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陈金昌等人“抢劫杀人”案 陈金昌,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凉水井村农民,20岁。 从1995年5 月29日至1998年2 月25日近3 年的漫长岁月中,陈金昌被以死刑犯 的身份关押在监狱中。与陈金昌同村的农民温绍国、姚泽坤、温绍荣最能体会这位 同村大哥的痛苦,他们也同样经历了3 年面对冰冷铁窗的监禁生活,蒙受了难以洗 刷的不白之冤。 1995年5 月8 日晚,在富源县凉水井村附近的320 国道上,发生了一起抢劫杀 人案。被害人樊哲方、翁丽因驾车疲劳停车在路边睡觉时,被4 名不明身份之人, 以铁锤敲开车窗玻璃,持刀抢走了现金1960元。樊哲方被杀害。 同年4 月,在凉水井附近的简易煤棚内,秦应坤兄弟也遭到4 名不明身份的歹 徒抢劫。被害人秦应坤在向富源警方报案时,一口咬定抢劫者是陈金昌、温绍国、 姚泽坤、温绍荣。 同年5 月17日,刚满18岁的陈金昌被警察带走。温绍荣被抓时正独自在山上放 牛。正在家中的温绍国是被一名警察以出30元帮助推车为借口带到公路上的,天真 的他把车推到办事处正等着拿工钱时,等来的却是一副冰凉的手铐。当晚,“同案 犯”姚泽坤也落人“法网”。 4 个不谙世事的农村青年突然间变成了“抢劫杀人者”。他们坚定地为自己的 清白辩护:我没有抢劫,我没有杀人,我是清白的。但一切申述都被审讯的警察认 为是不老实交代罪行的狡辩。在接下来的7 天7 夜审讯中,几个青年农民最终承认 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5年,当时的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金昌等4 人抢劫杀人案”。 被告人陈金昌犯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温绍国被判 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姚泽坤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被告人温绍荣被判处有期徒 刑5 年。 判决一下,4 个青年农民齐呼:冤枉!并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陈金昌在后来的申诉中写道:“我被带到一间房子,一进门就命我跪下,直把 我打得鼻青脸肿,有好几次昏了过去。醒来时,只觉得头湿淋淋的,原来他们用冷 水泼醒了我。在审讯时,他们只准我回答‘是’与‘不是’,但只要一说‘不是’ 二字,便会招来一阵拳打脚踢。” “罪犯”姚泽坤的姐姐姚美莲永远也忘不了那耻辱之日。一伙警察突然闯人家 中搜查所谓“犯罪凶器”,等把整个家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他们所要的“敲 车窗的铁锤”后,姚美莲被警察视为不老实而强行拉到烈日下,在稀泥巴中跪着曝 晒了一天。警察还威胁说:“你不交出凶器,就永远跪在这里!你今天怎么也要变 出一把锤子来!”姚美莲最后只好跪着说:“我家真的没有什么锤子,我去借一把 来给你们好吗?”警察竟回答:“行,你去借。” 后来,这把借来的锤子竟然作为“查实无误”的作案凶器出现在法庭上。 尽管有多达25人能证明4 名被告案发时不在作案现场,尽管4 个当事人不断地 申诉,但由于公安及公诉机关提供了“强有力”的供词及现场作案工具,1996年5 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中,除认定陈金昌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犯罪分子,原判对陈金昌量刑过重,把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2 年执行外,其余3 人 均维持原判。 从此以后,为清白无辜的4 个青年农民奔走、上诉、叫冤,成了其父母姐妹们 生活的主旋律。田地荒芜、外债累累。精疲力尽,几乎成了这4 个不幸家庭的共同 处境。 温绍国的三哥忍痛卖掉了家中赖以生存的手扶拖拉机。1998年1 月份,夫妇两 人到昆明告状,家中7 岁的女儿无人照顾,在公路边玩耍时,不幸惨死在车轮之下。 苍天有眼,1997年底被抓获的抢劫犯罪嫌疑人张荣东等人在另案处理中,交代 了当时在花果山一带实施抢劫杀人一案的作案情节,经仔细查证后确认,张荣东等 人才是当年花果山抢劫杀人案的重大嫌疑人。这意味着陈金昌等4 人的确是被错送 进了监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这一重大情况后,迅速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递交了紧急报告,请求高院及时调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即对此案进行了重新调查并多次提审当事人,事实基本 澄清:陈金昌等4 人抢劫杀人案,属错抓、错判的冤案。 1998年2 月17日,云南省高院作出了云高申刑字第3 号判决。判决最后决定: 对陈金昌、温绍国、姚泽坤、温绍荣宣告无罪,立即释放。 2 月25日,富源县县委副书记李定德、县政法委及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亲自到监 狱,把蒙受了近3 年不白之冤的陈金昌等4 人接出狱。当天,云南省高级法院按《 国家赔偿法》付给了每人2.5 万元的经济赔偿。 4 个清白无辜的青年农民冤枉地坐了近3 年的牢,这一切纯系政法机关少数害 群之马的胡作非为所致。有人称,这是云南省近几十年来的第一大冤案。 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美云审判长介绍,当时我们审理此案时就觉得有些蹊 跷,我们也怀疑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能有刑讯逼供的嫌疑。为此,我们专门询问过 公安和公诉机关,但富源县公安局拒不承认搞过刑讯逼供,并向法庭出示了一份没 有搞过刑讯逼供的书面材料。 1998年3 月,由曲靖市政法委牵头组成了一个工作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据了 解,涉及此案的违法人员约有20名。 5 月5 日上午,笔者拨通了曲靖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朱建义办公室的 电话。朱书记介绍说,最近我们对这一冤案的涉案人员已有了处理结果,总共有10 名警察受到处分,其中富源县公安局的两位副局长分别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和党 内严重警告,涉案的县公安局刑侦副队长和所属地段的中安派出所一所所长被撤职, 一名警察被调离公安队伍,其余均被降职使用。 至于涉案的法院和检察院的有关人员受到什么处理,一直没有动静。不过据朱 建义讲,曲靖市政法委已责成该市法院。检察院进行认真调查总结,严肃处理。 此案的4 位当事人得知这一处理结果后,当即表示了不满。姚泽坤说:“这明 摆着是在糊弄当事人,。是一种不负责的做法。若没有一个公正的结果,我们将用 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目前我们正和律师接触。” (赵健吾张爱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