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2002年7 月1 日早上,河南省扶沟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该县古城镇赵岗村村 民施彦深一家四口被人杀死。 7 月1 日早上6 点多,太阳已经升起老高,各个村庄的农民们都已开始忙碌 了,这时,村民施彦红到施彦深家借用他的东西。施彦深家没有院子,正准备盖 新房,在新房没盖成之前,只有一间东屋,又做厨房又当居室。因天气已热,施 彦深在东屋门前放张床,夜里就睡在他家院子里。施彦红去时,见他仍是头朝北 脚朝南睡着,叫他两声没吭声,施彦红就过去掀他的被子,一掀见他头部都是血, 额头有一个血洞。施彦红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很害怕,赶紧找到施彦深的弟 弟施彦亭,告诉他说:" 你快去看看吧,深哥不知给谁打架了,头上被打了个血 窟窿。" 施彦亭随即就往施彦深家跑,老远就看见哥哥睡在院子里一张床上,床 上还蒙着被子,他掀开被子看时,发现哥哥的身体已经发凉了。施彦亭赶忙推开 东屋的门,见侄女在小床上躺着,腿搭在下面,嫂子在大床上趴着,侄子在蚊帐 外边躺着,他们一个个头上都血糊糊的,连一口气也没有了,随即打电话向县公 安局报了警。 扶沟县公安局的刑警们赶到现场以后,立即按各自的分工紧张开展工作,在 进行常规的勘查的公安办案人员向公诉人介绍案情查现场、检验尸体、调查取证 等程序的过程中,刑警们在受害人院子里发现了一根上面沾着5 个鲜红血手印的 杨树棍。刑警们遂即对杨树棍上面留下的血手印仔细观察,但遗憾的是,上面只 能看出5 个血手印,由于血太浓,看不出一点指纹,没有鉴定条件,刑警们只好 对这根杨树棍进行研究。 这根杨树棍约有茶盅粗细,一米多长,棍的两端有刀砍的痕迹,茬口不太整 齐,但表皮较光滑,并且带有新鲜的树皮。从杨树棍上所带的树皮和两端的所留 的茬口看,这根棍从树上砍下来的时间不超过半天。刑警们立即围绕这根杨树棍 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这根杨树棍不可能是受害人家里的,也不可能是本村围观 的群众留下来的,肯定是犯罪嫌疑人丢弃在现场的。但这根杨树棍是从哪里取下 来的呢?刑警们对赵岗村的所有杨树进行了察看,没有发现新砍的树茬痕迹,据 此分析,这根杨树棍是犯罪嫌疑人从赵岗村以外的地方砍下来或拣来的,由此断 定:杀害施彦深一家的犯罪嫌疑人不是本村人,因为本村人不可能跑到外面去砍 一段杨树棍,作案后再把沾有血手印的杨树棍留在现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一 个流窜作案的外地人。但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要跑过来将施彦深一家制造灭门惨 案?这是留给刑警们待解的一个谜团。 扶沟县公安局的刑警们遂将带有血手印的杨树棍提取在案。在以后的侦破实 践中证明,扶沟县公安局的刑警分析得不错,这根带有血手印的杨树棍不但为以 后的侦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更重要的是因此而开拓了侦破的思路。 案发不久,扶沟县公安局即将这根带有血手印的杨树棍以及他们的分析上报 给上级公安机关,促成了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并案侦查,并决定成立"8·15" 系列 杀人案指挥部。杨新海案件侦破以后,这根带有血手印的杨树棍更是成了杨新海 杀害施彦深一家的有力证据。 这根杨树棍确实是杨新海作案以后留下来的。杨新海在扶沟县汽车站作出要 在当地杀人的决定以后,当即改乘另一辆汽车去了扶沟县古城镇。这天古城镇正 逢集会,他在会上买了一把四磅铁锤,锤把有七八寸长。他把铁锤连同水果刀、 手电筒等作案工具装在一个塑料蛇皮袋子里,背在身上离开古城镇,向南拐上一 条公路。他沿着这条公路一直往南走了二三里路,再往西走到一条河边。杨新海 一边走,一边察看路两边的村庄,寻找作案目标。傍晚时分,他借着找水喝的机 会,在村子里偷了一把菜刀,用它在路边砍了一根杨树棍,掂在手里作防身用, 随手又把菜刀扔了。 2002年7 月1 日凌晨,杨新海携带铁锤、水果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窜至 扶沟县古城乡赵岗村,进入施彦深家里,杀害了施彦深及其爱人和一双儿女。杨 新海在母子们睡的床头席子底下找到90多块钱,把钱装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 己的身上和手上都沾了不少血。他走到院子里,看见自己防身用的那根杨树棍, 顺手掂了起来,但又一想,事情已经完了,逃跑的路上也用不着它了,随手就把 杨树棍扔在了地上。这一掂一放,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杨树棍上留下了一个血 手印。 杨新海二次进屋,是专门为发泄兽欲的。这个灭绝人性的家伙,在对这一家 四口制造了灭门惨案以后,在室内外到处都是一片血腥的环境下,又对女孩的尸 体进行性侵犯。然后,把屋门关上,来到院子里,拉过被子盖住了男人的头。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