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概念的界定(1) 多性伙伴行为者: 本项研究中的“多性伙伴行为者”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1,到接受访谈之 日有过不少于10名性伙伴的人士,这10名性伙伴当中可以包括同性,但不能只 是同性。2,至少曾经有一次在三个月内同时与不少于两个人保持着性关系的经历, 其中包括配偶。 而对性伙伴的定义为:即使只有过一次性关系(阴茎插入阴道或肛门的性行为), 包括嫖娼行为,也算作一个性伙伴。 之所以将性伙伴数定义在大于等于10人,是综合参考前面提到的罗伯特·迈 克尔等人进行的“全美健康与生活调查”,以及潘绥铭等人在中国进行的全国抽样 调查的结果,具有10个以上性伙伴的人比较均很低,利用其极端性更便于研究他 们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 罗伯特·迈克尔的调查报告在去掉没有性伙伴的被调查者之后,将“18岁以 来的性伙伴数”分为五个等级:1个,2至4个,5至10个,10至20个,2 1个以上。其中在总人口中,有过五个以上性伙伴的人高达到54%,其中十个以 上的为33%。(罗伯特·迈克尔等,1996:151)我这里选取其比较居中 偏右的10人,也是因为这个人数即使在美国也属于社会中的少数人,他们身上体 现着与少数人群与主流社会的种种互动关系。 而潘绥铭在中国进行的调查也显示,超过10个性伙伴的,只占总人口的0· 7%。(潘绥铭等,2004:260) 本研究只选取以异性为性对象者,以及同时以异性和同性为性对象者。这里之 所以回避使用“异性恋者”、“双性恋者”这样的用词,是因为考虑到不能够仅以 性行为对象来确定一个人的性倾向。而之所以将只以同性为性对象的多性伙伴者排 除在研究之外,是因为在同性多性伙伴性行为者比较于前两个人群,特别是第一个 人群,面对着相当不同的文化、舆论环境,以及社会控制机制,而作为一个小型研 究,本研究无法涉及到太多的变量。 只所以又规定“至少曾经有一次在三个月内同时与不少于两个人保持着性关系”, 也是参照国际研究惯例,像我们在“以往研究的回顾”中引用的英文研究,绝大多 数都将在同一时期内(通常为三个月)具有不少于二个性伙伴作为多性伙伴行为者 的界定依据。 在我们前面提到的所有中文研究文献中,对同样的研究对象使用的均是“多性 伴侣行为者”这个称谓,考虑到“性伴侣”在中国人的语汇与思维中有“长期”、 “固定”的含义,而我们的研究包括性交易关系与“一夜情”式的性关系,所以笔 者以为“性伙伴”一词似乎更为确切。 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分为三类:自我控制、非正式控制、正式控制。本项研究中,主要关 注的是自我控制与非正式控制对当事人的影响。 从正式控制的角度看,社会控制是指一个社会的统治者,以社会组织体系为中 介,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 个人、群体、组织) 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制导和约束,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行为, 其目的是使社会按符合统治者利益的规则运转。然而,在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社会 转型的中国,对于私人性行为的正式的社会控制已经不再那么突出了,法律上明确 禁止的也只有“聚众淫乱”。按着“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这一原则, 多性伙伴行为所受的正式社会控制十分有限。 自我控制是最有效而且花费最少的控制,它也最经常使用,只是我们许多时候 意识不到,它需要每个人都发展出强烈的道德心。罗斯提出,“高超的控制方法是 精神上的”,“一个良好的检验标准是自发性”,“只要社会把它的规范和准则铭 记得在其成员的心上,我们依靠各种控制形式又有什么关系呢?” (罗斯,19 88: 325-331) 非正式控制主要依赖同龄群体、家庭、朋友、同事以及其它对个人发生作用的 群体及组织的影响,这些群体带给个人强大的压力,个人害怕被抛弃、被羞辱,或 者去尊重,所以要遵循群体规范;正式控制是官方的决定以及体系的建构所决定的, 它的效果小于前二者,但仍会对个人的行为构成影响,其控制手段主要是奖励与惩 罚。 特别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本研究中所说" 社会控制的解体" ,均指针对私人性 行为的社会控制的解体,与其它方面的社会控制无关。 社会控制组织: 本研究关注的社会控制组织,主要是:家庭、社区、单位。 对人们性活动进行非正式控制需要通过一些“组织”(institution) 来实施, 而组织又是通过三种方式来做到这一点的。首先,组织提供了一些规则和标准,这 些被认为是应该遵循的,并且是人们赖以建立自我控制的基础(Charon,1979 ); 第二,那些占据组织中心位置的人将利用人们之间的互动,作为非正式控制的基础 ;第三,这些组织拥有制裁的系统,当标准被冒犯的时候,这些系统就会发生作用。 美国的研究显示,直接影响着美国社会性观念与性行为的两个重要组织是宗教 和家庭,害怕被制裁是组织成员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