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前往缉拿 当时对于季秉权的通缉令的范围属于公安系统内部发布,卢湾分局在接到这份 通缉令后,除了布置到下辖的各个科、股和派出所,出于重视,还在分局大门院内 的告示栏里张贴了一份。这样,在分局里工作的非侦查部门的人员进进出出也就瞥 上一眼,不管想记不想记,头脑里总是留下了若干印象。 这天,分局食堂的炊事员邱某经过告示栏时,听见两个来分局外调的苏南公署 金山县(当时金山属于苏南公署松江专区)公安局的便衣,一边在看那份通缉令, 一边在议论“王孝和事件”。这邱某不识字,标准的一个文盲,平时出出进进经过 告示栏时从来不去看一眼的,因为他不是警察,不办案子,再说看了也等于白看, 大字不识一个,你知道那上面写了些什么?但是,这回他听说那通缉令是与当初轰 动上海滩的“王孝和事件”相关的,就禁不住要过去看一看了。 邱某这一看,季秉权的厄运就开始了:邱某感到通缉令上面季秉权的那张照片 似乎有点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究竟在哪里见到过。他就一边眨着眼睛想着,一边 迈步往食堂走去。走得没几步,正好碰上政保股的一个他所熟悉的侦查员。对方见 邱某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全然没了平日总是挂在脸上的那种特有的满不在乎的嬉 笑,不禁感到奇怪,便问邱某遇到了什么事。 邱某一说,那侦查员认真起来,一把扯住他:“这很要紧,你想一想看。” 这时,正好一辆被上海人称为“黄鱼车”的三轮人力货车,从两人旁边经过, 车上装着食堂从菜场买来的一些荤菜、蔬菜。邱某见之,眼睛倏地一亮:“啊!我 想起来了!” 邱某想起了这样一段情节:大约一个星期前,那天轮到他休息,妻子叫他去菜 场(当时的所谓“菜场”,是由卖菜人自发集中出售各类蔬菜、家禽、肉食、水产 等的集市)买菜。那天下过雨了,菜场旁边的那条小马路上坑坑洼洼地都是泥水。 邱某买了菜,小心翼翼往回走时,从后面过来一辆自行车,骑得过快,溅起的泥浆 水把邱某的裤子弄得脏湿不堪。邱某自然要发几句牢骚,不料那主儿听见了,下车 回头骂他“瘪三”,反说是邱某挡了他的道儿。邱某生性随和,不善争吵,当下也 就算了,他走得很远了,还听见那人在骂骂咧咧的。 那个骑车人的模样,邱某觉得与眼前这份通缉令上的季秉权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邱某提供的这一情况引起了分局政保股的重视,他们把他请到了政保股办公室, 让他回忆那个骑车人的细节。邱某说他记得对方的自行车把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 有一些青菜、豆腐干和两条鱼。 侦查员由此分析:那个酷似季秉权的家伙到那个菜场买菜,说明他住的地方距 菜场不远;要骑了自行车到菜场买菜,又说明其住处又不很近。因此,此人应该是 住在离那个菜场不远又不近的位置。根据这点,又加上邱某目睹其骑车而去的那个 方向,分局向建国东路派出所打了电话,要求派出所向各居民委员会秘密调查其辖 域内是否有这样一个人。 两天后,建国东路派出所报来了调查到的情况:建国东路某弄某号住有这样一 个人。 卢湾公安分局当即向杨树浦分局通报了情况。这边政保股诸君闻讯,自是大喜, 股长刘震东当即率侦查员陈冠林等两人,开了一辆吉普车前往捕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