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叶父治病离间 法院终审难判 刘锁林和叶兰英一到了县城,就对叶兰英说:“你们去火车站,在那等我一会。” 说罢向街里走去。 他进了一家银行,在柜台前把一只手镯从窗口递了进去。 银行人员说:“这只银镯子年代久远,有收藏价值,卖只能按银价计算,可惜 了。” 锁林说:“我急等着用钱。” 只见银行人员把镯子放在一块好像铁板的东西上蹭了几下后,放在一个天平上, 然后说:“共计是八十四元六角整,你卖不卖?” 锁林说:“卖!卖!” 银行人员立即拿出钳子将手镯剪断扔进一个盒子里,里面有许多被剪断的手镯、 耳环、项链和银簪之类的东西。锁林拿着钱直奔了商店,买了罐头、水果还有点心, 整整一大包的东西向火车站跑去。 锁林进到车站,一眼看到兰英坐在她爹跟前哭泣。立即问:“兰英,你怎么了? 哭什么?” 兰英一见是锁林,立即擦掉眼泪,站起来说:“你来了,还买这么多东西干啥?” 锁林说:“我是来送送你们。我娘出事后给你添的麻烦太多了!”说着把一大 包东西交给了叶兰英,随后又掏出五十元钱递给了叶兰英说:“这些钱你带着吧, 路上用得着。”。叶兰英呆呆的看着刘锁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叶兰英问:“锁林,你哪来的钱?” 刘锁林说:“别问了,我会补偿给你的。” 叶兰英立即明白了。那还是在去年春节前,赵玉香在全家人吃饭的时候,从炕 柜子底下拿出一个小布包,当着叶兰英和张玲玉的面拿出一副银手镯说:“这副镯 子是你爹一生中最值钱,也是最宝贵的东西,因为它是你俩公公的爷爷给我奶奶的 定情物。你公公的爷爷、奶奶死后传到我的手里,在你们公公病重时我也没舍得卖 掉。今天当着你俩的面,我把其中的一只给玲玉,剩下的一只交给锁林,等你俩结 婚那天让锁林给你戴上。” 叶兰英能够想到锁林卖镯子的心情,她看到手中的钱和这一包东西,感到刘锁 林对自己的那份情意有多重了。 刘锁林送叶兰英和她父母上了火车后,赶到县城的看守所,求爷爷告奶奶,好 不容易见到了赵玉香。他发现赵玉香已经瘦的不象样子。再看赵玉香的脸上,身上 到处是伤痕,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 赵玉香抚摸着刘锁林的头说:“我在这里吃点苦,遭点罪不算啥,只要能救出 你哥,扶养好翠翠,一切我都能挺过去。” 刘锁林说:“娘,我们哥俩没有一个能让你享福,反到让你受罪,是我俩对不 起你呀。” 赵玉香说:“傻孩子快别这么说了,要遭的罪必须遭,要吃的苦必须吃,这是 命中注定啊。”说着搂着刘锁林的头哭了起来。 刘锁林抬起头来对赵玉香说:“娘啊,都是我哥俩无能呀。” 赵玉香说:“我已下决心在这条申冤的路上走下去,直到救出你哥为止。你应 该给娘记住二条,一条是我为你哥申诉不成,你要继续申冤。二是你为你哥申诉不 成,就把翠翠带大,让她也继续为她爹申冤。从省高院开庭的情况看,青天大老爷 是有的!” 刘锁林看着赵玉香不停的点着头。 此时的刘锁林怎么也想象不出,今后还会发生什么,还会有什么灾难降落在母 亲、翠翠、兰英和自己的头上。他更想不到赵玉香对他说的话竟成了这个家巨大灾 难的先兆。 叶兰英与父母一起上了火车后,叶兰英见她爹咳嗽得厉害,就对娘说:“娘, 我爹哮喘得这么厉害,怎么不早上医院呢?” 兰英娘说:“光说上医院,哪个能陪去啊!你大哥要顾及地里的活儿,你大嫂 又要照顾你侄儿吃饭上学,还要照看猪、鸡、鸭和大牲口。我这腿脚不好,你也不 是不知道,再说我到城里跟个睁眼瞎一样。让我看那,你爹的病就是上次从花月村 回来才加重的,都是跟你上的火,前两天还和我唠叨你的事呢!非要等你回来才去 医院治病。” 兰英爹说:“兰英哪,你爹这身子怕是不行了,可我就是对你不放心啊!爹说 句话不知你能听不?” 叶兰英说:“你说吧,我听着哪。” 兰英爹说:“刘锁林那个人的人品倒还不坏,不过他家的那种情况确实让人太 害怕了。好说不好听啊!张玲玉到现在还不知是死是活,刘锁森和他娘在大牢里又 不知什么时候能出来,再加上翠翠那么小,这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你怎么不好 好想想,哪有人愿意往火坑里跳啊!” 兰英娘说:“老刘家是能给你带来幸福哇,还是能给你带来欢乐啊?另外,我 还听人说,老刘家总共五口人,不出一年就三口有难了。这是赵玉香前世作孽遭的 报应,你还要去做第四个人吗?” 叶兰英一声不吭,只是低头流着泪。 叶兰英等三个人在岭南市火车站下了车,走出验票口后,只见一个年轻的小伙 子穿着一身的确良的人民服上前来,热情地说:“请问,你就是叶兰英同志吧?” 叶兰英点了点头。 小伙子说:“我叫郑志远,是专门来接你爹去医院的。”说着一摆手,一辆新 式北京212 型吉普车开到了眼前,小伙子帮助把叶兰英的爹扶上车,安顿好后,让 叶兰英坐在前面,告诉司机说:“去市人民医院。” 叶兰英忙说:“你不上车一同去吗?” 那个小伙子说:“医院不远,我骑自行车去!保证同时到!”说着,回手推来 了一辆自行车向医院的方向飞快地骑去。 到了医院,小伙子忙前忙后,帮助叶兰英办理各种入院手续,交上入院押金三 千元。直到把叶兰英的爹全部安排好后,才对叶兰英说:“事情都办好了我也该回 去了!”走时,还给叶兰英留下了个电话号码,让叶兰英有难事打电话找他。 过一会儿病房的饭车来了,一些人一窝蜂地挤了过去,只听一个人喊了一声 “哪位是叶兰英同志?” 叶兰英回答:“我是!” 那个人说:“你过来吧,这是三个人的饭菜。” 叶兰英说:“我们没定饭那?” 那个人说:“有人替你们预定了。” 叶兰英走过去,那个人又说:“你们刚来还没有餐具吧,先拿走,过后我来取! 最好下午到医院后勤部门买几套餐具。” 兰英娘说:“还是城里有好人啊!” 叶兰英看看娘,什么话也没说,心里想:“这城里还真有好人那!” 兰英娘看了看兰英,然后笑着说:“好事还在后头那,你若听娘的话,就有好 日子过了。” 元旦刚过,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陈院长正在办公室里办公,门口传来几声敲门 声,随着陈院长的一声“请进”,该院刑事审判庭徐庭长满脸不高兴的走了进来。 陈院长问:“徐庭长,有什么事吗?” 徐庭长说:“陈院长,这个案子你换人审吧。” “噢,你是说刘锁森杀人案庭审的事。”陈院长说。 “就是这个案子。你换个年轻人干吧。”徐庭长说。 陈院长说:“这可不行,让你主审此案,是组织对你的信任。你是老同志了, 咋能不服从组织决定呢?” 徐庭长说:“这个案子上回已经被省院驳回一次了。刚才我又仔细看了公安局 转来的案卷,还有很多疑点没有搞清,审判委员会定了,刘锁森还得判死刑。如果 再次被省院驳回,我犯错误倒是小事儿,咱们中院的名声受损是大啊!” 陈院长说:“老徐呀,这个案子是有一定难度,没有难度我能让你亲自出马吗? 这里面很多内情你还不清楚,你知道张玲玉的舅舅是谁吗?” “案卷里没提她舅舅啊。” “老徐啊,咱可不能只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呀。我告诉你吧,张玲玉的亲舅舅 就是咱们市革委会主管公检法的副主任王大章。” “王大章?就那个造反派,你叫他来审啊!” “你小声点儿,识时务者为俊杰嘛。咱们都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你好好想 想这里面的利害关系。” 徐庭长想了一下,问道:“那将来出了事算谁的?” 陈院长说:“瞧你这死脑子!对刘锁森的死刑判决是审判委员会集体决定的, 大不了集体负责,能有你多大事儿?” 徐庭长不情愿地说:“好吧,将来出了事儿可别怪我。” 陈院长笑着说:“好的,没你事。顺便问问,你儿子上山下乡几年了?” “五年多了。” “五年了?该回来了。” 徐庭长唉了一声说:“去年都快定了,又让别人给挤下去了。” 陈院长说:“我说老徐啊,你是该明白的时候不明白,该糊涂的时候不糊涂。 你儿子回城这么大的事,咋不早说,今年再招工的时候你来找我。” “真的?那太谢谢陈院长了。” “都是革命同志,要‘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嘛。” “陈院长,您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办案去了。”徐庭长说完走出院长办公室。 “好吧,抓紧办吧。”陈院长看着徐庭长的背影,露出了一丝满意的微笑。 在江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间会议室里,审判委员会的成员及刘锁森一案合议 庭成员陆续走了进来。主持会议的刘副院长看人都到齐了,宣布开会。刘副院长说 :“三个月前我们在这里开会,决定将刘锁森一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 审后,再次判处刘锁森死刑。上个星期,我院又收到了刘锁森的上诉状。下面请该 案的主审法官介绍一下情况。” 刘锁森一案的主审法官起立说:“一审法院收到我们对刘锁森一案发回重审的 裁定后,将案件退还给市公安局补充侦察。岭南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重新调查取 证,然后又一次提起了公诉。1976年1 月8 日,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 庭审理了刘锁森杀妻案,再次判决刘锁森死刑,刘锁森不服此判决,又向我院提出 上诉。” 刘副院长问:“有什么新证据吗?” 审判长说:“案卷中又补充提交了几份证据:一是市公安局对全市人员进行了 调查,证明去年‘五一’前后岭南市无第二例人员失踪,尤其是年轻的女同志;二 是赵玉香、刘锁林等人为张玲玉办理丧事时的几张照片和有关在场人出示的材料; 三是对去年10月10日给赵玉香出证的那四个人其中三个人的询问笔录,从这些询问 笔录中可以看出这四个人并不认识张玲玉,是在赵玉香引诱下出具的证明;四是张 玲玉的母亲王桂花和哥哥张振玉确认死者的书面报告。另外,还有被告方提供的张 玲玉上高中时患有精神病证明。这些证据请诸位领导过目。 刘副院长一边看着案卷材料一边问:“赵玉香是否承认自己出了伪证?” 审判长说:“赵玉香始终不承认作伪证,青龙县公安局以包庇罪将其拘留了。” 这时一名法官发言说:“这个案件的关键是确认在池塘中发现的死尸就是张玲 玉,从现有的证据看张玲玉确已死亡,刘锁森杀人罪成立。” “我反对”,另一名法官说:“从池塘中捞出死尸后,该尸体已高度腐烂,难 以从五官上辨认死者,张玲玉的母亲仅从死尸头上的一块疤痕就确认该尸体是张玲 玉,证据不足。张玲玉患有精神病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不能排除其‘旧病复发,出 走失踪’的可能性。” 会议室里的人员就去年6 月1 日发现的死尸是张玲玉,还是第二天出现在齐县 耿庄的疯女人是张玲玉,争议着…… 在审判委员会的同志们争论不休时,角落里坐着一名30多岁的女法官却始终在 看案卷,一直没有发言。她就是赵玉香和翠翠千里寻证时在小旅店遇到的好心人, 在她的指点下祖孙俩才有了齐县的奇遇。 刘副院长看她一直没说话,就说:“岳晓红,你虽然刚从‘五七’干校回来, 但也是老政法了,讲讲你的意见。” 岳晓红站起来说:“按理说我离开法院工作好几年了,刚刚从农村回来,不该 乱说话。但既然领导点到了,我就说点不同看法。”与会的同志一听还有不同看法, 都安静了下来。“我认为,应该将刘锁森无罪释放。” 一石击起千层浪,会议室里的人们议论纷纷,多数人持反对意见。 刘副院长说:“肃静。人命关天,大家多听听不同意见,毛主席都说‘真理有 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听小岳讲完嘛。” 岳晓红接着说:“我认为此案的刑侦人员不是以证据定案,而是主观先入为主, 有罪推定,误导他人。张玲玉刚失踪,办案人员没有任何刘锁森犯罪的证据就对其 采取了强制措施,主观认定张玲玉已死亡,刘锁森有杀人嫌疑,客观上使老百姓也 认为刘锁森有罪。池塘女尸就是在这种误导下辨认的,加上把门帘放在一起辨认和 王桂花悲痛复仇心理的共同作用,使王桂花将高度腐烂的女尸主观认定就是张玲玉。 由此产生了警方误导当事人,当事人再误导警方办案的恶性循环,以至于五个月后, 赵玉香在齐县发现张玲玉还活着的真实《证明》反而成了伪证。如果在坐的同志们 能逆向思维,从张玲玉旧病复发、出走失踪的基点出发,重新审视此案,不难看出, 此案的所谓凶手是屈打成招的。我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要慎重使用,只有被其 他证据证实的口供,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刑讯逼供下产生的供词不能作为证据 使用。所以说,本案的被告刘锁森应该无罪释放。” “岳大姐,那赵玉香也证实不了耿庄出现的疯女人就是张玲玉啊。”一名法官 问道。 岳晓红说:“你说反了,是公安局证明不了她不是张玲玉!从法理上讲,嫌疑 人无义务证明自己无罪,应该是办案人员用证据链接的事实来证明嫌疑人有罪。寻 找刑事犯罪的证据是办案人员的职责,本应该是办案人员义不容辞的工作。当事人 的母亲赵玉香千里寻证,是办案人员的失职,是一个农村妇女的无奈和悲哀,怎么 还能以包庇罪将其拘留呢?” 又一名法官问:“那么死尸头上的疤痕、刘锁森遗落的裤扣、沉尸用的石头和 撕成布条的门帘是不是证据呢?” 岳晓红答道:“是证据,但都不是刘锁森杀人的证据。身高、年龄差不多的女 人同一位置有一块伤疤不足为奇,以此证明在水中浸泡了一个月的女尸就是张玲玉 缺乏科学依据;刘锁森在地里劳作了一天,遗落点东西很正常;沉尸用的石头刘锁 森说是搬来给张玲玉坐的,现场勘察记录也能证明,问题是没有证据证明这块石头 是刘锁森搬到水里沉尸的;至于说到撕成布条的门帘,则应该是反证,从公诉书里 看,刘锁森杀人沉尸是蓄谋已久了,那他为什么不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而要用刘 翠翠送来的自家门帘布捆绑尸体?而且,这与其烧毁衣物、销毁证据的做法明显相 左啊。请大家注意,我所说的‘无罪’,是指无合法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不是说 嫌疑人一定无罪。我只是说,在司法机关找到嫌疑人犯罪的确凿证据之前(也可能 根本就不存在),该嫌疑人就是无罪的。我们不能凭主官臆断办案,只有找到刘锁 森杀人的直接证据,才能说其犯有杀人罪。否则,刘锁森就是无罪之人。我们不能 学20年代国民党反动派屠杀共产党员时那样,‘宁可错杀三千,也不可放过一个’, 而应该反其道而行之,按无罪推定办案。现在,我们连张玲玉是死是活都没搞清楚, 又没有刘锁森杀人的直接证据,就应该将其无罪释放。” 主审法官说:“小岳说的有一定道理,不过我认为,张玲玉的死与活两种情况 都有可能。我们不能冤枉好人,也决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我们只是审判机关,没有 必要承担放纵杀人犯的责任,既然此案疑点甚多,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此案不开庭 审理,再次发回重审。”…… 几天以后,岭南市法院再次收到了省高院将刘锁森一案发回重审的裁定。 -------- 影子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