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28法庭妙语牟其中还是不肯认输 1999年11月1 日,牟其中面临第四次铁窗生涯的日子,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牟其中及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一案。约400 名记者潮水般涌至,武汉中院二层 楼约能坐六七百人的庭审大厅座无虚席,走道也站满了人。8 时30分,牟其中第一 个被押进大厅,他居然是红光满面,含笑向大厅里的听众挥手。这个时候,他仍然 沉浸在昔日的辉煌里。一整天的庭审辩论,焦点集中在“牟其中是否构成信用证诈 骗?南德集团是否犯罪?姚红、牟臣、牟波、夏宗炜四人是否构成犯罪”上。控方 认为牟其中有犯罪故意,构成诈骗罪。 法庭上的牟其中还是那付处变不惊,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他一会喝水,一会拿 笔在纸上划来写去,时不时还晃晃大腿,仿佛这不是审判他的法庭,而是他作报告 的会场。法庭辩论中他照样口若悬河。牟其中称自己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 并称控方指控事实不清;牟称世上没有还钱的骗子,开信用证只不过是融资的一种 手法,他比方说:“就好像我没饭吃,跟你借钱……”顿时引来一阵哄笑。见到自 己的发言活跃了法庭气氛,他又说,南德并不是资不抵债,马上就有一笔黄金生意 ……对公诉人出示的一些重要证物,如合同、协议等,牟其中大多咬定那是假的、 伪造的,并嘲笑公诉人不懂商业,没见识过自己的大手笔。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2000年5 月30日,法庭宣判:以信用证诈骗罪,判处主犯牟其中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对牟其中所在的天津南德经济集团判处罚金500 万元。同案的另外几 名被告人姚红、牟臣、牟波均系从犯,分别被判二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缓刑。被称 为牟其中生活秘书的夏宗炜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被法庭免予刑事处罚。审判长在 宣判中说:经审理查明,牟其中为偿还债务和继续扩大业务,于1995年2 月多次强 调要采取开立信用证的方式为集团融资。从1995年8 月15日至1996年8 月21日,南 德经济集团凭借虚构的进口货物合同、交通银行贵阳分行对合同的“见证意见书”, 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分行共计骗开信用证33份,议付31 份,获取总金额7507.4 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 .23亿元。造成湖北中行实际损 失3549.9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 .94亿元。宣判后,牟其中连称“不服,要上诉。” 其后他果然亲笔写了一份上诉状,递交给湖北省高级法院。牟其中被抓后,一直被 羁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住在705 室。 (完) --------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