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仗人势的瓜分行径(图) 日本在中国建立自己的特权地位时,它在其本国正消除欧美列强的特权地位。 从此它在双重意义上取得了与欧美列强同等的地位:在它本国,欧美列强不能再凌 驾于它之上了,这意味着它摆脱了屈辱;而在中国,它加入了欧美各国的行列,这 意味着它步欧美后尘,把屈辱加给了中国。 《马关条约》仅仅是日本对华扩展的新出发点而已,条约之中还有许多隐患和 未解决的问题。在互换批准之后,日本又展开了对华侵略的新攻势。《马关条约》 中规定本约互换批准之后,应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订立通商行船条约 及陆路通商章程。而两国新订的约章,应以中国与英国等各国条约为蓝本,其落脚 点就是订立新的通商行船条约,于是日本在处理三国干涉还辽问题期间,已开始为 与中国订立新约做准备。1895年8 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了新约方案,随之拟 出约稿40款〔1 〕。还辽问题一结束,马上把对华谈判提上日程。12月29日谈判开 始,日本的目的是以条约明文取得与欧美各国在华一样的利益和特权,清政府的出 发点是不使日本获得超出英、 美等以外的权益〔2 〕,两者根本上是一致的;所 以尽管在历时半年的谈判中双方有不少争辩,最后还是在日本原来约稿的范围内定 议。1896年7 月21日,签订《通商行船条约》29款,不仅在商务、航务各方面给日 本以西方列强在华已有的一切特殊便利及利益,而且确认日本如西方列强一样在华 享有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这个条约是《马关条约》的延续,它的签订标 志着中日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完成。自中日订立第一个条约时起,25年来日本统治者 在中国梦寐以求的东西,至此全部到手。又一个历史的鲜明对照是:当日本在中国 建立自己的特权地位时,它在其本国正消除欧美列强的特权地位。从此它在双重意 义上取得了与欧美列强同等的地位:在它本国,欧美列强不能再凌驾于它之上了, 这意味着它摆脱了屈辱;而在中国,它加入了欧美各国的行列,这意味着它步他们 的后尘,把屈辱加给了中国。 但是日本国内一些“武臣议士”等更富侵略性的政治势力,认为所签订的《通 商行船条约》中“未得格外利益”,仍感不满。日本政府正好利用这种情绪,很快 又向中国索取新的利益,其主要目标是在中国各地广泛建立租界。日本要求在《马 关条约》所规定的新开商埠苏州、杭州、沙市、重庆四地建立日本租界,并声称中 国所定的机器制造税“日本可以照办,惟须增开天津、沪、厦、汉四口租界以相抵 换”。日本还威胁说,日本各项要求“期于必办,否则新约(指《通商行船条约》) 即行停换”。〔3 〕清政府抗不住日本的压力(如不交换批准,关于日本归还威海 卫的谈判将因之延期),急忙与日本签订《通商口岸日本租界专约》,完全同意了 日本的上述要求。10月20日,中日《通商行船条约》交换批准,正式生效。日本利 用换约以扩大租界权的目的达到了,接下来就是建立租界以实现其条约权利。随后 在沙市、厦门、苏州、杭州、重庆设立领事,并开始筹划在各地建立租界的事。日 本在其所建立的租界内占有特殊地位及种种特权,但中国仍保留了部分权利,日本 对此很是不满意。三周之后在所签订的《公立文凭》中强调了日本要建立的是“专 管租界”。日本还对“专管租界”下了明确的定义:“专界者,系以此处专为日本 商民之界;专管者,系日本领事官专管界内商民之事。”此后几年间,分别签订了 汉口、沙市、天津、福州、厦门、重庆等租界地的章程和约书,而且都贯穿着“专 界专管”的原则,界内土地只准日本人租赁,而且是“永租”,中国人和其他外国 人可在里面居住、营业,但不得租地。后来日本的权利、特权越来越扩大,规定得 越来越具体:《天津日本租界条款》中还特别划定出某一地段,作为日本的“预备 租界”;福州、厦门、重庆日本租界条款都规定不仅“界内所有马路、警察之权”, “界内诸般行政之权,皆由日本政府管理”。这样的租界,实际上就是在中国领土 内的小独立国。 日本商人以各地的租界为基地,大做进出口贸易,他们一方面掠夺中国的原料 和白银,另一方面又把大量的工业品运到租界,然后转销内地,从中获取暴利。而 且各地租界还是日本所制造的藏污纳垢最为严重的角落,主要表现在烟、赌、娼三 个方面,其中以烟为最。日租界当局不仅从贩卖鸦片中牟取暴利,而且还公然包庇, 甚至参与鸦片运送,使日租界成为贩运鸦片的主要基地。害人最甚的赌博,在日租 界当局庇护下,却盛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