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捉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副市长王润根受贿案王润根,内蒙古自治区二连 浩特市副市长。1995年11月因受贿罪被查处。 一份案卷静静地躺在那里,它的内容并不复杂,但它的故事却波及很远。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接待的同志,把这份案卷拿给我们,这是 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1994年6月初,二连浩特市市政宾馆经理王某伙 同二连浩特市粮食局司机施某、吴某等,在蒙古国购买一台奔驰轿车,交吴某留在 蒙古国准备托运回国。王某与施某两人先返回国内。6月底,吴某雇用一辆蒙古国 货车连同蒙方一台奥迪轿车,一同带到中蒙边境。 由于这两台车没有入境手续,王某等人企图将车伪装蒙混过关,被边防检查人 员发现后扣留。 事后,王某通过其妹夫刘某,请求王润根帮忙。在王润根的帮助下,二连浩特 市工商局在罚款10万元后,王某等人把被扣车从边检部门开回。1994年7月, 王某将车卖出后,为表达对王润根的感谢之情,王、刘二人将2万元人民币交给王 润根……“这是办案人员写的立案报告。事由:受贿。 王润根,何许人也? 他是二连浩特市副市长,主管财政、外贸、“一关四检”……大权在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眼睛,那是无数亮如明镜的眼睛。也许正应了一句话: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1994年12月25日,从二连浩特市发出了一封举报信———“现向您举 报一特大走私、贪污、受贿案。二连浩特市市政府王润根,利用职权,于1994 年伙同市政宾馆王某、粮食局施某,走私小汽车两辆,王润根得好处费1。74万 元。” 署名为:二连浩特市市政府4名干部。 就是这封信,揭开了一桩受贿案的序幕。 1995年7月13日,锡林郭勒盟人民检察分院检察长接到一封发自内蒙古 人民检察院的秘密级信件,是内蒙古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交办函,要求对二连浩特 市副市长王润根走私贪污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 4天后,锡盟检察分院检察长将此函转到反贪局。锡盟反贪局立即选定精明强 干的办案人员组成承办小组。 高高举起那把剑,它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然而这其间 谁说没有弥漫的硝烟?!锡盟检察分院派出的3人承办小组的两名年轻人张晓刚、 张艳军,巧得很,1995年都刚满31岁;另一个马海滨也一样年轻。 初出茅庐,就碰到一块硬骨头。他们的对手是一个并不简单的人。 当时他们惟一的线索就是那封举报信。可是他们拿着这封信到二连浩特市落实 举报人时才发现名字是假的。难度加大,没有动摇检察官的办案决心。上至检察长、 反贪局局长,下至办案人员,大家团结合作,靠意志和信念的支持,与案犯斗智斗 勇,使案情一点点地露出了眉目。 办案人员全面分析案情,首先把突破的重点选定为刘某。他是王润根受贿的直 接当事者,又是行贿受贿双方的中介人。检察官们一直猛攻到半夜,终于让刘某开 了口。 随之,案情渐渐清晰,检察官们由被动查线索转入主动进攻。时间不长,一个 受贿的腐败分子暴露在人们的视野内。 这时,王润根也坐不住了。一天,他走进一位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用一种复杂 的口吻说:二连浩特改革开放以来,闹得乱哄哄的,有的干部干了对不起党、对不 起人民的事。 他说的是谁?是否有坦白的心理? 检察官们在证据基本到手的情况下,决定给王润根一个台阶,让他自己讲出来。 谈话进行了4个多小时,然而王润根最终还是丧失了勇气,也丧失了这次组织 上给予他挽救自己的机会。 1995年10月25日,办案人员正式向盟检察分院递交了《立案请示报告 》,随后把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王润根手上。 1995年11月1日,二连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对王润根采取羁押措施的决定》。 一起重大的受贿案终于查清。 -------- 天鹰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