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99年1 月7 日清晨,首都北京,云朗气清。 在门头沟,武汉、北京的民警毫不起眼地守候在一座立交桥下。9 时过后,一 辆奥迪轿车驶过来。民警示意停车,并一眼认出了车上的南德集团总裁牟其中。 民警在确认了他的身份后说:“你被拘留了,请在这上面签字。” 接过拘留证,牟其中老老实实地签了字。这个曾经创造“六大神话”———皮 革换飞机、放俄罗斯卫星、制造10亿至100 亿次之间的芯片、创建满洲里“帝国”、 制造“牟氏火锅”、投资陕北50亿元的“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家”,被刑拘时似乎 并不吃惊。 同时被抓捕的还有牟其中前妻的妹妹及其“生活秘书”夏宗玮。 另一组民警进入北京海淀区永定路21号南德集团总部,对财务处、档案室等重 要部门进行搜查,获取了一系列重要物证。 当晚6 时许,北京民警将牟其中等人押上37次特快列车,移交武汉民警。 至此,这个被称作“中国首富”的“商界巨子”,正式变成了一起巨额信用证 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 其实,警方早就对牟其中和他的南德集团张开了大网。 1998年2 月11日,公安部有关领导对北京、武汉警方宣布:“从现在起,你们 开始对南德集团涉嫌经济犯罪进行调查。” 1998年2 月27日,武汉警方从湖北省轻工公司信用证经办人和信用证受益人— ——境外某公司—董事长身上打开缺口。经查,南德公司曾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 出口公司与香港一企业有进口贸易,在湖北省中行开出过信用证。仔细对比信用证 和随附单据,警方发现了疑点。 在对“湖北轻工”进行调查时,公安干警发现该公司受南德集团委托曾与香港 东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过货物进出口合同。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干警决定通过香港 警方,调查东泽公司究竟有无将货物出口给南德集团。 调查的初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东泽公司董事王某确与湖北轻工签订过进出口 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有货物出口给“湖北轻工”。但实际情况却是:“湖北轻工” 通过信用证方式把货款付给了东泽公司,东泽公司却从未出口货物给“湖北轻工”。 专案组决定先将东泽公司董事王某抓获归案。1998年3 月初,从公安部传来消 息:王某在过深圳罗湖海关边防站前往香港时被扣留。 专案组干警连忙赶赴深圳,并将其押解回武汉。经突审,王交代,东泽公司收 到了湖北轻工的货款,却并未发货给湖北轻工,所谓进出口货物实际上是虚构的, 目的在于骗钱。 专案组干警经研究,认为应立即将南德集团金融部负责人姚红抓获归案。 3 月9 日,姚红在北京落网。当时,她已预感到情况不妙,正准备逃往东北。 专案组干警赶至姚的住所进行搜查,有重大收获:住所里存放有牟其中等人实 施信用证诈骗犯罪的合同、协议、指令及往来信函等物。姚交代,她在经办信用证 时,因害怕出事,在公文存入公司档案室之前,她把所有原始文书都备份留底。这 为此宗涉案金额达7500万美元的信用证诈骗案,提供了关键物证。 3 月下旬,侦查人员抵达香港,在香港警方协助下,获取了东泽公司基本情况 及香港渣打银行等银行受理信用证贴现情况。在东泽公司有关人员拒不见面配合的 情况下,设法从东泽公司获取南德与东泽公司签订的有关文件、转款凭证、划款指 令等重要证据。同时还查清东泽公司提交给开证行的备用提单是从香港力辉公司骗 来的。 专案组得出结论:南德集团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在湖北省中行开具 信用证33单,造成3549余万美元损失,并查实南德集团在开具上述信用证过程中, 未实际进口货物。侦查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关于惩治金融犯罪的决定》第十三条及 刑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南德集团涉嫌信用证诈骗。 --------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