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
2003年6 月25日,《武汉晨报》上的一则消息一下子又揪紧了江城人敏感的神
经:欠债数千万 新世纪外校2300万“卖身”
曾在武汉有重要影响的私立新世纪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新世纪外校”),
身缠数千万元债务,多年无力偿还。昨日,江岸区法院裁定以2300多万元的价格将
其整体变卖,以清偿债务。
2001年以来,一些公司及学校教师、学生就工资、工程款、借款及教育费等,
陆续将位于江岸区的新世纪外校告上法庭,总共数百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新世纪外校负责偿还上述公司和个人的所有债务。从去年开
始,江岸区法院多次发出执行公告,责令新世纪外校限期履行,一直没有结果。于
是部分债权公司及个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向该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标的达1600余万元。经相关部门对新世纪外校的房产和动产进行评估,价
值共为2319万余元。
由于新世纪外校系租用土地建校办学,且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按相关法律规定,其财产不适用于拍卖而只能变卖。
昨日,省科技商贸学校以2319万余元的变卖价(即评估价),获得“新世纪外
校”房产及动产。由于其实际债务高于变卖价,因此法院将采取执行分配的方式,
按比例向所有债权人清偿。
据了解,除已经向该法院申请执行的200 余家单位和个人外,其他持有生效法
律文书但尚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如要实现其债权,必须在1 个月内,向江岸区法
院申请执行。
同日,这则消息分别出现在《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武汉市大小媒体
报端,一度沉寂的死水仿佛又被搅活了。作为武汉市最早的一家股份制民办学校,
新世纪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新世纪”)留给江城人的记忆曾是无比绮丽的:1995
年6 月,该学校正式开始招生,极盛之时曾一年招收新生300 多名,学生总人数达
到近900 名。著名教育家、前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出任新世纪校长,更是给这所学
校罩上了炫目的光环。在初期办学中,新世纪以其创新教育的实践一度响当当地成
为武汉市乃至湖北省素质教育的“实验园”。
然而,这所曾头顶无数耀眼光环的民校一朝之间竟成为被抽尽了血的“空壳”,
债台高筑,无可救药地被巨大的资金黑洞吞噬,300 多名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就这样
无情地被席卷而去……
2003年6 月27日,江岸区法院第6 号法庭,立案登记的门前人群川流不息。来
的大多数是学生家长,正排队等候填写申报材料,焦灼、不平的表情中开始透露出
满怀希望的期待。法庭门口的墙上张贴着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新生入学合同书、
身份证复印件……
但是,“卖身”后的新世纪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希望呢?
事后,一位一直关注新世纪案进展的律师向我表达了其中的几点疑虑:
第一,此次武汉市教育局就新世纪的变卖发了一个消息,注意,是消息而不是
通知,它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和债权人去进行申报的,然后根据数额
的多少按比例进行分配。“江岸区法院对新世纪财产的变卖,这个程序是否合法?
因为民办学校欠钱是事实,但是法院来做这样的事,是不是合适?”
第二,目前武汉市教育局给外面发出的消息是进行清算、申报债权,但是去了
以后,并不是按照申报债权去做的,而是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去做的。
“所以,这个消息对学生家长就有一种误导,家长会认为是申报,其实不是。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新世纪当初投入的资金是5000多万,但是现在只卖2000多
万,这其中有没有什么问题就很耐人寻味。”
看来,新世纪案留下的是一个复杂难解的谜,要揭开谜底实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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