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历史有旭等人“特大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1999年5 月17日上午,辽宁抚顺市露天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座无虚席。这里将要 审判一起与4 年前震惊全国的“特大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相关联的案件。审判 长宣布开庭后,5 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法庭被告席上,他们是当年破获“特大引诱、 容留妇女卖淫案”的“大英雄”、望花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焦志帮、分局“除六 害”专案队队员金宝岩、张金发、孟凡贵、田野。 想当年,被一网打尽的“卖淫团伙”成员在国人的唾骂声中游街示众的时候, 这些“捍卫”共和国尊严的“勇士”正在鲜花和锦旗的簇拥中体验英雄的感觉。然 而4 年后,这些“英雄”却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正义的审判。 检察机关的侦查结果表明:所谓“抚顺财源酒店特大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是以焦志帮为首的一伙人通过非法刑讯逼供而人为制造出来的一起假案。 1995年3 月19~ 21日,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区公安分局“除六害”专案队在该局 治安科科长焦志帮的组织指挥下,首先将抚顺市财源餐饮娱乐大世界(简称“财源 酒店”)的原副总经理申齐华、副总经理关新跃传到专案队进行审查,然后于21日 晚7 时许,以该酒店的小姐“涉嫌卖淫”为由,将大堂经理宋志敏、领班王成玲、 服务员付丽新、高飞飞等人传到专案队进行审查,同时以“妨碍公务”为由将总经 理史有旭与上述等人一并带回专案队进行审查。 3 月19日10时许,干警金宝岩、张金发等人将已经不在财源酒店工作的申齐华 从抚顺市财校传到“除六害”专案队进行审讯。审讯过程中,焦志帮进屋见申齐华 被吊绑着,也没制止。从早8 时至晚9 时期间,由于申齐华拒不承认酒店有容留妇 女卖淫和自己与酒店小姐有性行为,连续3 次被吊铐、捆绑和殴打。特别是第3 次 对申齐华实施吊铐、捆绑和殴打时,焦志帮在现场目睹了这一切,并对申齐华说: “你知道‘财源’怎么回事不?男的判刑,女的教养。” 3 月21日早7 时许,关新跃被干警金宝岩、保安人员牟大伟从家中传到“除六 害”专案队进行审讯。当关新跃拒不承认酒店有容留妇女卖淫和自己与女服务员有 性行为时,金宝岩说:“你嘴太硬了,被我们‘嫖办’抓来的人都让我们收拾得老 老实实的,既然你不跟我们配合那就对不起了。”当时焦志帮曾过来对关新跃说: “你还坚持什么,这个事不是对你,主要是对史老板(指史有旭)。”当关新跃说 “史有旭有没有嫖娼行为我也没有看见”时,他们又对关新跃继续进行殴打。 下岗女工付丽新到酒店工作不到半个月,这次也被专案队抓去审讯,因受拷打 和惊吓,付丽新两次大小便失禁。在第2 次到厕所清洗时,付丽新不堪忍受折磨和 摧残,从4 楼跳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她从被刑讯逼供到被逼跳楼,前后仅 半个多小时。 付丽新被逼跳楼后,以焦志帮为首的一伙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将案件升格了 :把原来的治安案件升格为刑事案件,“一般卖淫”升格为“引诱、容留妇女卖淫”, 为此焦志帮一伙加大了攻势。 3 月对日晚7 时许,当望花公安分局“除六害”专案队将酒店小姐抓上车要带 走时,总经理史有旭闻讯出面制止,并与领队干警徐征遥发生争执,众多群众围观。 徐征遥见无法将人带走,便用电话与在分局坐镇指挥的科长焦志帮联系,然后以 “妨碍公务”为由将史有旭与酒店小姐一同带到专案队审讯。干警张金发、保安人 员周涛(在逃)根据焦志帮的安排,在对史有旭进行审讯时只字不提“妨碍公务”,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却要史有旭承认酒店容留妇女卖淫和他自己与酒店小姐 有性行为等犯罪事实。审讯、刑讯达4 个多小时,造成史有旭身上有多处电警棍击 伤、双大腿劈拉伤、腕部手铐扣伤和门齿脱落4 颗。 孟凡贵、田野等4 名干警接受焦志帮关于审讯酒店领班王成玲的任务后,由于 多次审讯王成玲都拒不承认酒店有容留妇女卖淫和自己与史有旭有性行为,按照焦 志帮的旨意,为尽快逼取口供,孟凡贵、田野等人对王成玲拳打脚踢,甚至用警棍 电击王成玲的面部、胸部和阴部等部位。 此外,女服务员宋志敏、高飞飞等在“审讯”过程中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吊铐、 捆绑、殴打,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曾被电警棍乱捅乱击,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一定的伤 害。 焦志帮一伙在刑讯逼供中达到了丧失理智和人性的程度,而且这一切都是冲着 史有旭来的。在宋志敏受刑时,焦志帮竟十分露骨地说:“到酒店以前的事你不用 说,”我也不管,就说到财源酒店以后的事。“宋志敏否认,刑讯人员牟大伟(在 逃)威胁说:”再不说就把你的处女膜捅破,看看是你硬还是我硬。“ 焦志帮为什么要置史有旭等人于死地呢?他的一番话道出了真情:“我没想把 事情闹大,就想抓几个小姐。我也知道史有旭什么事也没有,但他太狂了,就把他 抓了。另外,出事那几天来说情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人,如果早有李某这样的朋友出 面,事情早解决了。现在的情况,人我们已经抓了,而且死了人,不能再轻易放人 了,放了史有旭就意味着公安局错了。现在史有旭刑肯定是要判的。既然你来了我 可以帮这个忙,我可以和检察院讲一下,轻判一点,另外检察院来我这儿核实材料 时,我可以把部分材料抽回来……”(此番话摘自刘某的证实材料。刘某是史有旭 的朋友,跟焦志帮也能说上话。他曾为史有旭的事专程找过焦志帮。) “放了史有旭就意味着公安局错了。”此话道出了问题的实质。为了公安局没 错,焦志帮等人手段毒辣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直到完成了把史有旭等人定罪后, 他们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然而,假的毕竟是假的,那些通过刑讯逼供弄出 来的所谓证据不仅漏洞百出,而且令人啼笑皆非。 更有甚者,为了掩盖付丽新不堪受刑而跳楼自杀的真相,个别人竟企图非法私 了。那份与家属签订的所谓“协议书”后来成了个别人违法犯罪的铁证。 “协议书”掩盖了付丽新被殴打的事实,把付被打得“大小便失禁”硬说成是 “拉肚子”,制造付丽新畏罪自杀的假象。然而协议的条款露出了破绽。条款明文 规定:不追究死亡原因,有关付丽新死亡的一切材料和照片(包括底片)交望花区 公安分局统一销毁,在此基础上警方一次性补助付丽新家属6.5 万元。既然是畏罪 自杀,为什么不追究死亡原因?既然不是刑讯逼供导致付丽新跳楼,为什么要销毁 有关的一切材料和照片?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造假的材料和先抓人后找罪名的办案程序,连外行 人都能看出问题,为什么却能逃过有关检察官的眼睛,并堂而皇之地呈到法院。 史有旭被抓走后,妻于王娥想办法见到了焦志帮。焦志帮直言不讳地对她说: “我不想跟史有旭过不去,是他逼我这样干的。事到如今我也没有啥办法了,刑是 肯定要判的,不判对谁都没法交代。”听焦志帮这么一说,王娥后悔不应该去求他。 1995年末,由望花区检察院起诉,望花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子。审判长王际 云及办案人员经过反复阅卷、认真调查,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很 多证人证言前后不一,相互矛盾”,将案件返回了检察院。这使王娥看到了当地还 有许多有良知的司法人员,更坚定了把官司打到底的信心。 19%年初,王娥从电视新闻上看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淑芝到抚顺进行 执法大检查的消息,就连夜到陈淑芝下榻的宾馆门口等,一直等到第2 天早晨才终 于见到了陈淑芝。在宾馆大门口,陈淑芝听了王娥的申诉并收下了申诉材料,同时 表示“一定秉公办事”。 此案在省、市两级人大的过问下,1997年9 月23日,史有旭和关新跃被解除审 查。 被解除审查的史有旭、关新跃两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1997年12月对 日向望花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对他们两人作出的先行拘留决定违法。1998 年四月6 日,望花区公安分局做出不予确认决定。史有旭、关新跃不服,向市公安 局提出申诉。 抚顺市公安局接到申诉后,1998年2 月6 日开始复查工作,终于把此案的来龙 去脉搞清楚,形成抚顺市公安局1998年第四号《确认决定书》。撤销望花区公安分 局拘字[95〕第70号、对号决定书;确认望花区公安分局对史有旭、关新跃作出的 先行拘留决定违法。1998年7 月1 日,史有旭接到了抚顺市公安局的《确认决定书 》。 就在史有旭、关新跃获得《确认决定书》的同时,焦志帮等人被检察机关依法 逮捕。 抚顺市露天区人民检察院在经过认真调查后认定:被告焦志帮身为公安人员, 在指挥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证人受到的刑讯和暴力不仅不制止,且授意、纵容; 被告金宝岩、张金发、孟凡贵、田野身为公安人员,在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证人 刑讯逼供,逼取证言,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修订前的《刑法》(此案 件发生在1995年,当时《刑法》尚未修订)。因此,露天区检察院对被告人焦志帮、 金宝岩、张金发。孟凡贵、田野提起公诉。 焦志帮、金宝岩被判处有期徒刑1 年,张金发有期徒刑10个月,孟凡贵、田野 兔予刑事处分。宣判后,焦志帮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而原告也认为判刑太轻,也 提出上诉。1999年7 月6 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焦志帮等人的上诉,维持原 判。 (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