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动物(1) 卢:在现代科学实验中出现了许多误区,其中有一个科研项目令我特别震惊, 该项目涉及到科技应用、伦理道德、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问题。我指的是 由彼得·辛格和保拉·卡瓦利里提出的“达尔文计划”。该计划并不是要通过加强保 护动物意识来使动物免受虐待,而是要使那些“类人猿”们享有人权。他们的论据 有两点,一是类人猿的智商较高,甚至可以像人类一样学习语言;二是类人猿比精 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或脑器质性疾病患者更具有理智,因为这些人已经失去理智。 我认为这些观点是极其荒谬的。 达尔文计划的倡导者们混淆了人类与非人类的界线,把有智力障碍的人排除在 人类之外,而把类人猿—这种智商高于猫科动物及其他哺乳类或非哺乳类动物,但 仍不同于人类的动物—视为人类。据此,这两位科学家谴责纽伦堡审判法第三条, 该条款规定所有新的医疗方法都需事先进行动物试验。您很早就对动物保护问题感 兴趣,我想听听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德:动物保护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有人说我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那不仅 是因为动物保护问题本身的确很重要,也是因为动物保护同时又具有战略意义。说 这个问题重要,是因为有些人保护动物的意识淡薄,因此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困难。 说这个问题具有战略意义,是因为它涉及到其他所有重要问题及观念,如“人的本 性”、人类的起源和未来、伦理、政治、法律、“人权”、“反人类罪”、“种族 灭绝”等等。 无论在哪里,一提起动物,人们就会想到人类文明(并非只是西方文明)这个 最严肃、最持久、最质朴、最引人注目的问题。这是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最为关 注的话题。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态度一直非常坚定,我的观点贯穿于我所有的文章 之中。从撰写《论文字学》开始,我就提出了一种新的适用于所有生物的“印记” 概念,或者说是一种生命/ 死亡关系概念,这种概念超越了人类学中有关“口语” (或者泛指“语言”)的范畴,超越了语音中心主义和语言中心主义的学说,这些 学说将人和动物简单且对立性地加以区分。因此我强调“文字、印记、书写、字母 的概念”超越了“人类/ 非人类”的概念。针对以往的哲学著作,特别是黑格尔的 著作,我所表达的一切解构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均是对他们普遍忽视动物的态度以及 他们对人与动物之区别的理解的否定。在我最近发表的有关这个问题的文章中,我 对用单数称呼动物提出了质疑。以往当人们讲到人与动物的关系时,对两者都用单 数称呼,似乎这种用单数称呼的动物可以笼统地涵盖所有非人类的生物。 我不想在此用激烈的语言谈论这个问题。我认为从总体上讲,哲学,特别是笛 卡尔的哲学思想,在对待动物的问题上体现了语言中心主义的概念,也表现出了哲 学的局限性。所有这些都反映了一种传统,即人与动物并非平等,人占有支配地位。 人类还特别强调这种支配,甚至是统治地位。然而,现实否定了这个固有的传统。 很简单,因为生物—包括植物和动物都是多样性的,有些物种的本质与哲学家们所 理解、描述的并不一样。人类只是生物的一种,因此人类只能用单数称呼,人与动 物是不能都用单数相对应的。 很久以来人类就残酷地虐待动物,在《圣经》中就可以找到有关的记载,我对 此进行了专门研究。我现在要特别指出的是现代社会虐待动物可能被长期地容忍下 去。现代化虐待动物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得人心,人与动物的关系应该改变。这种 改变具有“本体”必要性和“伦理”责任性的双重含义,我将这两个词加上引号, 这样做可以强调(本体和伦理)概念的意义和价值。尽管哲学家们的理论在我看来 经常含糊其词或不合乎哲学逻辑,我仍对他们的理论中有道理的,特别是道理充分 的部分表示同情,因为他们也反对用以下方式对待动物:工业化的饲养、屠宰、消 费过度及动物试验等。 在形容虐待动物的方式上,我不用—尽管很想用—“残忍”这个词,因为这个 词意思含混、隐晦并且需要有许多先决条件。实际上,不管是否杀生,残忍的实质 是“使其痛苦”,或“观其痛苦”并以此为乐,这是人类所特有的本性,就如同只 有人类会制定法律一样。(刑罚和死刑的词义其实是非常含混的。我研究了“残忍” 这个词的历史和词义的“逻辑性”,认为有必要通过精神分析的方法来解读这个词, 看看精神分析专家是如何对该词进行解读的,特别是弗洛伊德的解读。)这个词应 如何理解呢?虐待动物的举动迫使人类对自身的形象(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深刻 的反省。我相信,虐待动物的行为将越来越与人心相违背。我也不想用“权力”这 个词,一旦用上这个词,问题就复杂了。在您刚才提到的“计划”之前,已经有许 多关于保护动物权的声明了。 卢:那么有关动物权用什么词来表述呢? 德:将人权这个法律观念转移并延伸到动物身上,我认为这是人们常犯的错误 或者说是人类的一个弱点。这将会导致幼稚的同情心,而实际上于事无补。有关人 类的概念和后笛卡尔主义的人文主观主义概念现在仍是人权的基础。对于人权,我 是充分尊重的,但作为历史发展和人类智慧的成果,人权的内容应该不断地得到改 进、修订,发展和丰富(尊重历史和不断完善才是人权的本质)。 但是笛卡尔的哲学遗产在关于动物问题上却对现代社会起着决定作用。笛卡尔 的理论认为,动物的语言是通过动作而不是通过词语应答来表示的,即有反应而无 词语应答。康德、列维纳斯、拉康和海德格尔(及所有认识论者)在此问题上与笛 卡尔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他们将反应和词语应答区分开来,这种区分是有指导意 义的,几乎适用于所有情况。尽管每个人的观点不尽一致,在人与动物的关系问题 上,他们的哲学遗产对现代思想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现代的权利观念在很大程度 上仍然取决于笛卡尔时代的我思论、主观性、自由观、主权论的思想。当然笛卡尔 的“文本”并不是目前这种状况的原因,但在区分人与动物的界线方面具有代表性。 因此给予或承认动物的权利,实际上就是通过欺骗和隐晦的方法认可某些人对人类 本质的歪曲解释,而这种解释正是虐待动物的根源。 不论是笛卡尔、康德,还是海德格尔、列维纳斯和拉康,他们都在其哲学理论 中阐述了动物的劣等原则。尽管每个人的观点有所不同,他们的立场都是某些关于 权利和人权的哲学思想的基础。因此,一定要给予某种动物—而不是全部动物—与 人类相等的权利便是一种后果严重的自相矛盾的行为。这将促使这样一种哲学和法 律机制的形成,通过这种机制,动物将被无节制地用于食品、劳作和试验等方面。 改变现状是必须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这不是某些人的意愿所能阻挡的。变化 将是缓慢的,艰难的,有些地方渐进,有些地方激进。人与动物关系的改变并非必 须或只是采取发表宣言、声明,颁布法律的方式,也不能仅仅根据立法机构的命令 成立某个法庭就能解决问题,我不相信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产生奇迹。而且相关的法 律已经制定了,这当然比没有要好。但法律并没有阻止对动物的买卖、工业饲养和 屠宰,也没能制止医学部门对动物进行“科学试验”。 当然,非同类生物之间的区别是不容否认的,相互之间的界线是不可逾越的。 谁要是否认这一点,谁就会盲目地去做蠢事。但人与动物之间不应只是看到界线, 而更应看到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卢:但是,什么时候能够和睦相处,怎样才能做到和睦相处呢?谁都不愿看到 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与文化之间的割裂吧? 德: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动物的种类是极为丰富多样的,如原生动物、苍蝇、 蜜蜂、狗、马等等。不同动物种类之间的界线是多方面的,尤其在群体的组织结构、 种群数量、行为规律等方面。我之所以对同属一个大物种的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界 线表示担忧,并不是因为我愚蠢地认为人与动物之间没有区别,而是我觉得人与动 物之间的差别并不在一个方面,而是在多个方面。在群体组织结构方面的差异就不 止一处,而是多处,因此异种之间存在着许多的阻隔、排斥与本质的不同。 类人猿与人的差异是巨大的,而它们与其他动物的差距亦如此。这是不可否认 的普遍事实,对灵长类动物的研究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对此宣传得不够。研究成 果肯定地、有时是令人震惊地描述了它们非常严密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组织结构:如 死亡和葬礼的仪式、家庭结构、禁止乱伦等(但对于雄性来说,禁止乱伦的规则并 没能完全阻止它们的乱伦行为,因此在类人猿等灵长类动物群体中到底是否存在避 免和禁止乱伦的问题上,学术界还有争议)。 这些问题相互交织,都很复杂。我并不是说要否认“人类的特点”,但我坚持 认为,应当指明,那些最有权威的哲学家和文人所认定的“人类的特点”并不完全 严格地只属于我们所称的人类。或是某些动物也具有这些特点,或是人类并不能肯 定确有这些特点(我尤其在《难题》中阐述了上述观点,目的是反驳海德格尔关于 死亡和语言的经验论)。在教育工作中尤其要说明这一点。我要再说一遍,我对那 些奋起抗议的人表示同情(我坚持用这个词),他们反对向动物宣战,反对采用变 态的手段对动物进行毁灭性的折磨,即以人类的需要为借口通过现代化的工业手段 灭杀畜群,更不用说因为人类的错误致使每年有数百种动物在地球上消失。人类不 是杀死动物,就是任其死亡,两者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我对那些具有同情心的人也表示同情,他们对那些无辜的生物表示出真诚的怜 悯之心。但我不放弃—我认为不应放弃—分析(我是说所有形式的分析,包括精神 分析)两种基本的态度。我不能敷衍了事。我不相信有绝对的“素食者”,不相信 他们所标榜的伦理道德,怀疑他们是否能完全不吃荤,毫不动摇,连象征性的替代 品也不吃。我甚至多少抱着附庸风雅的心情支持某些吃人肉的习俗。作为对您刚才 提问的答复,我认为把某些动物置于残疾人之上的做法既可笑,又令人反感。 卢:让我感到震惊的是,这项试验混淆了人和动物之间的界线。为了将人权赋 予类人猿,竟将有智障的人排除在人权之外。 德:他们确实这样讲吗? 卢:对,虽然他们没有用“排除”这个词,但他们将人权扩展到类人猿身上的 理论以界线和差别概念为前提,最后又将界线和差别抛弃。这项试验把理论和实际 情况区分开来,试图以神经精神疾病和大脑退化为借口将人类蜕变为非人类。 德:这实际上等于种族和遗传歧视,对这种事我们应提高警惕,一旦出现就坚 决反对。 卢:那么,怎样能做到既保护动物,又能解决人类食肉的需要呢? 德:并不能禁止吃肉,不能把所有人都变成素食者。即便是素食者,也会无意 识地吃荤。我认为完全的素食者是不存在的,哪怕只用面包和酒充饥的人(每当我 对素食者进行剖析时,问题就能解释得更清楚)。尽管我们一直都不觉晓,但心理 学告诉我们:“素食主义者”们每天都在象征性地吃人或上帝的血肉。无神论者更 是想“吃掉别人”,这是一种流传下来的爱的表示,一种克莱斯特所描述的彭忒西 勒亚情结。几年前我曾做过一个题为《吃掉别人》的讲演,彭忒西勒亚是我那次讲 座的主要话题之一。 卢:根据精神分析的观点,对因吃肉而引起消化不良的担心能导致仇恨动物, 以致将它们杀死。希特勒就是素食者。 德:有些人竟能把希特勒吃素当成论据来反对素食主义和动物保护者,比如卢 克·费利,他不无滑稽地说道:“你们忘了,纳粹分子,特别是希特勒都是爱护动 物者,所以爱护动物就是仇视和侮辱人类。”我认为这是极为荒谬的。谁会相信这 种荒唐可笑的谬论呢?他将把我们引向何方呢?难道只有加倍地虐待动物才能表现 出完美无缺的人道主义吗?伊丽莎白·德·丰德奈曾讲过,在号召重视“动物问题” 的现代哲学家中,有不少是犹太人。在她著名而内容丰富的《关于动物的三个公约 》前言中,她除了指明康德是“艾希曼所喜欢的作家”外,还对纳粹爱护动物的观 点提出质疑,指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偏倚。 我在切里希的演讲稿(《我是动物》)有一部分尚未发表,在这部分里,我认 真地剖析了(并非完全同意他的观点)阿多尔诺的一篇文章。在此文中,他深入地 分析了康德关于人类的独立、自尊、武断和傲慢的理论。根据康德的理论,人类不 但要掌握和控制自然,而且要与自然作对,仇恨动物。康德认为蔑视动物甚至蔑视 也属于动物的人类,这是“纯唯心主义”的明显特征。 阿多尔诺理论比康德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甚至敢于把人类对待动物的态度同法 西斯分子对待犹太人的态度相提并论。根据这个现已众所周知的逻辑—这种逻辑还 显得挺有说服力—人们可以把妇女、儿童和所有的残疾人都视为动物和犹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