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农民 2003年12月5 日 星期五 晴 自由后第251 天 广州站的下一站是中山。在去中山的路上,听到两个城里的年轻人讨论农民 工素质是如何如何低,而且经常在城里干坏事,心中顿时像是打翻了五味瓶,特 别不是滋味——看起来法与农民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实际上农民是推动司法改革 的主体,因为中国有9 亿多的农民,它代表着多数人的利益。而农民的知识结构 又是最低的,正因为如此,许多不法者利用农民的某种局限性“挂羊头卖狗肉”, 还高举着“人民”的旗帜。如每年年底,总有一些民工的血汗钱被骗,如果不集 体闹事或用性命做“赌注”——跳楼,钱是要不回的,因为只有那样才会有媒体 的关注。 “阳光下12·4 ”普法宣传行动,去过了许多的贫困村,虽说这些村与内地 的农村还是有差别,但对广东来说,它们还是富裕中的贫穷地区。有人曾在广东 某监狱中做过一个小小的统计,广东籍服刑人员,80% 以上是来自偏远贫困的农 村。也许有人会说,谁让他们不懂法,多读一些书不就行了吗?但没钱读书是谁 的原因?他的父母,还是他自己?或许有人认为,谁让他们太贪婪,为了几百元 钱去犯罪!但不知大家想过没有,他们需要这几百元钱是为了基本的生活,他们 与那些贪污几千万却是为了享受的“人民公仆”相比,是不是让人觉得他们有些 不可理喻?尽管他们的行为结果是一样的。 许多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即农民,是因为他们是贫穷没知识老土的象征,说 具体一点就是没有钱。既然钱是那么好的东西,那么农民工不怕掉面子不怕脏, 用双手换来的血汗钱为什么“城里人”总要耍赖?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农民”, 他们的“命”不值钱?由此说来用勤劳换来的钱得不到保障,为了生活他们还能 去干什么呢?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既然好处城里人都 占尽了,为什么有人还要做伤害“人民”的事情?我相信“城里人”都能给出答 案,因为他们有知识。城里先富起来的一些人,假期总喜欢到乡下去旅游,因为 那里的人淳朴、善良——既然乡下人有那么多的“好”,不知城里人是否想过他 们为什么会走上干“坏事”的路,这是谁造成的呢? 每年“12·4 ”法制宣传,电视里报纸上看到最多的是豪华车在繁华的大街 上行驶,或许这就是城市与农村的最大区别。如果说法与农民间有距离,那就是 城市与农村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