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喜事”的辩证法(2) 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还深刻地指出:“辩证法的生命力是不断走向反面。”这 也就是说,生与死在一定条件下向其对立面转化,是生命活动和人类发展的关键, 是生与死辩证法活力之所在。没有这个转化,生命活动就会终结,人类也就难以延 续发展。 有的人提出人死后能否转化为不朽永生? 毛泽东未曾专门讲过这个问题。但如 前面所述的,他实际上是否定有这种“转化”的。 所谓“不朽”,有不同的含义:一种是指宗教神学的人死后灵魂永存说,这是 一种唯心主义的虚妄幻想,而不是什么生与死的矛盾转化;一种是庄子相对主义的 所谓齐生死,所谓心未尝死,入于不死不生,这也只是虚妄的幻想而已;还有一种 是从影响贡献来说。如《左传》中的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孔子教人要努力 有所立以求不朽,孟子讲的“创业垂统”而“可继”[13],明朝罗伦所说的,圣贤 “死而不亡,与天地并久,日月并明”等等。中国著名哲学家张岱年认为,“《左 传》中的三不朽说,以有所立为不朽,在今日仍是可以承认的。”[14]但是,这里 的所谓“不朽”,是从生与死的价值、意义上来说的,而不是从生与死的互相转化 来说的。毛泽东在讲到人的生与死的价值、意义问题时,也多次从伦理道德这个视 角谈到这种不朽精神。这在下面还要详细谈到,这里就不赘述了。 有些人把所谓“死而不朽”、“不朽之永生”、“肉身已死,心未尝死”等等, 说成是生与死的互相转化,并且说这是“从社会主义”来看,“为人民利益而生, 转化为精神永生”,认为“虽死犹生”或“虽活犹死”,也是生与死的互相转化。 这种看法,实际上是把不同范畴的两个命题,也就是把伦理道德上的人的生与死的 价值、意义同人的生与死矛盾转化问题,混为一谈了。这是不符合生与死互相转化 的辩证法的原意的。 生与死是对立统一,既是密不可分的,又是可分的。毛泽东关于生与死辩证法 的思想,有力地批判了那种把死排除于生命过程之外,把生与死形而上学地对立起 来的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观点;同时,也有力地反对了那种关于灵魂不死的唯心主 义宗教观念,破除所谓死后世界“魂魄”、“鬼神”亦在人间,所谓“死后相见”、 “死后重生”的种种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