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幸福的主体(1) 幸福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人生的感受和评价,是美好的象征。人类对幸福的探讨, 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外的思想家们对幸福作出过多种的解释,归纳起来不外 乎三种基本回答: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禁欲主义,鼓吹弃绝尘世,追求“天国幸福”。 中国宋明时代的理学家,把“理”与“欲”对立起来,认为人的追求幸福是邪恶的 “人欲”,是“天理”——封建等级的伦理秩序不相容的,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享乐主义,“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毁 掉了一切精神内容”[1] ;还有一种是介于以上 两种对立的幸福观之间的。应 当肯定,历史上各种形态的幸福观,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上推进了人类对幸福的 认识,正如马克思在对旧唯物主义幸福观评价时所说,“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 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现实的幸福。”[2] 但它们毕竟是剥削阶级的幸福, 都是从唯心史观出发,离开社会经济关系、阶级关系而抽象地谈论人的幸福问题, 既无法理解幸福的社会的和阶级的内容,不懂得实现幸福的正确途径和方法,也不 能正确地说明幸福的真正意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在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 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之后,才真正得出了关于幸福的科学认识。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着对自己生活境遇的感受和评价问题。在阶级社 会里,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政治地位不同,每个人都站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上去感 受生活,认识生活,去理解和评价生活,谋求幸福,从而形成了对人生目的和追求 的不同,对幸福内容的不同的甚至根本相反的理解,这就决定了不同的阶级,不同 的阶层和集体,有着不同甚至相反的幸福观。封建地主阶级追求的幸福是维护封建 等级特权,榨取农民的血汗,高官厚禄,光宗耀祖,娇妻美妾等等。资产阶级追求 的幸福是金钱,正如恩格斯说的,“在资产阶级看来,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为 了金钱而存在的,连他们本身也不例外,因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赚钱。”[3] 他们 可以不择一切手段地去榨取工人的血汗,以获得更大的剩余价值,去赚更多的钱, 在生活上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腐朽糜烂;而无产阶级则把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 消灭剥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当作人生的最大幸福。 在阶级社会中,在一般情况下,幸福观是带有阶级性的。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 的幸福,都是建立在劳动人民痛苦的基础上,都是以极端利己主义为核心的。无产 阶级的幸福观,则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坚持个人 幸福和集体幸福的辩证统一。 毛泽东的幸福观,突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把个人幸福建立在阶级、集体幸福 基础上,认为幸福的主体是人民。早在少年时代,他就提出怀疑:为什么《三国演 义》、《水浒传》中没有农民的主人公呢? 为什么地主豪绅占有土地,自己不耕种, 却过着骄奢淫逸、花天酒地的生活,而替他们种地的穷人,反而忍饥挨饿? 这是对 剥削者、统治者把个人幸福建立在劳动人民痛苦之上,这种不合理现象的直观否定, 也是对幸福的主体和社会的主人问题的朴素思考。当他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后,在 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观察问题,明确认识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 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也理应成为幸福的主体。毛泽东说:中国共 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队伍,“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 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4] 这就是说,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为了人民群众从被剥削、被压迫的不幸生活中解放出来,真 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成为幸福主体。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他经常教 育共产党员,要为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改造社会,为“人民自由幸福”而战斗, 要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幸福。在社会主义时期,他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为建设伟 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进行艰苦奋斗,为人民创造更美好的“幸福生活”。毛泽东一 生为革命,一生为人民,一切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一切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 把人民群众视为幸福主体,把人民的利益和全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舍己为公,舍 家为国,一心为人民,无限地忠诚于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幸福。毛泽东的一生,是 为民族解放、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无私奋斗的一生。毛泽东不愧是实践无产阶 级幸福观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