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蟊贼现形记 ———天津市塘沽区副区长姚建华受贿案姚建华,原天津市塘沽区副区长。1 994年10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4年7月18日,天津的新闻媒体以大字标题披露:塘沽区副区长姚建 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被依法逮捕。这是继刘青山、张子善案件之后,津 门又一大案要案。 姚建华其人濒临渤海湾边的天津市塘沽区,距市区约45公里,是天津市滨海 新区发展战略三大开发区域之一。 时年49岁的姚建华,1964年毕业于苏州建筑工程学校,曾在建工部八局 科研所、国家建委102指挥部当过助理技术员、技术员,担任过中建六局基层党 支部书记、公司副经理。他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引滦工程中曾荣立三等功,1 984年升任塘沽区建委主任,1987年当选为塘沽区副区长,主管城市建设和 市容及交通管理工作。 在驻塘单位和塘沽区工作了近20年的姚建华,为党和人民做了不少有益的工 作。 不仅如此,他作风朴实无华,生活习惯简单,平时衣着朴素,既不吸烟又不喝 酒,他的家庭幸福美满:爱人在天津远洋公司基建科是个副科长,女儿在一个外贸 单位工作,全家人工作称心,收入可观,无牵无挂。 在很多人看来,姚建华熠熠生辉,前程无量,群众希望他能为民造福,党组织 对他寄予希望,不断委他以重任。 同是这个姚建华,1994年6月,又暴露了他鲜为人知的另一面:根据群众 举报,经天津市纪委调查和天津市人民检察分院审查,姚建华在1992年9月至 1994年2月,利用主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之便受贿数十万元,已构成犯罪,触犯 刑律。 声东击西,打开缺口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东风,又一次激起人民群众的反腐败 热情,中华大地再掀廉政波澜,一封封饱含着老百姓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凝聚着 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与希冀的揭发检举信,飞向北京,投向各地党政领导机关 和执法部门,姚建华也成了众矢之的。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市纪委收到或从有关部门转来针对姚的问题的举报信就 达6封之多。 1993年8月,市纪委调查组悄然进驻塘沽区。然而调查姚的问题面临着诸 多困难。 姚当时担任着两个上亿元合作、合资项目的总指挥,调查稍有不慎,就可能 “打不到狐狸惹一身骚”。为了不影响区里的经济建设,调查组精心设计方案,决 定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扩大线索,打开突破姚案的缺口。 姚在塘沽工作时间较长,担任副区长以来,分管十几个单位和部门,位显权重, 关系颇多,对他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是个有争议的人物。 调查组进驻塘沽后,消息不胫而走,有的人私下里口出狂言:“谁要是查姚区 长的问题,我就跟他没完。” 姚建华那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更是像魔影一样笼罩着办案人员。 群众反映,姚手中掌握着签批工程权、批租土地权、基建资金划拨权和分房权 等。许多有求于此的人不惜重金,姚则是来者不拒。群众认为,姚有“八大金刚”, 在其工作过的地方和其所辖单位有一个庞大的、以金钱和权力为纽带的关系网。他 们沆瀣一气,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干着以权谋私的勾当。群众对姚建华问题的反映 表面现象多,具体线索少。调查组便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认真细致地排查每 一个线索。他们既重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情况,又不拘泥于举报信中提供的线索, 而是在深入群众之中逐步地扩大线索。 1993年9月,调查组在与区纪委有关人员座谈时了解到,有个人在一次会 议的发言中曾讲到:个别区领导也是不给好处不办事。调查组认为这是个很有意义 的线索,当即询问那个发言人的情况,可纪委的同志已经记不清了。调查组没有就 此罢休,在区纪委的协助下,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位发言人,并从他的口中了解到当 时所指就是姚建华。经调查证实,姚曾于1993年5月收受区城管监察中队送去 的1500元钱。 1993年10月26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调查组开始了与姚的首次交锋。 身为副局级干部的姚建华,对办案人员不屑一顾,依然摆出一派领导干部的架式。 初次交锋未果,市纪委领导便亲自出面与其谈话,几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并没 有触动姚建华企图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他仍是在沉默中揣摸着市纪委的底牌。直 至主谈人打开天窗说亮话,他才感到市纪委找他谈话不是没有来头,确实掌握着他 的证据。这时,他才不得不顺着提示交代了收过1500元钱和一条金项链的问题, 而对其他经济问题却坚不吐实。 经历了这两次谈话的姚建华,一方面感到市纪委来者不善,另一方面又庆幸自 己的问题没有更多地暴露。在区政府廉洁自律专题生活会上,姚建华把已经向调查 组交代的问题又作了一番检讨,还按要求把关系单位送给他的金项链退交给组织。 在他看来,这该可以瞒天过海了。 颇有心计的姚建华虽无近忧尚有远虑,他似乎还不放心今后,似乎预感到什么, 他做了最坏的打算,早在调查组进驻塘沽之初,他便开始有了要么防窃被盗、要么 负隅顽抗的准备。他把收受的金表退还给送表人,授意他爱人把存单存放到办公室 去。夫妻俩把金项链和金戒指用小塑料袋和方便面包装袋里外4层包好,藏于开了 膛的鱼肚子中,放在冰箱里冻了起来。可能是出于更深层次的考虑,搞土建出身的 姚建华精心设计施工了更多的匿赃点。他亲自在木纱门的底框里挖了个槽,把存单 嵌在里面后,又钉好木板,抹上腻子,刷了漆,看起来完好如初。他撕开盛着食用 油的包装箱的瓦楞纸,把存单藏进去以后又粘好。 更耐人寻味的是,他竟受到包馅馒头的启示,把兑换的美钞铸封在一水泥包中, 放在烟道眼下部,并用水泥上下里外地封住,他还把巨额现金部分转移到原籍的亲 属处,部分存放在个体工商户手里,部分兑换成美金存在北京的银行。为了掩盖罪 行,姚建华可谓机关算尽,颇具匠心。 迂回作战深挖线索1993年11月16日,一封署名“塘沽区一名老干部” 写来的举报信直接送达市委书记高德占的案头,信中揭发姚建华利用区政府招待所 改建、区人大礼堂装修和去香港考察之机收受贿赂等问题。 市纪委领导连夜召集有关办案人员,研究突破姚的措施。根据举报信中提供的 线索,决定首先解开姚与驻塘民工队的关系这个谜中之谜。他们在审计局、规划局、 园林局、房管局和税务局等单位向有关同志一个一个地核实问题;在公安局的拘留 所里,提审在押犯人,鼓励他们揭发检举,争取立功赎罪。在重点工程指挥部的会 议室,同财务人员一起翻阅账目。在调查组驻地,接待一个一个知情人的揭发和检 举。 在深入排查群众举报的线索中,调查组认为,姚建华让无锡艺华装饰广告公司 装修区政府招待所工程,“艺华”公司在苏州姚的老家为姚母建一别墅的线索更具 核查意义,决定派人南下苏州调查核实。 办案人员了解到,艺华公司是无锡一家从事房地产、房屋装修等业务的集体所 有制公司,总经理胡铭。除无锡的公司本部外,在外地包括天津塘沽还设有分公司。 而天津分公司的经理,正是胡铭之兄,后来成为姚案关键人物之一的胡正良。办案 人员在询问公司如何承揽工程问题时,有知情人士介绍,现在承揽工程都要“回扣”、 “好处费”开路,否则无法生存。办案人员即刻意识到,查清艺华公司在塘沽承揽 工程的情况,很可能是个突破口。 4个多月迂回出击的成果表明:在与姚建华关系甚为密切的3个施工队中,姚 与他原籍的一个民工队———无锡艺华装饰广告公司的关系更为特殊。“艺华”在 塘沽承揽的工程多是经姚介绍或通过姚的关系得到的。“艺华”为讨好姚,将他的 小姨子调入该公司作管理人员,月薪由每月500元升到1000元以上。这些非 同寻常的行为足以说明:权力和金钱把姚和“艺华”联在了一起;同乡亲情又使他 们亲上加亲。种种迹象表明,姚案的突破口已日见端倪。 6月20日,市税务稽查分局审查了“艺华”的问题。6月21日,姚的小姨 子被检察机关传唤。6月22日,“艺华”负责人也被传到市检察分院。 在检察机关的传讯中,胡正良只是承认向姚建华送过一些烟、酒、土特产等, 否认向姚送过现金。而姚的小姨子供认说:塘沽海滨浴场工程是通过姚建华介绍, 由“艺华”总经理胡铭承包的。工程完工后,胡铭曾送给姚5万元人民币,但姚拒 绝接受,后“艺华”作为“奖金”给了她,她将其中的2万元买了债券,3万元买 了珠宝手饰,存放在无锡家中。 传讯结果表明:艺华公司有过向姚行贿的事实,但姚的小姨子为洗清姚,自己 承担了责任。此时,案情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严峻地步,一方面,现有证据还不足, 他仍有与办案人员回旋的余地,另一方面,传讯姚的小姨子和“艺华”负责人的时 间有限,一旦把人放出去,串供势在必然,后果不堪设想。 市纪委调查组全面分析了案情的进展情况:检察院的传讯虽没有取得姚受贿的 直接证据,但姚的小姨子的供词却露出了艺华公司向姚行贿的问题:“艺华”否认 行贿,姚的小姨子承担了责任,这种矛盾状况恰恰说明他们有约在先;调查中听到 的反映也表明,姚不是个见钱不收的人,他曾在一次宴会上讲:“有人请吃就到, 有人送钱就要,这算不了什么!” 攻其不备一举击溃1994年6月22日下午1时30分,一场艰难的谈话在 市纪委一间办公室里进行着。这是一场特殊的战斗,既不需要动用枪炮,也没有弥 漫的硝烟。它是智慧的角斗,心理的争雄,更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谈话一开始,姚建华老调重弹,历数早已交代了的问题,表现出一种主动说清 问题的姿态。当谈及与“艺华”的关系时,姚不时陷入长久的沉默。 谈话在断续的沉默中进行。姚建华自以为与“艺华”的关系密切、可靠,加上 他的小姨子穿插其中,早已商定好的攻守同盟会使办案人员束手无策,姚的这种自 信心理并没有被办案人员的耐心开导所感化。 时钟已指向下午4时了,时间不等人。办案人员突然拿出有力的证据,直接询 问塘沽海滨浴场工程的介绍人是谁。这一举着实让姚为之一震,他没想到会问起海 滨浴场的问题。办案人员清楚,姚与海滨浴场工程负责人胡铭的关系一般,正因为 如此,这个杀手锏击中了姚最没把握的薄弱部位。 他谎称是海滨浴场负责人介绍的。办案人员当即揭穿了姚的谎言,指出:“一 个在天津,一个在无锡,他们怎么认识的?”姚沉思片刻后,声音颤抖地说:“再 给我几天时间想想行吗?”办案人员紧追不舍:“不行,党的政策你是知道的,今 天是给你最后的机会!” 姚建华再次沉默,经过长达40多分钟的沉默后,姚建华终于张开了口,承认 收了1。2万元,紧接着,又自言自语道:“是1。2万元还是6600元?”他 似乎在作进一步的窥测,企图从中寻求一线负隅顽抗的希望。 望着办案人员利剑般的目光,听着办案人员斩钉截铁的口气,姚建华已陷入万 般无奈之中,他有气无力地承认收过“艺华”2万元(实际上是3万元)。姚的最 后一道防线终于崩溃了,随后他又交代了收受民工队和下属单位送的金表、金手链、 空调器、照相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物品,总价值达2。5万余元。 至此,姚建华特大受贿案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姚的问题已构成犯罪。 乘胜追击扩大战果姚被“冰结”,这是他始料不及的。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坐着 “奥迪”进到市委大院里来,眼下却要坐着警车离开这个天津市最高首府所在地。 初审在挤牙膏式的气氛中进行。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执行搜查计划的人员已经赶赴塘沽。对姚家的搜查进行了 近4小时,从中起获的赃款赃物有:现金人民币13650元、港元2250元、 美金300元、大额存单和国库券7。18万元、玉钻戒10枚、金手链和带链坠 的项链共6条、金耳环1对、翡翠饰品1件、微波炉1台、日产照相机2台及微型 录像机等物品,总价值10万余元。 搜查为预审提供了有力的物证。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姚建华深知事已败露, 不好说“圆”这些贵重物品的来源,只得顺水推舟地交代了一些受贿的经过。 7月2日,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了姚建华。 检察机关第二次对姚家进行搜查。在持续了5个多小时的搜查中,检察人员从 鱼肚、纱门和废旧纸盒的夹层,以及用水泥封闭的烟道眼里,查获了大量的金饰品、 人民币、美元和存单,总价值达20余万元。 经检察机关继续审查发现,姚建华自1992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在签批 工程、批租土地、引进外资过程中,大肆收受港商、台商和国内有关单位及其下属 单位所送的钱物,已严重触犯刑律。1994年8月25日,检察机关依法以受贿 罪对姚提起公诉。 1994年10月26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姚建华收受贿赂的总金 额为42。143万元。鉴于姚坦白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所获 赃款赃物被全部追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从轻判处姚建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4年1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市中级人 民法院原审判决。 姚案还涉及12名正、副处级干部。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有4人,他们将接 受法律的审判。其他人员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 -------- 天鹰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