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五次开庭的折磨》 自2006年10月16日,我向法院起诉离婚起,其间经历了人世的世态炎凉,人情 冷暖。五次开庭令我身心俱疲,几欲求死,其心情无法形容。 2007年9 月28日,判决书终于下达了。 其中:认定三万元是吴原向别人所借债务;六千元保险判给吴原;家产大半判 给吴原;我的医药费全部自己承担;将吴原2006年度月实发工资1367元认定为2007 年度月应发工资;认定我2007年度月应发工资为1482.45 元(实际上我每月领到的 实际数额是1337.07 元),并根据这一数字判定我每月给孩子出300 元的抚养费… … --------- TXT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