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那是我第一次自己出远门,当时我只有7岁半。 我到悉尼的头一个礼拜,爸爸请了假没去上班,带我玩了整整7天。 一周后,爸爸开始工作,他在一家规模不大的家具厂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打 磨家具,爸爸每天回来总是满身灰尘,一脸疲惫。当然,在悉尼,要养活两个人, 打一份工是万万不够的。每个周末,爸爸都会到同屋的赵阿姨工作的植物园里去卖 冰棍。 后来我们搬了新家,那是一个二层楼。我们住二楼,对门住的是一对北京夫妇, 他们的孩子林涛后来成了我在澳洲最好的朋友。 我在澳洲按年龄直接上了二年级,在澳洲小学生每天9点半上课,而且没有书 包也没有课本,一星期上五天课。当时我们上午上文化课,下午上语言课,语言课 是专门为像我这样不怎么懂英文的学生设置的。 在澳洲,无论多大的小学生都没有家长接送,都是自己上学下学,不像中国的 家长,一到放学时间就把学校门口变成了车展现场。可是由于我对澳洲的路还不是 很熟,所以每次放学都是老爸开车接我回家。我从小好面子,觉得不能在这儿丢脸, 就骗我爸,说自己认识路了,能走回家。那天,林涛上午上完文化课先回家了,而 我要接着上下午的语言课。下学后,在回家的路上,我迷失了方向。我的英文当时 还不太好,还不太会问路,我又不肯服输,就硬着头皮按照印象中爸爸带我走过的 路走,谁知我恰恰走反了方向。天越来越黑,我也越走越急,后来就在马路上跑起 来了,跑着跑着我竟然看见了大海。 一看见大海我就哭了,我突然很想回中国,我想妈妈了,要是在国内,她是绝 对不会让我走丢的,我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对在海边散步的外国 老夫妇向我走了过来,他们说的英文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害怕了,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他们报了警,并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我家的地址,没多久,两个警察把我带回 了警局,其中一个警察可能是华人,会一点中文,他告诉我爸爸马上就来接我。 我当时害怕极了,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干等着爸爸出现。大概过了10分钟, 爸爸冲进了警局,记住啊,是冲进来的,他推开了警察,一把抱住了我。不知为什 么,见到爸爸我却没哭,也许是怕爸爸说我吧,警察们也夸我是Good boy。 回家的路上,爸爸说他早就报了警,还请他的那些朋友开车在路上找我。警察 说了,如果半夜12点还找不到我的话,就把我的照片在晚间新闻中播出,并进行 全国搜寻。回家后,爸爸逢人就夸我是男子汉,说我没哭,他又怎么知道我在海边 哭得一塌糊涂呢!这件事我没敢跟妈妈她们说,怕她们后怕。 --------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