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不幸的是,对新法的反对几乎无一例外地出于政治上的因素。 熙宁二、三年间(公元1069—1070年)是变法的酝酿初始阶段,在这个时候, 经济的得失问题尚不可能明显化。就以“青苗法”、“均输法”和“雇役法”而论, 在单纯的经济利益上,也许只有富裕的庄园主和一部分产业主可以确定无疑在变法 中受到一定损害,所以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从另一个角度讲,朝廷中反对变法者也 并非完全是以富户与豪强代言人的身份出现的,尽管在“青苗法”抑配和利息上的 争论固然可以看出他们有时确实在为富户们着想,但在道义上,反对派却没有任何 理由去直接反对抑制兼并的政策。 司马光出身陕西望族,他的言论经常被视作为富户们考虑的典型,事实上他为 了避免贻人口实,不得不从其他方面去达到这个效果,因此理由显得十分牵强。司 马光与苏辙等人在这方面都坚持说:贫富自古不均,两者相资相恃,乃天下稳定之 要素,既非所当改变,也不可能改变。但他们同时又承认贫富“苦乐不均”是个不 容置疑的现实。这就注定了这种理论不可能站得住脚,所以一旦变法稍事妥协,在 “青苗法”问题上停止抑配和采取更宽松的自愿原则后,他们的论点便不攻自破。 在青苗贷款利息问题上的争论就更能显示出斗争的核心其实根本不在具体的经 济范畴。翰林学士范镇,这位强硬的反对者之一在给皇帝的奏疏中有一句意味深长 的话,他说,朝廷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 十步与百步”。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经济之辩的意义了。 君子不言利。假如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则必须舍利而取义,这是传统伦理最核 心的内容之一。范仲淹的长子范纯仁,此时已成长为帝国政坛的一位干才,他就王 安石的理财提出的原则上的诘难颇具代表性。这是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七八 月间,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便超越了具体设施的分歧而表 示了政见的不同。这一趋势后来被苏轼所继承发展,他在这年年底给皇帝上了一道 长达七千余言的奏疏,提出了鲜明的政治观点,这就是:国家社稷之存亡在于道德 之深浅,不在于强弱;王道历数之长短在于风俗之厚薄,不在于贫富。不用说,苏 轼的理论就是本朝太祖以来定下的基本治国框架,如果王安石有悖于这个原则,那 就不仅属于妄改祖宗法制的范畴,更重要的是背弃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种攻击 才真正代表了反对者的政治依据,也说明了安石的变法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众多的抗 议浪潮和誓死抵抗。 与此相伴而来的是他们对安石的变法依据进行的分析和批判,这种理论上的是 非定性一向是政治斗争进入高层次领域的必然要求。韩琦就认为安石动辄以《周礼 》为证倡言理财是诬污圣典,范纯仁更直接地指出安石的内在理论其实就是管仲、 商鞅之说,属于一种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的权诈理 论。若照此施为,必将摇动人心而乱天下。在这个严峻的关头,政治理想上的异同 造成的学术分歧相当严重,即使是有心维新的一部分人,对安石的主张也很难苟同。 突出的代表是程氏兄弟程颢、程颐,他们是本朝杰出的哲学家濂溪先生周敦颐的学 生,后来自成一家而成为所谓“洛学”的开山之祖。程氏兄弟一贯具有高尚的求道 与治国抱负,大程早岁入仕,政绩显著,曾经一度参加过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小程 早在仁宗时就以处士的身份上书皇帝,要求天子“建非常之功”。不过,他们过分 强调以王道仁义之心来求治盛世,自与安石取法先王之政而来的富国强兵之术相去 甚远。 因此,二程自然也不能赞同新法,并指责安石重利轻义、学术支离;而王安石 对程颢只懂王道之至正,不知王道之权宜也不以为然。安石曾嘲笑他的政治主张空 想难行道: “公之学如上壁。” 程颢亦反唇相讥,道:“参知之学如捉风。”这是说安石取法先圣而不得要领, 如同捉风一无所得。 因此所有的焦点便归结到司马光所作的总结上,这也代表了司马光本人所坚持 的政治原则。他在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三月曾经往复与安石书信争论,指责安 石尽变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表示了极大的 愤懑与悲哀。自此以后,政治上的分歧演变成“变”与“不变”的鲜明对立,任何 技术上的细节便不成为原则问题了。一个人政治上的选择总是与处世之道相表里, 绝大部分士大夫们不遗余力反对变革从根子上讲是害怕生事、惟恐世变的百年惰性 在作怪,这在元老大臣一辈如富弼、韩琦、文彦博甚至欧阳修等人身上特别明显。 本朝从来就不乏所谓忧虑深沉者,这不知是否与他们读了太多史书、听了太多的教 训有关,然而忧患不引产奋发反而催生苦恼,那就真是连杞人忧天都不如。这与本 朝在对外方面的懦弱不堪是紧密相关的,国弱正是源于人心之弱。 五代的丧乱使太祖皇帝懂得了统一与安定的重要性,也使本朝士大夫从此就对 任何情况下的动乱深恶痛绝,欧阳修撰《五代史记》,便用通篇的“呜呼”表达了 这种心态。可王安石与此不同。 神宗曾有一次问安石,有没有读过《五代史记》。 安石回答说不曾仔细看过,但见其篇首必曰呜呼而已。安石的意思是:哪里到 了事事皆可叹的程度呢?! 安石不同意亦师亦友欧阳修的看法,其实就是表明他与本朝以来的普遍情绪迥 乎不同,他既不畏天,也从不怕事。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在立场上与所有的人分道 扬镳了。 尽管从司马光、范纯仁到韩琦、富弼都拥有不少有力的政治依据,可即使在传 统伦理上依旧无法驳倒安石。祖宗旧法固然不可轻废,但因循苟简却不能不除,若 法定而子孙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更改?这一点是安石在回答神宗对“三不足” 的询问时而提出来的,它的说服力足以压倒一切。安石还拥有一件法宝,那就是任 何一项有作为的举动都必然会遭致流俗的反对,只有以道胜流俗,岂有坐为流俗所 胜的道理?安石自始至终都坚持这样的信念,并不断以此来影响思于进取的神宗皇 帝,因此改革派取得政治上的第一个胜利是在意料之中的。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正月间,神宗在变法与反变法交锋最为激烈的“青苗 法”上作了一个妥协:下诏重申禁止青苗钱对富户的抑配。在改革派来说,这种妥 协虽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也不失为一个以退为进的策略。不过,诏下后安石心情仍 十分抑郁,以称疾不出并请求辞位表示自己对天子隐隐的不满。这一多少带有向皇 上示威意味的举动使司马光感到愤恨,他一变往日沉稳持重只在理论上对变法进行 驳斥的作风,公开发难。司马光当时任翰林学士,具有代皇帝批答奏疏的权利,于 是便在安石的辞表上以神宗的名义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这使得安石勃然大怒, 上章辨白。最后神宗以“诏中之语,失于详阅”的手札表示了歉意,仍旧希望安石 继续执政。 这件事情是个契机,使两位素来在私交上并无过节甚至还十分友善的人从政见 分歧走向了面对面的对抗。司马光这一行动同时也激起了安石采取强硬的政治手段 为变法扫清障碍,这也是变法走向深入后的一个必然。 在一系列的压力下,首先是范镇上表求去,诏许之;接着御史中丞吕公著、参 知政事赵忭同被罢职。三位中书舍人宋敏求、苏颂、李大临亦被罢卸知制诰之事权。 安石特别对台谏官员进行了调整,数月之间,人员几乎全被撤换。早在此前,权知 开封府郑獬、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知制诰钱公辅等就因不同意新法而被解职外任, 范纯仁甚至在安石的盛怒下降职左迁,富弼、韩琦、张方平等一班元老也早已自动 挂冠求外。到了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初,欧阳修、曾公亮甚至一度与安石尚还 不甚对立的陈升之也在无奈之下自请退位。在这先后,苏轼、苏辙与程颢、程熙两 兄弟也离开了朝廷。最后是司马光,在九上辞表后终于未能被天子挽留,先是出知 永兴军,三月份,请求致仕被批准,归居洛阳。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自此绝口不 谈政事,只是在洛阳埋头于读书著述。这也许是大痛苦之下必有大无奈的缘故,但 更多的是他以自己独有的儒家精神在磨炼斗志,用沉默来表示抗议。这与那些囿于 个人进退和好胜意气而信口雌黄、造谣中伤的人相比,倒确实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与此相应的是又有一批新人步入帝国政坛的中枢要地,诸如安石的左右手之一 韩绛入兼参知政事,谢景温进入御史台,曾布出掌司农寺等。不过,神宗在这些人 事过程中仍旧巧妙地作了一些调节,他不顾安石的反对,先后进一步提高了御史中 丞冯京和三司使吴充的地位。尽管冯京的擢升是安石为调离吕公著而不得不作的让 步,但这两位确都是坚决地反对新法的人。皇上的这一举动表明一个想法已经开始 抬头:作为天子是不能容忍对立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完全压倒另一方的,否则独一无 二的神圣权威必然会受到动摇。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十一日,韩绛、王安石两人同时拜相,与此同 时,“保甲法”和“雇役法”两项重要举措开始实施,标志着变法运动进入了高潮。 此后的两年,变法不仅继续深入而且逐渐开始产生效果。先是在对外方面,王韶这 位继范仲淹之后本朝又一位杰出的治边人才,在安石的一力支持下,于熙宁四年 (公元1071年)招抚了一个较大的吐蕃部落,使二十万人归附大宋,本朝疆土也因 此拓展了近一千二百里。此后,王韶不断乘胜进攻,最终在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 将西夏以南的大部分吐蕃部落收服,彻底切断了吐蕃、西夏之间的联系,成功地实 现了他早在八年前就提出过的使夏人腹背受敌的目标。这是自澶渊之盟以来的第一 个重大的对外军事胜利。这一次成功的取得固然与王韶的经略之才和安石的正确方 针密不可分,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使得帝国的国防边备有了较大的增强也是一个重 要的原因。在王安石主持下的新政方面,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是几个重要的变 法举措实施推广的年份,继前两年的青苗法之后,雇役法再一次引起了广泛的反对, 但由于安石的强硬对策,改革的趋势仍旧没能被反对派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