了将近八个月——即当年12月11日,才让
这个《决定》与受害人丁铁石见了面。尽管如此,在党中央坚决平反冤假错案精神
的强大压力下,这个《决定》也不得不承认:
所谓丁铁石同志密谋组织反革命“伊玛尼党”、极力策划建立反革命武装,勾
结汉奸,妄图建立“回教国”等,主要是受其兄丁溪野同志冤案的株连。在“四清”
运动中,先是沧州地委“四清”工作总团党委非法进行审查,1968年6 月19日由原
装甲兵科研院牵头会同河北省黄骅县公安局军管小组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及
协和医院等单位,不顾公安部1957年1 月关于丁溪野同志没有政治问题和反革命问
题的正确结论,重新提出了早已否定了的丁溪野同志的问题并将其逮捕、进行陷害。
原装甲兵科研院,将丁铁石同志与其兄丁溪野同志的所谓的“反革命”案牵连
在一起,进行陷害。在此期间,严重违反党的政策,实施封建法西斯式的逼供信,
造成了一起所谓“伊玛尼党”、“回教国”反革命案件的大冤案。并且株连了其爱
人白琴、儿子丁中刚、弟弟丁坚、弟媳李葵南、战友刘桂轩、周绍先等同志,使他
们政治上受到陷害,身心遭到摧残,丁溪野同志被迫害致死,后果严重。
……
事实证明,丁铁石同志的政治历史是清楚的,是没有问题的,所谓丁铁石同志
密谋组织反革命“伊玛尼党”、极力策划建立反革命武装、勾结汉奸、妄图建立
“回教国”、是“回教国”国王,以及“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特务嫌疑”等,完
全是诬蔑不实之词,应予全部推倒。所谓丁铁石同志的“反革命”案,纯属冤案。
他是受了林彪反革命阴谋集团在装甲兵的代理人黄志勇等人的迫害,应彻底平反,
恢复名誉,挽回影响。凡因此案所形成的一切材料,根据规定,予以清理销毁。对
因丁铁石同志的冤案受到株连的家属、子女、战友等,应按党的政策做好善后工作,
消除影响。
撤销原装甲兵科研院党委1970年8 月5 日《关于对丁铁石问题的处理报告》、
装甲兵党委1970年8 月15日《关于丁铁石问题的处理报告》和装甲兵党委1975年8
月31日《关于丁铁石同志问题的平反决定》。
为彻底平反这起大冤案,公安部在1983年4 月5 日,又特地向基建工程兵党委
并总政治部、哈尔滨市体委党委并市委、协和医院党委并医学科学院党委、卫生部
和哈尔滨市第一二医院党委,发出了《关于公安机关在对丁溪野同志进行工作中株
连和影响其亲属的情况说明》。这《情况说明》说——
为平反丁溪野同志冤案,彻底消除对其亲属的影响,公安部曾于一九七九年九
月六日发出了《关于平反丁溪野同志冤案和消除其受株连亲属丁铁石、丁坚等同志
受影响问题给有关单位的信》。
最近,丁铁石、丁坚、白琴、李葵南同志给公安部领导同志写信,随后又来访。
谈到:公安部平反信后,他们所在单位分别落实了政策,消除了影响,表示感谢。
同时提出:由于此案,使他们受了长达二十八年的株连,政治上、工作上,待遇上
都受到影响,曾因此被审查、撤职、降级和压低级别,在屡次的调级中也都受影响。
但向本单位提出解决这些问题时,本单位以人事中、档案中没有记载而不好考虑。
因此,要求公安部进一步说明他们受影响的情况,以使他们遗留问题得以合理解决。
根据复查材料和有关公安机关的档案记载,丁铁石等四同志提出的上述受株连
影响的问题是确实存在的。当时,公安机关对丁溪野同志是作为重要反革命案进行
侦查的,工作中有扩大化问题,株连了他们。因此,他们政治上受到怀疑,使用上、
待遇上受到影响,而这些在他们的档案里是不可能有记载的。对此,公安部除承担
责任外,建议他们所在单位,考虑解决他们的遗留问题。
特此函告。
这些单位接到公安部的函告后,都比较认真地解决了这些遗留问题。至此,这
个长达二十八年的“伊玛尼党”大冤案,才算被完全彻底平了反。丁铁石担任了中
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后勤部政委,并被选为基建工程兵党委常委,1987年2 月
离休;丁坚在1979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为丁溪野平反昭雪的同时,也被彻底平反、恢
复党籍、恢复了在1952年以前的职务,1980年改任哈尔滨市税务局副局长,1981年
调任哈尔滨市体委主任和党委书记,1985年7 月离休;白琴于1983年在北京协和医
院副院长的岗位上离休后,一直担任民办京华医科大学的理事,为栽培不花国家一
分钱的医学人才而发挥她的余热……
1996年5 月31日,八十一岁的丁铁石病逝。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相继发了消
息。6 月8 日在八宝山举行告别仪式。其后,由战友和亲友组成的长长的送葬队伍
向卢沟桥回民公墓进发。人们缅怀这位著名回民支队政治工作奠基人、曾获二级独
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以及二级红星功勋章的副兵团级军事干部的高风亮节。
从这位参加革命六十一年身经百战、株连冤案二十八载忍辱负重的丁铁石身上,从
丁氏家庭男女老幼半个世纪以来为中华民族为新中国为党的事业所遭受的挫折和厄
运、所作的贡献和牺牲来看,谁都会说:“这个丁氏回民大家庭,不愧是一个忠勇
之家,爱国之家、革命之家! ”
日月不息,天网恢恢;换其哉,生灵涂炭;复其哉,社稷生辉! 恣意行凶作恶
的歹毒之徒,尤其田永兴、王子耕这类就是在国民党特务中也该被算作最歹毒的人,
如果还活着,如果又恢复了若隐若现的人性,就该有晨钟暮鼓式的忏悔。不然,他
们的子孙如果得知其先人曾有如此人生劣迹,这些无辜的后生也许会感到自己的头
顶上空,老有一块不祥的招人羞辱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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