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活动 总的说来,摩萨德的活动非常广泛,凡是涉及以色列国家安全的都属于它的活 动界限,具体来说,主要包括:1 .情报收集。 这是摩萨德特工在国外活动的主要责任之一。打入境外的特工往往有专门的特 殊的身份,通过身份的掩护,特工往往取得所在国国民的承认,进而逐步进入核心 的、秘密的部门以窃取特定所需要的情报。这类情报主要是军事上的,因为以色列 在建国后一直就处在周边阿拉伯国家的敌视之下,处于严重的生存危机之中,只有 维持强大的武力才能有存在的理由,而军事情报是维持强大的武力的重要内容。除 了军事情报以外,也不乏政治情报,包括各国尤其是阿拉伯国家的内部政治情况等, 以色列的外交政策就往往是根据各国的政治局势来制定的。在这类活动方面,摩萨 德特工中出了两位佼佼者,一个是打入叙利亚的伊利·科恩,一个是打入埃及的沃 尔夫冈·洛茨,当时叙利亚和埃及是阿拉伯国家中反犹太复国主义最积极的、最活 跃的,而科恩和洛茨就分别打入了这两个国家的军政界上层,为以色列收集到了价 值难估的军事政治情报,从而使以色列在1967年的“六日战争”中大占便宜。 2 .暗杀与绑架。 这两个恐怖活动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威胁以色列国家和国民安全的人。这些人 主要是激进的政治对手。他们基本上都信奉通过武力和恐怖活动来解决问题,而作 为以色列的对手,他们的行动对象又往往是犹太人。对于这些人以及他们的恐怖活 动,以色列则采取“以牙还牙”的对策与之针锋相对。比如 1972 年反击残酷杀害 参加慕尼黑运动会的以色列运动员的“黑九月”,1988长途奔袭突尼斯暗杀巴勒斯 坦高级领导人阿布·杰哈德等等。此外,还有的人虽然没有直接威胁到以色列公民 的人身安全,但是对国家的机密造成了重要的破坏或泄漏,对这些人,摩萨德同样 不会客气相待,比如 1986 年绑架泄露国家核机密的瓦努努等。摩萨德的此类“以 恐怖反恐怖”的活动引起国际舆论的激烈争论。 美国、俄罗斯、欧盟、阿拉伯国家以及国际人权组织则对以色列的暗杀行动进 行了批评,认为这同那些自杀炸弹事件一样残忍。一位人权组织的成员说,“谋杀 不能取代严格的法律程序”。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鲍彻也表示:“我们不认为这种有 目标的谋杀是一种好政策。它是错误的。对任何受其波及的人都是一个可怕的悲剧。” 国际人权组织认为,以色列的这种暗杀行为违反了1907年的《海牙公约》。该 公约规定,占领军不得剥夺被占领地居民的权利。国际人权组织还批评以色列没有 提交任何有关他们暗杀的被怀疑者的可靠证据。 但是以色列却有自己的看法。 以色列认为:暗杀是为了自卫或称为“预防性打击”。以色列强调说,它目前 只是在与恐怖主义作战,它有消灭它的敌人的法律和宗教上的权利,“贯彻‘敌若 欲杀你,你应先杀敌’这一原则是完全合法的”。一位犹太人引用12世纪犹太人先 知迈蒙尼德的话说。他认为以色列是在为先知的宗教戒律而战,是进行自卫战争。 前不久,以总理沙龙对以色列记者说,这种秘密暗杀行动将持续下去。“我们 正在采取许多特别行动和突击行动来对付恐怖分子。”他说,“其中许多不为人所 知,但其中有许多都是十分成功的。” 3 .偷窃。 一说起偷窃,我们很容易联想到水浒英雄时迁,或者《偷天陷阱》里面的美女 大盗,然而要是推选偷盗之王,则非摩萨德特工莫属了。为了获取富有价值的情报 与物资,摩萨德特工在不能以公开的方式(比如政治谈判、正常的商业购买)得到 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偷盗的手段来获得。偷窃的目标,除了软性情报以外,也包括 各种重要的实物,比如飞机、铀料、导弹快艇等军用物资。偷窃的进行往往是和其 他方式相结合的,包括身份的伪造、策反敌方人员等等,不一而足。摩萨德偷窃的 成功行动以60年代从法国盗取导弹快艇、从伊拉克策反米格21飞机飞行员、从瑞士 偷到幻影战机图纸等为范例。 4 .对外联络。 摩萨德还有另外一个不太为人所知的行动是负责外交关系的秘密联络。秘密联 络是在阿米特时期充分发展起来的,但是它来源于首任局长罗文·希洛的“外围战 略”思想,希洛认为,以色列可以在阿拉伯以外的国家找到朋友。在阿米特担任局 长以后,积极推进以色列同别的国家的交往,以至于使得摩萨德的政治与外交联络 部发展成为“第二外交部”,而它所负责的外交活动则被人们称为“准外交”。摩 萨德所负责的外交活动往往是那些有必要进行但是却不可以公开的。通过摩萨德与 以色列交往的国家有土耳其、摩洛哥、肯尼亚、印度尼西亚、伊朗、尼日利亚、罗 马尼亚等等,他们要么出于意识形态,要么出于政治考虑,都不可能公开宣布与以 色列建立外交关系,但是他们对以色列都有或这种或那种的需求,于是就通过秘密 的途径来进行相互交往,而这对于谍报机关摩萨德来说正是拿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