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的罪恶 ———福建上杭县委副书记黄经福杀人案黄经福,原福建省上杭县县委副书记。 1993年因杀人罪被判死罪。 1993年2月8日,福建西部的上杭县城笼罩在浓重的夜色中,位于城北的 县委大院这时走进了几个行色匆匆的人影。他们有的是来完成一项非常的使命,有 的是临时接到“开常委会”的通知。一副风流倜傥模样的县委副书记黄经福接到 “开会”通知后,像往常一样快步来到了县委常委会议室。正要落座,平时和蔼可 亲的县委丁书记却一脸严峻地对他说:“外面办公室有人找你。”黄经福带着狐疑 和不安走出去。等待他的是4名公安人员,他们向他宣布了以故意杀人嫌疑对他实 行拘留的决定。黄经福的心在发怵,尽管他一路上故作镇定申辩:“你们抓错人了。” 但呼啸的警车仍把他送进了看守所。半个多小时前,他还是一个拥有40多万人口 县份的领导人,而现在却沦为阶下囚。他悲戚戚、哀哀然……翌日,身居要职的黄 经福被拘留的消息,像一阵风似的不胫而走,平静的上杭县城躁动了,人们议论纷 纷:莫非他与几天前发现的女尸有关? 桥下女尸地处上杭县东面的南阳镇有一个建于60年代的有矶头水库,今年1 月下旬,水库大坝放水检修,随着闸门开闸,汹涌的库水一泻而下,在这上游一座 横跨两个山头被命名为“红卫桥”的桥下原本高出10多米的水位急剧下降,不几 日就露出了淤泥斑驳的河滩,露出了与周围环境极不相干的两个鼓鼓的麻袋。 1月27日,一位青年农民抓鱼到此,发现桥下两个鼓鼓囊囊的麻包,以为是 谁丢了东西,便走过去用手一摸,其中一只装的是石头,再摸另一只麻袋,天哪! 是一具被蜷曲捆绑的尸体。回到家后,他立即写信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这个情况。 2月1日,上杭县公安局接到这封信后,急令邻近的南阳镇派出所赶到现场查 看并保护现常之后,县公安局、地区公安处的领导、刑警、法医也赶到现场,解开 麻袋,发现了一具被铁丝由双脚跪屈捆绑到脖颈、身穿睡衣睡裤的女尸。尸体高度 浮肿,手脚表皮已脱落,头顶部和颈部有7个洞口,显系钝器所击,据法医推断, 死者年龄在40岁左右,死亡时间在25天以上。 解开系在一起的另一个麻袋,一共装有大小7块石头,经过验称总重量156 公斤,系沉尸所用。 显然,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杀人案。 上杭县公安局和地区公安处立即联合成立了专案组,指定县公安局周副局长负 责。他们首先派出4路人马在附近的南阳、旧县、才溪和新泉四个乡镇开展寻查尸 源的工作,贴出认尸启事,利用电影幻灯、有线广播等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两天内 竟有10个村提供11名妇女失踪的情况。 公安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结果都与女尸的相貌、年龄、走失时间等明显不符, 11个“失踪者”全被否认。 死者究竟是谁呢? 路边消息有一消息传到县公安局卢局长的耳里:县林委的邱梅英去向不明,只 听说春节前她去福州,可福州那边的女儿也在找她。卢局长在想:死者会不会是她? 于是,专案组立即开始落实邱梅英的去向。 邱梅英是县林委副书记,今年45岁,在女性为官屈指可数的上杭县,她是个 头面人物,但家庭生活似乎不太如意,夫妻长期天各一方,独身女儿不久前也离她 而去,到省城随父亲生活。现在她一人在上杭县城,去年10月从租住的王弄5号 民房搬进城北新村黄经福新建的小楼居祝公安人员找到邱梅英所在单位林委书记老 吴,正在为邱梅英一个来月去向不明而焦急的老吴回忆起了一个月前的事:“那是 1月3日下午,县委黄经福副书记给我打电话说邱梅英1月1日下午5时搭便车去 福州了,她说请个假,可春节前邱的女儿又打来电话找她,说明她没去福州。再说, 也是个领导,离开单位这么久连个音信也不给可能吗?会不会出了什么问题?” 中午时分,公安人员又来到城北新村黄经福单门独院的小楼。这是一座名义上 由黄经福与两个兄弟共同投资兴建,于去年9月落成的小楼,楼高三层,一层是膳 厅和邱梅英的卧室,二层是黄经福夫妇和女儿的卧室,三层是一个大阳台。公安人 员叩开黄经福的家门说明意图后,黄经福不耐烦地说:“那天下午她只跟我说5点 钟要搭便车去福州,至于搭谁的车她没告诉我,我也不清楚。”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打电话找在省城的邱梅英的丈夫胡华询问邱是否到过省城。 胡极不情愿地回答:“她已经很久没到过这里,我同她已经没有了夫妻关系。” 公安人员只好挑明红卫桥下发现一具女尸可能与邱梅英失踪有关,请他无论如 何携女儿来上杭县一趟。 对于邱梅英已经离婚一事,从没听说此事的公安人员感到吃惊和疑惑,后来才 从胡华口中得知他们已于1989年间在省城离婚,只是离婚时双方有约不告诉女 儿,所以,心地善良的胡华一直对女儿和同事们守着“秘密”,直到此时才说明了 此事。 2月7日,胡华和女儿小燕,从400多公里外的省城风尘仆仆地赶到上杭县 公安局,周副局长拿出两块半旧不新极具特征的布块递给他们说:“这是从女尸身 上剪下来的,有可能是邱梅英的吗?” 小燕仔细端详着那熟悉的横条细纹布块,泪水不禁夺眶而出:“这是我妈的呀, 我曾经穿过这衣服,后来让给我妈穿了。” 为了确证,周副局长让胡华提供邱梅英身体有什么特征。 胡华拧紧了眉头,说:“邱梅英的右手无名指有一个关节特别粗大,因为儿时 砍柴不慎被刀砍的,没有愈合好,还有她的右大腿有一个大约两公分长已经愈合的 伤口。” “还有其他特征吗?”周副局长叫胡华再认真回想一下。 胡华补充道:“她的阴唇有一个明显的缺口。” 当天上午,周副局长、刑侦队黄队长等几个公安人员带着胡华和小燕,驱车来 到了红卫桥边埋尸体的地方,他们叫来附近的群众,掘地三尺,把那女尸挖了出来, 不知是因为那一阵子天气奇寒,还是因为那里土质特殊,挖出的尸体与收埋前几乎 没有两样。公安人员仔细在尸体上寻找那三个特征,终于一一得到了印证。他们又 叫胡华上前进一步辨认,胡华查看尸体后,认真地点了点头。 在场的公安人员长长地舒了口气,几天来昼夜奔波总算没有白忙,尸体来源清 楚了,死者就是邱梅英。 可邱梅英为什么被杀?作案的第一现场在哪?凶手是谁?这一连串还未解开的 实质问题又使他们松弛的神经陷入紧张的思索中。 回到县城,他们走访了邱梅英工作过的县工会、县妇联、县林委的有关同志, 得到的回答都说邱梅英办事泼辣,工作负责,为人热情,人缘较好,没有恩恩怨怨 的事,更不会有导致杀身之祸的仇人。那凶手究竟是谁呢? 三张纸条专案组认为:案件突破口是寻找与案情有关的证据。 到邱梅英的住处清查就等于到县委副书记黄经福的家清查。公安人员没有轻举 妄动,他们向县委丁书记汇报了案情和想法,丁书记不容置疑地说:“不管是谁都 应该支持政法机关办案。” 于是,2月7日,他们兵分二路,踏着夜色,一路直奔县林委邱梅英的办公室, 一路敲开了黄经福的家门。 在黄经福家小楼的邱梅英的卧室内,公安人员认真端详着室内的摆设,靠墙东 侧一张古式双人床上卷起的睡毯压着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靠墙左侧和窗台下摆着 衣柜、书橱和写字桌,看上去一切都原封未动。 公安人员神情专注地查看写字桌抽屉里的每一件物品和衣柜里的每一件衣物, 蓦然间,一件质地华贵、款式新颖的双层秋衣袖子在抖弄中发出异样的声响,拆开 缝线处一看,藏着两张纸条,一张写着:我的话:邱梅英也是我的妻子,她同样享 有妻子的权利,我的房子、财产她同样具有所有权、居住权和使用权,任何人不得 干涉和驱赶。她死后可以和我同穴安葬。黄经福1992年10月28日。 另一张纸条写着“甘兰协议”,主要内容有:“甘每星期两个整夜、三个中午 交给兰安排;甘50以后再加一个整夜交给兰安排;甘帮助兰买或建一间房;兰有 病时甘应日夜照顾,甘有病时应允许兰日夜照顾……”署名是“甘、兰”,落款时 间为1990年6月20日。 显然,甘就是黄经福、兰就是邱梅英,文字鉴定的结果证实了他们的推断。 在县林委邱梅英的办公室抽屉里,公安人员在一本书的夹页里也发现一张纸条, 写着:遗嘱:主持公道的人们,我住在黄经福家,有一天我突然死亡,那一定是黄 经福所致,请为我主持公道,遗嘱人:邱梅英。1992年10月25日。 由此可以推断,黄经福与邱梅英关系极不正常,黄经福有重大杀人嫌疑。 次日上午,专案组人员与县委分管政法的领导赶到地区向地委、行署和公安处、 检察分院领导汇报了案情,决定立即对黄经福实行停职检查,并予以刑事拘留,于 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地区检察分院领导在听取案情汇报后,指示上杭县检察院必须提前介入此案的 侦查监督,密切配合,尽快查清此案,做到快捕快判,并派出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检 察分院马科长和县检察院江科长等人提前介入此案,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 捞沙人的话黄经福被拘留后,心神不安,两眼常常望着冷冷的铁窗发呆,但审 查时又装模作样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架势。 公安人员问他:“‘甘兰协议’,‘我的话’是你写的吗?” “是的。”他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与邱梅英只是感情夫妻,不是性夫妻,‘平分秋色’的‘甘兰协议’、‘ 我的话’不过是为了平衡她的感情……”几天过去了,黄经福除了重复上述几句话, 其他都默不作答。 此时,黄经福的老婆刘恩琪急得团团转,四处放风说:“我丈夫和我与邱梅英 是以兄妹、姐妹相称,她是租住我家的,我们不可能害她。” 没有找到其他证据,审讯一时陷入僵局。 2月18日,县公安局卢局长带着一组人马在南阳镇搞外围调查,一个群众反 映说:“一个多月前有个捞沙人曾捡到几件带血的衣物。”卢局长立刻意识到,这 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必须找到捞沙人。 他们三寻四访,终于在距红卫桥不远的池溪河岸边一个简易的草棚里找到了捞 沙人。老头说起了那一天的事:那是一个多月前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河里漂 着一个白花花的蛇皮袋,我划着竹排把它捞了上来,解开蛇皮袋,里面有几件带血 的衣服和一个缝在一起的枕巾和枕套,我看还能用,就把这些东西都晾在河滩的石 头上,几个过路人看到了,说这说不定是死人的,不能要,要了会晦气的,我本来 心里就不踏实,经他们这么一说,我更害怕了,便把这些东西通通扔进河里了。 “在这以前你还发现什么?” “在这前一天的晚上,我早早上床睡觉了,但后来大便急了到门外,看见红卫 桥下有一部小车停着,什么样的车我说不上,但可以肯定不是那种运货的大车。” “车!有可能是运尸体的。”卢局长一下振作了起来。 “你能准确地说一下是哪一天捡到东西和看到车的吗?” 老头掰开指头算了算,最后肯定地说:“是农历十二月初十拾到那东西,十二 月初九看到车的。” 身边的黄队长拿出日历表一对照,十二月初九正好是1月1日,与黄经福打电 话给县委书记说邱梅英1月1日下午去福州的时间吻合。他们继续分析:邱梅英就 是那天开始失踪,第二天那老头又发现带血的衣物,很可能邱梅英就是1月1日下 午或晚上被杀,而后连夜抛尸,这红卫桥就是抛尸的地点,而作案的第一现场,根 据那带血的枕头和枕套以及死者身上所穿的内衣内裤来判断,有可能就在上杭县城 室内。后来,周副局长带着一组人马,乘着小船沿河寻查,终于打捞到了那仍有丝 丝血迹的连在一起的枕巾和枕套,进一步证实了捞沙人的话。 红卫桥距上杭县城大约60公里路,抛尸肯定借助了交通工具,谁有可能帮助 黄经福开车呢? 未婚女婿的口供专案组又一次召开了“诸葛亮”会,对黄经福社会关系中会开 车的人逐一进行排查,认为惟有黄经福的未婚女婿张寿桥作案的可能性最大,一则 他保管着一部北京121吉普车,与捞沙人说的“小车”形状相似;二则据说张寿 桥1月1日下午离开了他所在的县交警大队郭车中队,有作案时间;三则他与黄经 福女儿黄俊峰正处于热恋之中,对黄惟命是从,有作案可能。 于是,2月19日,一纸隔离审查通知书传到交警郭车中队,张寿桥被带到县 城监居起来。 开始,张寿桥对1月1日晚上的行踪一口咬定说与黄经福一起去城外某地看地 基,避而不谈真相。但大家对突破张寿桥的口供信心十足,认为张与黄经福仅是未 婚女婿与未来岳父的关系,在黄经福作为县委副书记“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他不 可能再死心塌地了。 22日,对张寿桥的隔离审查升级为收容审查。 在庄严肃穆的预审室里,张寿桥被带了进来,耷拉着脑袋坐在一张木凳上。 审讯桌前,专案人员神色严肃地宣布对他实行收审的决定,他低垂着脑袋, “呜呜”地哭着交代了1月1日下午的活动。 1月1日下午,张寿桥开着墨绿色的121型吉普车,由郭车直奔县城,想着 要与未婚妻见面,心里乐滋滋的。张寿桥对权势显赫的未来岳父和岳母更是俯首帖 耳,毕恭毕敬。 晚8时许,张寿桥把车停在黄经福家小楼弄口的空地上,然后兴冲冲地跨进了 黄家的门,直上二楼,与刘恩琪打过招呼后,就进了女友黄俊峰的卧室。不一会儿, 黄经福从一楼邱梅英的卧室上来,一家4口聚在黄俊峰的卧室,黄经福愤愤地说: “这女人(指邱梅英)太坏了,要除掉她。”张寿桥在这之前,已多次听黄经福当 着一家人的面说过这话,所以也不以为奇。 黄经福又抬腕看看表,“快9点了,会不会太迟?”他有点犹豫地说。 刘恩琪赶紧接过话题:“我明天要去福州开会,过三四天有人要搬进隔壁新房, 现在不干以后恐怕机会就少了。” 黄经福说:“要干,小张要帮助我呀!” 张寿桥不语。 坐在张寿桥身边的黄俊峰见状,用臂膀碰了碰张,说:“小张,你敢不敢?” 在黄经福一家人的目光下,张寿桥颔首同意了。 黄经福跟他们商量:“用什么干掉她呢?” 黄俊峰看到靠墙的写字桌上搁着一把锤子,用手指了指:“就用那个。” 黄经福说:“那太小了。”忽然他想起什么,急步走到外间,一会儿双手举着 两只哑铃进门,面呈喜色地说:“就用这个。” 黄经福又思忖着说:“怎么进她的门呢?她力气挺大的。我就装着带小张进屋 向她借书。” 黄经福拿定主意后,将两只哑铃分别夹在腋下,与张寿桥一起下楼了。 黄经福下楼后,先把大门搭上保险,以防不测,然后掏出钥匙开了邱梅英卧室 的门。见邱已脱去外衣斜躺在床上看书,他心里一高兴,口气亲昵地说:“梅英, 小张要向你借几本书。” 此时,邱梅英怎么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歹毒用心,她抬眼看看推门进屋的黄经 福和他身后的张寿桥:“借什么书,自己拿吧。”说完她又把目光埋进了书里。 书柜就在床头后,与床铺之间隔着半米多的距离。张寿桥走到书柜前,装着寻 书的样子。黄经福也走到书柜前,心里却在翻腾着如何下手,见张寿桥没有动作, 他努一下嘴,示意张先去捂她的嘴巴,以免喊出声来。 张寿桥没动。 黄经福急了,连忙掏出一只哑铃朝着邱梅英的头部猛砸下去。邱梅英惊叫一声 瘫软下去,本能地用脚蹬了蹬。张寿桥猛力地压住她的脚,黄经福又举起哑铃,在 邱的头部连砸了几下,又怕她不死,跑到外间拿来了铁丝猛勒她的脖子。此时,喷 涌如注的鲜血已染红了枕头和床边的衣物。见她确已断气,黄经福又把尸体拖到床 下,血又很快染红冰冷的水泥地。 这时,刘恩琪和黄俊峰从楼上下来,推开邱梅英卧室的房门,见到一个多小时 前还与他们同桌就餐的邱梅英躺在血泊中。 黄经福与张寿桥开始装尸体,先用一个白塑料袋把尸体头部套上,再用铁丝把 尸体双腿屈起来捆着圈到脖子上,然后装进编织袋,再套上麻袋,袋口用铁丝扎紧。 干完这些已近晚上10点半,黄经福叫张寿桥出去看看动静。 张定了定神,拉开大门,警觉地走出门外。四周已是一片宁静,夜色凝重,昏 黄的街灯下行人稀少。 张寿桥急忙回来报告:“没问题,可以送出门了。” 他们抬起尸体,塞进吉普车的后座。 小车向前方开了五六公里后又返回红卫桥。此时,黄经福已把7块石头全部塞 进麻袋。两人把装尸体和石头的两个麻袋抬下车,再用铁丝连结起来。 他们匆匆地望了一眼夜幕中桥下如墨的湖水,然后将两个麻袋拉到桥栏杆边, 慢慢地推了下去……吉普车急忙启动,往回开去,经过一条河时,黄经福猛然想起 车上还有一个装着沾满血迹的衣物的编织袋。叫张寿桥赶紧停车,黄经福下车搬了 一块石头绑上,朝着河心狠狠地扔了出去。结果石头与编织袋脱落,石头沉下去了, 编织袋却漂浮在水面上。黄经福担心那带血的衣物万一被人拾到,连声哀叹:“完 了,完了,说不定这是祸害。”他问张寿桥:“你会游泳吗?”他想叫张寿桥过去 把袋子捡回来再处理。 张寿桥说:“不会。” “附近村里有熟人吗?” “这么晚了怎么行呢?” 黄经福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那只好听天由命了。” 他忧心忡忡地上了车,回到城北新村已是凌晨一点多。他又急急地在邱梅英的 卧室里翻箱倒柜寻找着他写给邱梅英的“我的话”和“甘、兰协议”,但他没有找 到。 次日,黄经福又叫张寿桥把两只哑铃扔掉。张把两只哑铃分别扔进一个池塘和 一条河里。后来公安人员用了7台抽水机,连续抽水20多小时,才觅到池塘里的 一只哑铃。 血案起于风流黄经福,本有一个温馨、和睦、幸福的家庭,这个1969年毕 业于厦门大学历史系的学生,毕业后次年就同女友刘恩琪结成伉俪,之后就生了爱 女俊峰。在仕途上,他也是一步一个台阶,每两年多就有一个变化。先是由毕业之 初的某纪念馆讲解员调至中学举起教鞭,而后又登上县委党校的讲坛。从这个讲坛 上他开始发迹,不久后便被提升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而后县委办公室主任,再后 县委常委兼宣传部长,1990年坐上县委副书记的交椅。在上杭县一中执教历史 的刘恩琪也一帆风顺,全县只有3名高级教员,她居其一,并被推选为全县独一无 二的省政协委员。 在顺境中过来的黄经福,潜意识里却常常感到不满足。那就是他开始发黄的灵 魂需要一种东西慰藉和充实,正如他在3月22日洋洋洒洒的万言“交代书”中所 说,“要寻找情人、戏弄人生”,灵魂深处隐藏着玩世不恭的哲学。他悄悄地寻找 机会。 1987年10月,他与已有一面之交的邱梅英同在省城开会,邱梅英虽已徐 娘半老但风韵犹存,黄经福的两只小眼睛时不时地瞟向她。一天晚上,两人相约出 外散步,路过一条马路时,一辆汽车擦身而过,邱梅英急忙拉了黄经福一把,黄心 里乐滋滋的。当他们走到烈士陵园树阴下,黄经福盯向邱梅英的目光更大胆了,那 眼神间流露着一种情愫和欲望。邱梅英领会了。 回到上杭县城后,黄经福按捺不住那摇荡的心旌,常常去找邱梅英。当时邱梅 英的丈夫已在省城工作,她和女儿租住在县城开弄5号。黄就趁她女儿不在或熟睡 时,与邱梅英调情、做爱。 邱梅英与丈夫的关系本来就不十分融洽。由于黄经福这第三者的介入,她的感 情几乎完全倾斜了,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到后来双方只好在省城领回了一纸离婚 书。 邱梅英随着与丈夫的离婚,自己年龄的增长,她痴痴地把后半辈子的希望和幸 福都寄托在黄经福身上。她了解自己虽然与黄经福这个要夫人、又要情人,要面子、 又要偷情的人结婚不成,但她要力争使黄经福在夫人与她之间“平分秋色”,自己 对他毕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以后的日子还很长……1990年6月的一天,黄 经福又悄悄地走进邱梅英的卧室。邱梅英若有所思地瞪了他一眼,说:“经福,咱 们的关系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要为我以后的日子想想。” “想什么呢?”黄经福问。他对邱梅英不过是逢场作戏,压根儿就没想过她今 后的日子。不过,他很快又改变了语气:“你有什么想法,你说吧。” 邱梅英看出他的心思,有所不悦。迟疑片刻后,她和盘说出了自己已经想好的 话:“我现在是孤身一人,今后你每周要拿出几个晚上跟我一起过,50岁以后咱 们一起过的时间应该更多一点。我有病你应该来照顾,你有病也应该允许我去照顾 你,你还应该帮助我弄到一间房子……”黄经福听得目瞪口呆,半晌说不出话来。 邱梅英狠了狠心说:“你要是不同意,你会后悔的,我反正什么都没有了,我死给 你看。” 黄经福怕惹出事来,想着自己刚刚提升为市委副书记,要是她真的出事扯到自 己,不是一切都完了?女人没了,地位也没了。他急忙息事宁人地说:“好吧,好 吧,我同意了。” “光说同意还不行,你写个字据吧。”邱梅英说。 黄经福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但他还是点了点头,一丝苦笑掠过他的脸部。 黄经福很不乐意地拿起了笔,听着邱的口述,写下了前面提到的“甘、兰协议”。 写完后他搁下笔,叹了口气,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烦恼。 邱梅英拿过“协议”看了看,舒心地笑了。她揽住黄经福,略带歉意地说: “我不过是怕你今后变卦、负心。”黄经福望着她那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厚而富 有性感的嘴唇,哦,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有魅力,他忍不住一把搂住她,把她拉 到床边……他还需要她。 1992年9月,黄经福在城北新村营建的小楼就要完工了。一天,邱梅英对 黄经福说:“你的小楼完工后,我也要搬进去祝”黄经福心里一怔:那怎么行?如 果她搬进来,妻子会怎么想、外人会怎么说?他又想到白纸黑字的“协议”,要不 让搬,这女人说不定什么都干得出来。再说,让她搬进来,自己同她做那事不是更 方便了吗?只要妻子同意,一切都名正言顺,外人也不会说什么了。 想到这儿,黄经福轻松地说:“可以。不过我要先跟刘恩琪说一下。” 此时的刘恩琪,对丈夫与邱梅英的关系已知道几分。她曾愤怒过、警告过,可 善于伪装的黄总是表示“痛改前非”,一面却“暗渡陈仓”,继续与邱偷情。这个 很善于克制自己、权衡利弊得失的女人,考虑到如果狠吵狠闹张扬出去,会危及丈 夫的地位,有损家庭的面子,后来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了。 10月6日,邱梅英搬进了黄经福的家。 10月25日,邱梅英对黄说:“我现在实际上已是你的妻子了,应该同样有 做妻子的权利,包括对你的房产有居住权和所有权,你要写个条子说明我住这个房 子,今后什么人也不能赶我,还要说明死后我可以同你葬在一起!”黄眼里露出凶 光,往日的柔情不见了:“你再这样闹下去,你不会有好结果的。” 邱梅英发愣了,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于是,她不无忧虑地写下了“遗嘱”。 黄经福暗暗盘算着如何甩掉她,他同刘恩琪隐隐约约谈了这些想法。 1993年1月,在妻子、女儿的怂恿下和未婚女婿的帮助下,黄实施了杀害 邱梅英的罪恶阴谋。 铁窗里的黄经福,一步一挪地走向预审室,他的腿在发抖,他无力支撑住自己 ———那彻底的绝望和濒死的恐惧,良心的自责和为时已晚的悔恨压迫着他那负罪 的心灵,前程、家庭、妻子、女儿……一切都完了。悔恨啊悔恨!他仰天长叹,写 下了长达万字的“交代书”……贪钱的副市长———原江西省鹰潭市副市长魏时中 受贿案魏时中,原江西省鹰潭市副市长,1994年因受贿罪被判刑。 在古代,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足以光宗耀祖,若是一个“知府”,则更 是名震一方,万人瞩目。 魏时中,这个相当于“知府”一级的江西省鹰潭市原副市长,在商品大潮的冲 击下,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腐蚀,步古代贪官之后尘,“一朝权在手,便把钱来贪”。 金秋十月,收获的季节。然而,对魏时中来说,是否也意味着收获呢?的确, 作为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掌握着全市工程建设的大权,众多有求于他的人趋之 若鹜,门庭若市成了他家的真实写照。他利用职权和妻子侯水娥一起,收获过许多 诸如金项链、录像机、人民币之类的东西。 1993年,反腐风暴在全国各地猛烈地刮起,鹰潭市也不例外。鹰潭市检察 院的检察官们已通过查处鹰潭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鲁样兴行贿、受贿、贪 污一案,挖出了市城建局三名正副局长、市汽运公司经理等多起受贿要案,引起强 烈反响。 魏时中作为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此时仍在大言不惭地作关于全市反腐败斗 争的报告。他以为,这次反腐败斗争充其量是“雨过地皮湿”,走走过场而已。然 而,鲁样兴被抓,却让魏时中心惊肉跳,他预感到大事不妙。弄得不好,这个秋天 很可能收获的是一副手铐。 1993年10月16日,鹰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提审了鲁样兴。鲁样兴交 代了他为了在鹰潭市老城区改造工程中得到魏时中的关照,先后送给魏时中及其家 属侯水娥现金一万元,进口录像机一台,金项链一条。令鬼魅退避三舍的“照妖镜”, 终于在魏时中身上定了格。 魏时中涉嫌受贿令检察官大吃一惊。假如情况属实,那么,他将成为江西省建 国以来第一例最高级别的官员受贿要案。鹰潭市检察院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江西省省委对此案极为重视,指示检察机关对此案查处既要坚决,又要慎重, 并要求省纪委与省检察院联合行动。 江西省检察院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先突破串供,开展外围调查,获取 有关证据后,再正面接触魏时中”的总体侦破方案。 当鹰潭市检察院获取魏时中受贿的重要线索后,却因某种原因走漏了风声,当 晚魏时中就知道了详细情况。 魏时中家中实行了“坚壁清野”,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的首先反应是必须把 已暴露的鲁样兴送来的录像机等,赶快补付相应的现款,同时订立攻守同盟。于是 授意其妻侯水娥要搞好串供。 19日上午,侯水娥按魏的旨意,来到鹰潭市检察院。侯水娥按照事先串通好 的口径,向检察官讲了收受鲁样兴钱物并已全部退还的假情况。 当天下午,魏时中利用到江西省委党校报到学习的机会,特意到江西省检察院 阙贵善检察长家里,又将事先编好的假情况复述了一遍。 其实,此时江西省和鹰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已密切监视着魏时中、侯水娥的 一举一动。 这时,江西省检察院在鹰潭市检察院的配合下,马不停蹄地按照侦破计划行动, 沿着一点点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终于掌握了魏时中、侯水娥在案发前进行的大量串 供事实,获取了有关魏时中、侯水娥受贿的不少罪证。 省检察院检察长对魏时中阐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法律政策规定,魏时 中执迷不悟。 省纪委书记找魏时中谈话,魏一口咬定自己没问题。 魏时中自以为自己的问题掩饰得天衣无缝,干脆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死 硬到底。 1993年11月8日,江西省检察院正式对魏时中受贿案立案侦查。 江西省检察院制订审讯策略和计划后,于当天晚上,检察官与魏时中开始了第 一次正式交锋。 此时的魏时中,已一扫往日的市长威风,充满血丝的眼睛明显浮肿,可以看出 近几天严重睡眠不足。面对检察官不停的提问,他极力使自己镇静,并小心谨慎地 回答。 “看来不交代难以过关,但检察院究竟掌握了多少证据呢?”魏时中几次想从 检察官口中套出情况,但未能如愿。看来不交代一点问题是无法过关的。 “1993年元旦晚上,……当时我正在房间整理东西,鲁样兴来我家说:” 魏市长,你要出国,这5000元钱给你路上用。‘并把钱放在床头柜上……“1 993年三四月的一天晚上,鲁样兴一个人来到我家里,和我谈了一件事后,临走 前他把一包东西放在碗橱顶上。鲁走后,我爱人取下包打开一看,是5000元钱。” 魏时中权衡利弊后,交代了已暴露的收受鲁样兴钱物的问题。供认收受鲁样兴 一万元现金,录像机一台,金项链一条。然而,他的交代也就仅此而已,其他问题 概不涉及。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几名检察官组成的另一行动小组,则在外围侦查有关证据。 在市检察院的配合下,对魏时中的住宅、办公室依法进行搜查。结果很不理想,只 找到3万元现金及存折。可是,魏时中受贿金额远不止这些。 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大家集思广益,商讨对策。对呀,案发之初魏时 中就得到了消息,而且做贼心虚,为了逃避打击,肯定要转移赃款,隐瞒证据。那 么,他在自己不能脱身的情况下,就要找可靠的人去帮办。这人是谁呢?亲戚的可 能性最大。案件的突破口就选在这里。专案组通过排查法,最后将焦点聚在侯水娥 的侄子侯江清身上。侯江清是一名国家工商干部,在亲戚中,就数他深得魏、侯的 喜爱和信任,平时经常出入魏家。 这一建议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赞同。11月9日,侯江清被传讯到省检察院。 与专案人员接触后头一句话就让他吃惊不已:“听着!你还有重大的问题没交代。” 侯江清瞪大眼睛,怔怔地望着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又紧逼一句:“你要如实交 代为你姑父、姑姑转移赃款的问题。” 豆大的汗珠沁满额头,侯江清确认事情再也瞒不住时,只好如实交代:“我是 为我姑姑转移过钱。其中一张存折10万元,另外两张多少钱,我没细看……”1 1月10日晚,预审室里气氛沉闷,令人焦躁不安。 检察官起初用眼睛注视着魏时中,一句话也不说。过了一会儿突然开口了: “你叫侯江清转移赃款是怎么回事?” 这一句话,不啻是晴天霹雳,把魏时中精心构筑的防护墙瞬间击垮了。 “完了!完了!”魏时中喃喃地重复着。他怎么也弄不明白,本来一切都处理 得天衣无缝,在哪出了毛病呢? 检察官见审讯效果不错,马上进行法律政策攻心,给他指明惟一的选择就是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魏时中无奈之下,交代了除收受鲁样兴的贿赂外,还收受其弟魏时良、临川黄 金龙、福建苏福金等的贿赂,但具体数额不清楚,是侯水娥经手的。 突破了魏时中,案情取得重大进展。 检察官们又将视线转移到魏妻侯水娥身上。侯原有工作,现已办病退在家操持 家务,可说是魏家的总管。 11月11日,侯水娥被带到南昌,她面对陌生的环境,心情格外紧张。询问 中,检察官的问话也似乎与以往不同,每句话的后面都隐含着一个个尖锐的问题, 容不得你不回答。 检察官很有策略地拿出魏时中的交代笔录,适当地让侯水娥看一点关键地方。 侯水娥看着有魏时中签字的笔录,才感到大势已去。她只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 开始了供述:“今天我全部交代……浙江诸暨八建送了5万元,临川的黄金龙送了 4万元,福建苏福金送了5万元……”交代素描之一:1991年夏,江西省临川 县某公司经理黄金龙,到鹰潭承接建筑工程,因手续不全,被鹰潭城建部门罚款。 黄便到处托关系求情,找到了侯水娥,送给侯6000元现金,请她帮忙通融。 到1992年年初,莲花路市场工程正式兴建,精明的黄金龙找到侯,要求帮 忙。侯水娥“枕旁风”一吹,魏时中当即同意黄金龙去城建部门办理跨地市作业的 注册手续。而侯水娥则狮子大开口,毫不客气地向黄提出要3%的回扣。 黄金龙深知“舍不得金弹子,打不到金丝鸟”,于1993年四五月间分3次 送给侯水娥现金3。8万元。 之后,经魏时中同意,黄金龙拿到了造价为140余万元的建筑工程。 交代素描之二:1992年5月,鹰潭市计生委干部夏接太找到魏时中夫妇请 他俩帮其弟、叔揽一些工程。经魏推荐,夏弟、叔承建了一幢造价为26万余元的 住宅楼。 工程刚开工,侯水娥出现了。她提出要夏帮她哥哥推销一批木料,并不断催夏 付款、拉料。 欠了人家的情就得还。夏无奈,经与其弟、叔商议,凑钱给了侯1。1万元。 侯水娥如变色龙一般,收钱后再也不提木料的事。 1993年年初,夏的弟、叔在魏时中的“关照”下,又承建了一幢住宅楼。 侯水娥看准火候,又找到夏接太,要夏帮她处理家里的旧音响和彩电。夏接太 明白这又是要钱,岂敢怠慢,马上凑齐了1万元现金给侯。 交代素描之三:1993年4月,魏时中的儿子生病住院,魏时中的堂弟魏时 良得知后,慷慨大方地一甩手就表示了两万元。魏、侯心照不宣,明白这是魏时良 给的感谢费。几年来,魏、侯一直对这个弟弟关照异常,把不少建筑工程给魏时良。 魏时良送的两万元,撩拨起了侯水娥对金钱的胃口,她又要魏时良归还几年前 购买木料的钱,要价1万元。 据侯水娥交代,这些钱几乎都是魏时中兼任市政工程总指挥期间收受的。数额 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 之后,检察官们根据侯水娥的交代,在其亲戚家搜出债券两万元、银行存款4 3万元,加上搜查出的现金3万元,共48万元。试想,一个靠工资吃饭的家庭, 又抚养3个孩子,若不受贿,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银行存款和现金呢? 这起众人关注的江西省建国以来最高级别的受贿要案,经江西省检察院侦查终 结后,移送到鹰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1994年4月1日起诉至鹰潭市中级 法院。起诉书认定:魏时中、侯水娥共同受贿多次,构成受贿罪,数额达16万余 元。此外,检察机关还认定其非法所得10余万元。 -------- 天鹰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