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专家破案 爆炸发生的当晚,公安部长罗瑞卿和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市长聂荣臻就分别指 示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如系敌对分子破坏,则必须迅即立案侦查,缉 拿严惩。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上述指示,于次日即6月15日抽调市局二处侦查科、 三处刑警队、东郊公安分局的侦查员共17人,组成了“辅华合记矿药厂”爆炸案 件侦查专案组。 专案组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爆炸原因作一个分析鉴定。经联系,请来了 一位名叫马特维也夫的苏联爆破专家前往“辅华合记矿药厂”踏勘现场。1950 年6月15日下午,马特维也夫在专案组正副组长和三位侦查员的陪同下,驱车抵 达“辅华合记矿药厂”。当时的现场,死者的遗体已经清理掉了,但其他一切都维 持现状,由东郊公安分局和华北军区派员看守着。 “辅华合记矿药厂”是私人老板与华北军区陆军第208师合办的一家专门生 产矿用炸药、雷管的工厂。马特维也夫查看了两个多小时,认为两声巨响是两次不 同的爆炸所发出的;爆炸的位置分别是成品炸药包装点和雷管包装点。这两处都属 于该厂的成品车间,位置相距大约30米。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把这两处现场称 为“一号现场”、“二号现场”。勘查时发现,“一号现场”的地下有一个长7米、 宽3至4米、深约1米的大坑,“二号现场”的地下有一个更大更深的坑,那都是 爆炸发生后所留下的。马特维也夫向厂方了解了爆炸发生时这两个点上的产品存放 量,对爆炸破坏力作了精确的测算,最后得出结论:“二号现场”是最先发生爆炸 的,“二号现场”的爆炸引发了“一号现场”的爆炸。这个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 义,因为接下去的调查就是围绕于此进行的。 当天下午,专案组举行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议。马特维也夫当时的观点是有人 搞破坏,就像苏联鄂木斯克市矿用爆炸品制造厂1946年所发生的那起特大爆炸 一样。所以,他强调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种引爆方式:一是定时炸弹,一是白磷、黄 磷等磷类化学物的人为自燃。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专案组的几位负责人经过短暂讨论,决定将爆炸现场的残 留物提取后送请清华大学进行成份分析,以弄清究竟是哪种物质导致发生爆炸的。 与此同时,专案组的另一部分侦查员已经开始走访伤员和其他目击者了。两处 爆炸现场的工人共6人都已经当场死亡,因此只能向其他人调查了。从6月15日 下午至6月16日中午,侦查员一共走访了76名伤员和目击者,所获得的情况基 本上是大同小异,都说爆炸是突然发生的,事先根本没有任何先兆。这个结果,于 侦查工作来说,只能算是聊胜于无,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这样,就只好另外开 辟战场了。另外开辟的战场也是在“辅华合记矿药厂”,不过是要有针对性的调查。 专案组决定先试着从爆炸发生前进出成品车间的人员身上寻找线索。 如果“辅华合记矿药厂”是一家纯私营的工厂,那可能就更难调查了。幸好该 厂的经营活动中有陆军第208师在参与,所以总算还为专案调查提供了基础,该 厂根据军方的建议,已于5个月前开始施行生产区域进出登记制度,各个生产车间 都设立了门卫,所有进出人员都必须向门卫登记进出时间。成品车间的门卫室与两 处爆炸点正好是死角,那位门卫只是耳朵受了点震伤,并且更可喜的是他在爆炸发 生后逃离现场时带走了那本登记本。这样,此刻这个本子也许就是引导侦查员打开 迷宫之门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