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后对其他国家的赔偿 日本征服中国的狂妄梦想终于在1945年被正义而又坚强的中国人民粉碎了。可 是,1931年至1945年的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造成了3500万人的死亡,直接损失1000 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对于这一切损失,新中国不计前嫌、以德报怨,为 了中日世代友好,声明放弃了对日本的索赔要求。中国人民的宽宏大量应永远被历 史铭记。 战争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过程中必经的环节之一,但每一场战争都会给交战国 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就产生了赔偿战争损失的问题。战胜国有权对战败 国索取战争赔偿,数额大小的确定并不完全是根据战争中实际发生的损失,而是具 有一定的随意性。历史上有许多这类的事例:1871年的《法兰克福和约》规定,法 国付给德国50亿法郎的战争赔偿;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 给战胜国日本2 亿(外加3 千万两白银的“赎辽费”)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1901 年,清王朝被迫同英、法、美、俄、德、日、意、奥等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 丑条约》,条约规定清王朝赔偿各国白银共计4.5 亿两。这个数额的确定就不是根 据战争中实际发生的损失,而是从当时中国人口数量上得出来的,要求每一位中国 人赔偿1 两白银。这实质上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一种惩罚。 按照国际法,只有与战败国进行过交战的战胜国才有资格获得战争赔款。所以 有资格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国家有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 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 本处在美国军事占领统治之下。美国不实行直接统治,而是通过天皇和日本政府实 行间接统治。美军统帅麦克阿瑟有权随时改变日本政府和更换政府人员,实际上成 了日本的太上皇。在美国的庇护下,直到旧金山对日和约签字,日本从未向任何国 家提起过战争赔偿问题,这中间一晃就是4 年。1951年7月美国向同盟各国发出了 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从而把一度被搁置的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但是 令世界各国大为惊讶的是,美国没有邀请中国参加。这个在反抗日本法西斯作战中 历时最长、贡献最大、损失最重的国家由于美苏两个大国在认同谁(是中国大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台湾的国民党当局)应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时发生分歧, 从而失去了参加会议的权利。 在旧金山和会上,美国代表认为,参加会议的各战胜国都有权向日本索取战争 赔款。但由于日本的资源和经济现状,我们不得不面对日本无力支付巨额战争赔款 这一事实。如果对日本要求过分的战争赔款,将会导致日本经济无法自立。这不但 不利于整个世界经济,也要增加美国的经济负担。因此美国建议各国对日本的战争 赔款予以宽大的处理。在美国的说服下,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 日本的战争赔款,但东南亚几个新独立的国家则强烈要求日本对他们进行战争赔款。 这几个国家是菲律宾(1946年从美国独立)、缅甸(1948年从英国独立)、印度尼 西亚(1949年从荷兰独立)、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均在1950年从法国独立)。 日本对亚洲除中国以外的国家的赔款从20世纪50年代持续到7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