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偕法律的浪漫之旅
手边这本装帧精良厚实、书页泛着昏黄气息的《寻找法律的印迹》,是法律出
版社刚出的一本融法律、历史、文学、政治等多种元素于一炉的书。一本轻松的书。
一本有热情的书。
它与往常齐整森严的专业法律书籍截然不同。从本质上说,它是散淡的、轻俏
的、故事的、情绪的。因此,它也是难以定性的。好比作者在后记里说:该把它放
在哪个书架上呢?法律?历史
?散文、游记?还是哲学?都像,也都不像。这种风格,我们可以从书的篇章
布局与文字:“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
“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新大陆阳光—
—法治的成长”、“环球法旅——法律的趣闻”中略察一二;当然,史学出身的作
者对正义、权利、自由的浪漫理解及诗性歌咏,读者更可以在直接阅览文本时去感
受。书中的配图、编排与设计,更契合了文字和文本的情境。埃及纸草与浮雕,《
汉谟拉比法典》石身,雅典卫城巴特农神殿遗存,古希腊陶器上的安提戈,苏格拉
底服鸩之油画,帕比尼安、乌尔比安、西塞罗的雕像,贝卡利亚青铜像,《独立宣
言》、《人权宣言》文本缩影,高耸的自由女神像,以及多幅充满传统风情与伟大
召唤的历史遗址、城市建筑的油画和照片,都在文本中轻盈地闪现——法律浸透在
历史中,显得既绵满又波谲。
法理学和法理观念,是一个国家法治的思想源头;而自然法观念,则是法理学
中的“圣经”与超验之维。《寻找法律的印迹》,所检选的四十多个故事,不论国
度、时空、情节,究其根本,不外乎在传布一种法治的信仰和理念,一种法理价值
(公正、正义、平等、自由、权利等)的人性根源。比如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
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对阿伽门农的儿子俄瑞斯泰斯
的基于人性的审判和平等、民主的诉讼模式,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痛斥“刑讯逼供”
和“死刑”上所折射出来的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的光芒,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
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具有自由天性和人
权情结的美国人对于身处弱势的被告人的保持沉默的“赋权”(米兰达规则),验
证“恶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的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等等,都
是作者的一种潜在的法律语境(自然法思想是法治的基础)的一种历史画卷的展示。
拂去历史的尘埃,“从古埃及到美利坚”,这既是本书的副标题,也是作者着
墨于西方文明的一个注脚。诚然,就像作者在后记中提到的“两千年来,中华法系
一直是陷于停滞、僵化甚至与世界文明进步的方向背道而驰。因此,在一般的中国
人心目中,对‘法律’二字,是充满了种种神秘、恐惧和深深的厌恶感”,从而激
起作者的一种“普法”和引介西学的愿望。西方历史的镜像,随着一种信天的悠游,
借着一管随意的走笔,的确在东方中国人的眼睛里看出了不同的“哈姆雷特”,那
是一个奇妙的世界!“两希”(古希腊、希伯来)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罗
马人那种天生为法律而准备的头脑与族性,英国人温柔收敛却又不乏对皇权的刚直
不羁,法国人流血筑成的革命魂魄、浪漫的想象与建构的狂热,美国人如西部牛仔
般的奔放跳脱为着一份纯洁的自由和个体的张力……这既熟悉而陌生的一幕幕,我
们叹兮、又虑兮,我们在自己的文化中喘息,东西的关照——是要提供一种批判、
一种欣赏、一种遗憾、一种追随、一种自卑,还是一种人格和族性的觉醒?!在描
述多于反思的文本中,我们除了浸淫于奇妙的Discovery 而外,仍应站在不失主体
性的立场上,尤其在法律与法治这样比较飘摇没有根基的场域中。当然,这样的思
考,既被这本书和其他不计其数的书所激起,又值得我们去承挑这思考的重。
这又是一本大众的书。热情、激动、思索、转侧。语言魅力有助于振臂一呼。
虽然,从传布法理精神的理性化和严谨性的角度看,它的逻辑力量稍显薄弱。偏重
叙事,少分析。故事与理念之间有牵强之处。对宗教与神法的理解失于非专业。但
是,对于“我有一个梦想”的中国大众来说,法治的信心和勇气的积累、不良法理
观念的矫正、未来的时空想象的纵深化、法制努力的可参考性方面察之,这样的叙
事和煽情风格,无疑是良性而可欲的。
大众与精英的关系,始终是一组矛盾,就像民主之于法治。精英法治文化、律
法典籍,往往属于某个圈子和小团体内部的歆享和启迪。萨义德(Said, E.W.)说
:“知识分子诉求的(而不是叱责的)大众应该尽可能宽广,因为大众是知识分子
自然的诉求对象。知识分子面临的问题,与其像凯里所讨论的是整个大众社会,不
如说是局内人、专家、小圈子、专业人士。”(《知识分子》)的确,法学专家、
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壁垒,往往使一种大众的权利呼声、大众的哀苦深重,消解在一
种不能、不及、不敢的虚空地带;而大众的使命,往往使民众自身处在法治的边缘
地带,却又肩负着国家建设与法制的主要实践的重担。大众的信仰和理念与精英信
仰与理念的不调和,或许不仅仅是我们的问题。这本书给予我们重要的讯息是:法
治和法理的基础观念,乃出自于人的本心,它是心性、而不是说教。所以,或许我
们要担心的并不是读者的幼稚和疏远,而是精英的态度和产品。特别需要警惕的,
是精英的信仰和观点。
遍览全书,天幕已垂。历史偕法律的浪漫之旅,在本书中、在邻壁之光中,它
必将为中国的法制实践和法治理想所深深吸纳。
本文摘自《书城》杂志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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