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根交错——大学公寓何以变火场(1)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并不能简单理解成把高校后勤统统交由社会操作,而应 按社会化、市场化模式运作。经营学生公寓并不只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还是社会问 题,弄不好还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如果放手让高校后勤实体参与学生 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像“黑心棉”事件、放火事件等,就不会出现。 2003年3 月10日晚,我来到了河南大学仁和学生公寓。在公寓食堂和澡堂交接 处,大量的煤渣和垃圾露天堆放,虽然当天风很大,臭味还是很浓。这样的垃圾在 公寓大门和食堂之间也堆放了不少。在公寓中心区,虽然树立着排排路灯,但亮的 却只有两三盏。在微黄的路灯光下,可以看到很多自行车凌乱地堆放着,公寓楼的 墙面上和过道内粘贴着不少花花绿绿的小广告等。 在四人间里我看到,高低床铺、台式书架、方凳、壁柜、201 电话机等基本设 施齐备,但像暖气、吸顶电扇等设施则没有,方便晾晒衣被的封闭式阳台也没有( 每幢楼只是极少几间宿舍有) ,这些缺陷恰恰是学生意见最大的。六人间的情况也 一样,只是空间稍大。据了解,四人间的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学年990 元,六人间的 收费标准是880 元。我还注意到,公寓内没按标准设置公用洗衣房和文化活动室, 值班室也无人值班。在三楼的一个男生卫生间内,六个大便池只有一个可以使用, 其他五个上面一直在快速度地滴着水。 此前,我还走访了一处外宿学生较为集中的“学生公寓”。这里原是河南省工 商银行开封干部分校,后来被一位杜姓老板承包,除一部分楼房租给学生外,还开 办有浴池、旅社、网吧等。在八人间的女生宿舍,除高低床铺、几把方凳、201 电 话机和一个简易砖式碗橱,其他室内设施基本没有。杜老板说,他的“学生公寓” 最多可容纳100 多人住宿,每人每月住宿费50元。我当天还探查了几处个人单独或 合伙租住的民房。在一套由三位学生合租的民房里,除简易单人床、破书架、旧书 桌外,别无他物,整个房间阴暗、潮湿,其月租金是200 元。 采访时,我还听到了这样两个故事—— 一个是新闻学院的学生讲的:2001年9 月,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他住进了仁和, 但不到一天,就发现枕头有异味,撕开一看,他大吃一惊:枕芯使用的是“黑心棉”! 很快,他的同学也撕开了枕头:碎海绵、草根、塑料绳、卫生纸……这些像垃圾一 样的杂物出现在了他们面前。事后才知,这样的“黑心棉”枕芯共有4700个,是公 寓的开发商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有公司配售给学生的。 另一个是法学院的学生说的:2003年2 月27日晚,因为公寓连续停了两天多电, 一部分男生开始采取比平时敲打脸盆、破坏公物、大喊大叫更为激进的行动。他们 把书本、废报纸甚至旧衣物点燃,从公寓内向楼下扔,使公寓院内几乎变成了一片 火海。当时,他正在楼下放自行车,一团火球差一点落在他身上。好在那几天地上 还有积雪,不然的话,很可能会引发火灾。 在2004年3 月11日我对河南大学总务处处长莫起升、河南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 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何NFDA1 的采访中,这两个故事得到了证实。何NFDA1 还告诉我,仁和停电的主要原因是瑞安公司拖欠电业部门的电费,而为了稳定学 生情绪,学校领导指示他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协调瑞安公司与电业部门的关系, 并先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替瑞安公司垫付10多万元的电费。这样,河南大学后勤服务 总公司已先后为瑞安公司垫付了近30万元的电费。 一位文学院学生告诉我,入住仁和学生公寓一年后,一部分学生开始想方设法 搬出公寓,而不知什么原因,2002年秋季开学不久,瑞安公司还主动公布了一份通 知,大意是准许200 人搬出公寓,学生可以自由报名。结果,200 个名额迅速被抢 光。更让瑞安公司始料未及的是,除了报了名的学生很快搬出了公寓外,随之而来 的竟是大批学生也纷纷收拾行李,搬出了公寓。 随后,瑞安公司要求由学校出面,劝令搬走的学生搬回去。据学生讲,各班辅 导员曾口头警告他们,如果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重新搬回公寓,该入党的不准入, 该评先的不准评,该得奖学金的不能得。迫于压力,大部分学生搬了回去,但其中 一些人却拒交住宿费,另一些人也只是象征性地交了一点,人却依然住在外面;还 有一小部分人坚决抵制辅导员的警告,拒不搬回。 对由学校出面劝令搬走的学生搬回公寓一事,莫起升和何NFDA1 表示确实 如此,但否认给学生施压。莫起升说:“学校明确要求老师只能从保护学生安全和 方便学校管理的角度,动员学生搬回去,坚决不能提谁不搬就处罚谁的话。”何 NFDA1 还表示,正是因为一部分学生不交住宿费,才造成瑞安公司故意不交电费。 在采访中,我发现,绝大多数搬出公寓的学生的住宿条件都不好,可为什么学 生宁住条件差的民房不住条件好的公寓呢?他们说:“钱花得不值”“太受限制” (每人每月只准用16 度电,多不退,少不补) 。大家统一认为,以公寓现在的条件, 每人每年四人间收990 元、六人间收880 元太高,“感觉不值”。 “既然公寓社会化了,我们和公寓的开发商瑞安公司之间理应是契约关系,双 方的身份、地位、权利平等。我们交了住宿费,公寓就应提供包括硬件、软件在内 的全方位优质服务。如果我们感觉交易不平等、不等值,就该有权和瑞安公司讨价 还价,双方满意,我们就住,否则就不住。可事实却不是这样,从收费标准到管理 标准,都是瑞安公司单方面说了算,他们出台什么办法,从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一位法学院四年级的学生说,“我们对公寓的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不满意,拒 绝入住,瑞安公司就让学校出面制服我们,这种服务、管理方式算社会化吗?硬件 建设需要社会化,难道软件建设就不需要了?” 仁和学生公寓的收费与其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质量相比,真像学生说的“感 觉不值”吗?它放开了一个让学生自由选择的小口子,竟造成“崩堤”之势,直到 校方出面,才使一部分学生“回流”,这是为什么?学生和瑞安公司之间没有形成 契约关系的原因何在?“黑心棉”和放火事件的出现,说明了什么?一旦发生电业 部门断电事件,就由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替公寓开发商拿电费,这是长久之计吗? 针对这些问题,我对莫起升、何NFDA1 进行了采访。 莫起升说:“仁和学生公寓是瑞安公司投资建成的,目前住有6600多名学生。 它的投入使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学校因扩招带来的学生食宿紧张问题。但由于 2001年的新学年开始后,大批新生急着入住,学校就没来得及就一些细节问题与瑞 安公司协商,双方也没签合同。这样,学生住进公寓后,瑞安公司就在收费和管理 标准等方面牵制学校,有时不给学校打招呼,就私自向学生收钱,比如每生每年收 90元的物业管理费。由于收费权没掌握在学校手里,具体标准也就由瑞安公司直接 去物价局申报。在学校要求下,从2004年开始,仁和的物业管理费不再收了,一些 四人间也改成了六人间,收费降低了一些。 “学生‘回流’后,新矛盾又来了,一部分学生因对仁和不满意而拒交住宿费。 瑞安公司认为,学生不交费,他们就无法还贷、给工人发工资等,不交电费就是因 为没钱。至于‘黑心棉’问题,说白了是瑞安公司急于收回投资的利益驱动造成的, 但他们却没考虑后果,学生一直都因这件事敌视瑞安公司。” 何NFDA1 表示,问题发生的根源在于学校没和瑞安公司签合同,双方的责 任、权利、义务没划分清楚,致使瑞安公司只讲追求最大利润,不讲追求最好服务, 对此学校无能为力。学生和瑞安公司之间当然是契约关系,但当学校都没和瑞安公 司签协议时,这种契约关系自然很难实质性成立。 何NFDA1 明确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校后勤社会化 改革?我们应不应该在这场改革中借鉴‘德国模式’?”他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 革,并不能简单理解成把高校后勤统统交由社会操作,而应是按社会化、市场化模 式运作,因为经营学生公寓并不只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弄不好还会 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如果放手让高校后勤实体参与学生公寓的建设、管 理和服务,像“黑心棉”事件、放火事件等,就不会出现,因为后勤实体在考虑经 济利益时,会先把学生和学校利益放在前面,这是由后勤实体的性质决定的。” 何NFDA1 谈到的“德国模式”是这样的:负责德国高校后勤的是一家具有 法人地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机构,即德国大学生服务中心。它在全德共 有62个分部,为分布在德国200 个城市的300 所高校共计180 万名大学生提供服务。 其经费来源是:(1) 经营收入,占80% ;(2) 国家拨款,占20% 。中心经营活动的 收入主要用于其日常运行管理和后勤服务支出,利润则直接用于社会公益活动。何 NFDA1 说,通过借鉴“德国模式”,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校后勤社会化 的基本模式,能从根本上保障高校后勤姓“教”不姓“钱”。 在河南大学采访期间,我不断听学生提到一个名叫“桃李园”的学生公寓。他 们说,这个公寓的收费标准与仁和差不多,但各种条件却要好得多,“住这样的公 寓,值”。学生们表示,如果仁和也办成桃李园的水平,学生与瑞安公司之间的矛 盾也就不会那么多、那么激烈了。他们建议我看看桃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