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战后初期的赔偿政策 一、美国《初期对日方针》与调查结果 早在尚未投降的1945年7 月26日,盟国在《波茨坦公告》中就规定了日本除 “可被准许保留足以维持其经济以及支付公正之实物赔偿的工业”以外,“以使日 本武装再起之工业”一律拆除或充做赔偿。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周边各受害国以 及对日作战各国纷纷提出了赔偿要求,其中,东南亚国家要求赔偿300 亿美元。国 际上普遍要求严惩日本法西斯,美国在1945年9 月《初期对日方针》中也明确提出, “凡是非日本和平或供应占领军所必需之货物或现有资本配备及便利,皆应移充赔 偿之用”。文件的第四部分第四条规定:“(四)赔偿和归还掠夺物资赔偿:关于 日本的侵略赔偿,应: (1 )通过移交(由适当的盟国当局决定)处于日本今后可保留的领土以外的 日本财产。 (2 )通过移交那些对日本的和平经济和对占领军的供应并非必需的物资或现 有的基本设备和设施。除指定列入赔偿清单或归还掠夺物资装运出口者外,对于其 他出口物资,则规定:收货人必须同意提供日本需要进口的物资做交换,或同意外 汇支付才能出口,任何赔偿形式,凡属于干扰或有损于日本非军事化的纲领者,都 不得强迫采用。 归还掠夺物资: 任何工业物资,一经认定,应立即全部归还”。 “(二十八)你应依据参谋长联席会议转达给你的盟国有关当局作出的决议,保 证执行以实物赔偿的计划和归还业已证明的掠夺物的计划。实行赔偿的途径是: (1) 转让日本所保留的领土以外的土地上的日本财产。〔10〕(2) 转让日本国 内的对实施日本和平经济或供应占领军来说并非必要的货物、现存的成套设备、装 备和设施。 凡是你所接到的由日本侵略损害的各联合国提出的要求赔偿和归还掠夺物的申 请书,都应加上你的建议,向参谋长联席会议汇报”。〔11〕 从该方针中不难看出,美国在对日占领初期,是企图通过战争赔偿彻底击垮自 己的军事宿敌以及经济上的竞争对手。同时,利用赔偿复兴日本的周边邻国,一方 面,通过经济上的振兴,制约日本;另一方面,通过这一手段,拉拢亚洲各国,防 止日本再度侵略,维护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利益。欲防止日本东山再起,必须削弱 其工业力量,特别是那些与侵略战争紧密相关的军需工业,拆除“和平经济”所不 需要的工业设备,借以发展邻国工业。只有“日本以外的远东各国工业的迅速发展, 才是防止日本再度发动侵略战争的最佳保障,”基于这一认识,在占领初期所制定 的一系列赔偿方案都明显的具有“惩罚”特征。因此,相对的说,也比较公正。其 中最具代表性也最有影响力的是鲍莱方案。 1945年12月7 日鲍莱使节团提出“中间报告”,要求日本的赔偿内容主要包括 :1 、陆海军工厂、飞机制造、轻金属、轴承制造等工厂的全部设备,钢铁、机床、 造船、火力发电、硫酸、制碱等工厂的一半,拆除后移交美国;2 、日本保留50万 吨的钢铁生产能力;3 、日本工业水平维持在20年代后半期水平,国民生活水平不 得超过被日本侵略的亚洲其他国家,将日本的生产设备能力移至这些国家,以复兴 当地经济并促进其工业化。接着鲍莱使团于1946年4 月提出一份“最终报告”,其 内容比“中间报告”更为苛刻,例如,允许日本保留的钢材生产能力压缩到150 万 吨,机械制造能力1 万台。〔12〕 美国赔偿使节鲍莱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日本的过剩物资与机件,均应充做赔 偿,原主张将日本工业限制于1926——1930年间之水准。我们知道1930年为‘九· 一八’事变之前一年,亦为日本准备侵略之一年,恢复‘九·一八’前一年的生活 水准,对日已嫌宽大;但日政府及资本家认为足以维持日人最低水准的生活,他们 要求将生产水准维持于1935——1939年间的平均水平,贸易规模须维持1937年的程 度。”于是,美国于1946年3 月向远东委员会先指定一个临时赔偿方案,先后通过 了十几项有关暂时拆迁的政策性文件,将日本的主要军事设备,如兵工厂、航空工 业、所有轻金属以及合成橡胶和合成石油设备,都用于赔偿。在重工业方面,如造 船工业和化学工业,都用于赔偿。远东委员会监狱拆迁其生产能力的50% 以上。1946 年远东委员会通过的各种充赔工业设备方案主要如下: 5 月23日通过四项议案:(1 )超过生产能力2.7 万部的工具制造设备予以拆 除;(2 )超过年生产能力350 万吨的硫酸生产设备予以拆除;(3 )超过5 万吨 年生产能力造船设备及300 万总吨位的修船设备予以拆充赔偿;(4 )超过年产成 品价值3250万日元(以1939年币值计算,约折合845 万美元)的钢珠轴承制造设备 予以折充赔偿。 6 月12日又通过了四项议案:(1 )超过年生产能力钢块350 万吨、生铁200 万吨的生产设备拆迁充赔;(2 )年生产能力超过8.25万吨的烧碱生产设备拆迁赔 偿;(3 )超过年生产能力63万吨的纯碱生产设备予以拆赔;(4 )超过210 万千 瓦的火力发电设备拆迁充赔。 6 月20日,通过了民营军需工业全部拆迁充赔的议案。 9 月12日,通过了人造石油与人造橡胶工厂全部拆迁充赔的议案。 12月16日,通过了超过年生产能力277.5 万吨的轧钢设备予以拆迁赔偿的议案。 但临时赔偿方案又是纸上谈兵,远东委员会规定,这一方案必须等各同盟国对 日赔偿分配比例商定后方能付诸实施。可是11国代表磋商了几个月也没得出什么结 果,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给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出了一项有关拆迁赔偿的暂行指 令。 这一指令于1947年4 月正式发出,授权盟军最高统帅部将远东委员会在临时 赔偿方案中所规定的超出保留和剩余设备中的30% 先行予以拆赔,这部分物资分配 给受日本侵略占领时受害最深的中国、菲律宾、荷属东印度群岛和英国当时所属的 缅甸、马来西亚、香港和北婆罗州。其中,中国分得50% ,菲律宾、英国、荷兰共 分得50% 。拖至此时,即日本投降后的1 年又8 个月后,对日索赔的实际工作才艰 难的进入实质阶段。 中国战区是绵延最广、牺牲军民最多、坚持时间最长的反法西斯战场。中国起 到了抵抗日本法西斯的主力作用。1945年1 月6 日,罗斯福在致国会的国情咨文中 说:“美国忘不了中国人民在7 年多的长时间里怎样顶住了日本人的野蛮进攻和在 亚洲大陆广大地区牵制住大量的敌军。”抗战后期,中国成为世界四大强国之一。 作为抵抗日本侵略的主力和强国,在对日本索赔问题上应有一定的发言权,是可以 理直气壮的维护自己国家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