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董春昌“抢劫杀人”案 那天夜里,董春昌老人在睡梦中被人狠狠地压住,他的第一反应是家里遭劫了。 但一双冰冷的铁铐铐在他手上时,他蒙了! 来人自称是太原公安局的,奉命执行公务。 面对董春昌的询问,来人只是大声呵斥:“你自己做的事还不知道?” 一个72岁的退休老干部,一个有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连重孙都有了的老人, 究竟能做什么事?村里人不明白,家里人不明白,董春昌本人也不明白。 当天夜里,这些人就把老人从唐山丰南市黄各庄乡郝家庄村带往太原。 那是1999年9 月24日的事。一切都要从震惊晋冀两省的“敲头案”说起。 1999年9 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太原理工大学工作的汤子强去看望他的父母, 二老住在太原市敦化南路省勘探院宿舍。一上楼,他见房门虚掩,心里就“咯”一 下。进了家,只见对面房间半掩着,一个人躺在血泊中,看不见头和脚。他赶忙跑 过去,发现正是他的妹妹汤桂芬(46岁,山西省勘探院职工),他的母亲董春兰也 倒在里屋的床边,满头是血,早已不省人事。 汤子强马上向太原市公安局和杏花岭分局报案。警方闻讯赶到,发现屋内各处 被人翻得乱七八糟,母女俩均系钝器打击致颅脑损伤,其所佩戴的一条金项链、一 副金耳环、两枚金戒指不翼而飞。 显然,这里发生了人室抢劫杀人案。所幸的是,由于抢救及时,受害母女在昏 迷了10多天后,都苏醒过来。后经法医鉴定,汤桂芬、董春兰头部损伤均构成重伤。 此后一个多月内,太原市又连续发生3 起人室抢劫杀人案,作案手法几乎相同, 受害人都是头部受钝器重创,非死即伤,室内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其中两起案子 又都发生在杏花岭区内。一时间,敲头案在杏花岭闹得户户惊心。 董春昌爱钓鱼,9 月15日那天,他正在唐山丰南老家钓鱼,他万没想到,钓鱼 差点把自己钓成死回。 他曾是湖南省辰溪县一家兵工厂的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0年前退休。1995 年他随第5 个儿子到秦皇岛定居。老人共有6 个儿子,老大董焕良、老二董焕柱都 在丰南市郝家庄村务农。老人说他一辈子不好打牌,不好下棋,最大的嗜好就是钓 鱼。丰南高秦皇岛不远,每年春、秋天,他都要去那儿住一段时间。 村里姓董的特别多,董春昌辈分又大,所以村里人一般都叫他“爷”。他们也 都知道这位不常回家的“爷”一回郝庄,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到村外钓鱼,甚至连他 的“作息时间表”,村里人也能说个八九不离十。 董春昌知道敲头案是9 月18日发生的。那天他去钓鱼,儿媳妇告诉他,太原的 大姑和桂桂表妹让人打伤了,挺重,还给人抢了首饰,汤庄大姑的两个儿子都去太 原了。董春昌说,“可能是桂桂家搞编织招进了坏人”,说完,就钓鱼去了。 董春昌共有一姐两妹,大姐董春兰在太原,两个妹妹一个在大同,一个在西安。 大姐和外甥女出事了,他很关心,24日下午,他钓鱼回来,就去数里外的汤庄打听 太原那边的情况。他外甥媳妇说,老的喂东西知道张口,只是吃了就吐,小的会翻 身了,但还不省人事。临走,外甥媳妇无意中说了一句,警方估计是熟人作案,董 春昌也没往心里去。 不料,当天夜里,董春昌就被太原杏花岭分局的人带走了。翌日,董春昌在太 原抢劫杀人的奇闻就传遍了左邻右舍。 有句俗话: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尽管董春昌被手铐铐着,一出家门,头 也被口袋一样的东西罩住,但他仍非常镇定。一路上,他反复对办案人员讲,他一 辈子没做过对不起人的事,何况是抢劫杀人这样伤天害理的恶行,且杀的是自己的 亲姐姐,抢的是自己的亲外甥女。 村里人也不相信董春昌能做出这种缺德事。就是不提亲情,72岁的老头,身患 心脏病、脑动脉硬化多年,药片随身带,能同时打两个人吗?他外甥女40出头正当 年,只要推他一掌,老头就得进医院,还等着他抢劫? 董春昌大儿、二儿一家大小更知道老人是无辜的。每天老人去哪儿,他们最清 楚。从早到晚,顿顿在一起吃饭,老爷子要去千里外的太原作案,除非他有分身术, 还得会飞。“要说太原那个案子是老爷子干的,打死我们也不相信!”董春昌的两 个儿子面对办案人员异口同声。 但杏花岭刑警大队对董春昌这个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却深信不疑。9 月25日下 午,一到太原,他们就把老人单独关进一间小屋,开始审问,说两个受害人已同时 指控他,让他老实交代。除了钓鱼,老人还能交代什么呢?他没来太原,没作案时 间,无论怎么问,老人就这么一句话。看老人“很顽固”,他们就采用车轮战术三 班倒连续讯问,不让老人休息。问着问着,董春昌打起了呼嗜,办案人员就敲桌子 弄醒他,让他“考虑清楚,交代问题”!一直持续了两天两夜,老人的双眼熬肿了, 这些人帮他买来眼药上好,将他送到杏花岭看守所。从董春昌嘴里,办案人员没得 到一句他们需要的口供。 为什么办案人员如此盯住董春昌不放呢?以他们的经验,他们应该对面前的倔 强老人多些疑问,但两个受害人的指认已让他们走进办案的死胡同。 2000年7 月27日,笔者到太原采访,董春昌的代理律师杨平昌告诉笔者,刑警 队刚接此案时,也不太相信一个72岁的老头会是犯罪嫌疑人。但受害人的指认言之 凿凿。他们不得不信。据了解,董春兰是先醒的,儿子问他是谁干的,老太太说: “是你舅舅。”他们只有一个舅舅,就是董春昌。后来,汤桂芬也醒了,一问也说 是舅舅打的她。她说,她舅舅敲门进来,她正在厨房,舅舅和她聊了会天儿,要借 2000元钱,她没答应,趁她不备,舅舅就用家里的编织机摇把将她打昏。估计这之 后就去收拾她妈了。 尽管如此,办案人员为慎重起见,还是前后向受害人问了7 遍口供,结果都是 一样。 为找到其他旁证,办案人员于10月18日两次来到丰南搜查,从董春昌住的屋里 搜到一钓鱼用坎肩和一鸭舌帽。同时将董焕良、董焕柱强行带走,理由是“涉嫌包 庇”,因为这两个人一直“嘴硬”,不承认其父9 月15日那天没在家。 10月25日,经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董春昌“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被 依法逮捕。 因当时董春昌拒不认罪,又缺少切实的物证,仅依据受害人的指认,杏花岭检 察院批捕处对此案感到很棘手。他们又将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审了一遍,认 为犯罪嫌疑人是受害人的亲属,不存在指认错误问题,经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才 批准对董春昌予以逮捕。但对公安局以涉嫌包庇罪同时逮捕董焕良、董焕柱的请求, 杏花岭检察院未予批准。 除了人证、物证,作案还有个动机问题,而恰恰董春昌和他姐姐一家关系并不 融洽。 据董春昌讲,1972年,他妻子和姐姐家有200 块钱的纠纷。董称,他和外甥汤 子强、姐夫汤继忠从此一直关系挺僵,但这都是几十年前的旧账,他也没太放在心 上。 1999年5 月,他从秦皇岛出发到涿鹿三儿子那儿住了20多天,又到大同二妹家 呆了两周,到6 月下旬来到太原姐姐家。他在太原住了6 天,临走,他想让外甥汤 子强帮忙买张去西安的卧铺,不料和姐姐争执起来,董春昌很不愉快地乘车去西安 小妹家了。这就是警方所说的“矛盾加深”。 董春昌不明白的是,即使他们姐弟有积怨,这么点儿矛盾能让人陡起杀机吗? 董春昌的小妹在西安,也是个退休老干部。电话里听说她二哥为2000元钱差点 杀了大姐,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笔者电话采访她时,她说,事一出来,她就给亲朋 打电话,讲明一边是大姐,一边是二哥,她哪个都不偏向。但客观分析一下,他二 哥有6 个儿子,每月老两口的养老金就1000多元,非大老远去外甥女那儿借2000元 钱?他就是向我借,我也会给他,这不是瞎掰(说谎)吗? 董春昌还得感谢太原市公安局及时将作案31起,敲碎数十人脑袋的李小龙抓获。 否则就凭两个受害人的同时指认,法院也可以以故意杀人、抢劫罪判他死刑。 1999年12月1 日,李小龙落人法网,随着审讯的进行,震惊晋冀鲁豫宁四省一 区的31起敲头案真相大白。 据李小龙供述,1999年9 月15日,是他在太原第3 次作案,也是他第17次人室 杀人抢劫。 头一天上午,他乘车来到太原市省勘探院家属宿舍。那里有三四座楼,他看见 一家2 楼阳台上挂着大牌子:旧毛线换新毯。他就去敲门,开门的是个女的,30多 岁(实际46岁),他问“织两个毛毯要多少线”?见屋里就她一人,他想下手,可 没带榔头,找个话茬就走了。 “第2 天上午9 点多,我带的(着)榔头,在腰上别的(了),敲门进去,还 是说要换两个毛毯,问她多少旧毛线才够。我让她给写个条子,她给我写。我乘机 拿榔头从背后打她头部,打了两下,她倒在地上,我搜钱,没搜着,就到里屋搜, 见床(上)躺个50多岁的女的正看电视。我用榔头打她头部,她倒床上。我拽下老 太婆脖子上的项链,还拿了耳环。这时有人敲门,我从‘猫眼’往外看,是个50多 岁的女的,正转身往下走,我开门出来也就走了。”而这一切,关在看守所里的董 家爷仁哪里知道? 董焕柱共去了3 次太原。第一回是在他父亲被抓没几天,他带着律师去太原, 但警方不让他见,律师也不让见,理由是“十一”放假。第2 次去,费了九牛二虎 之力,律师才见了他父亲一面,但看守不准两人谈案情。第3 次是他和哥哥被人反 铐着铐子铐到太原的。 听他的律师说,公安局拘留人,如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超期羁押,但他们哥 俩在看守所一呆就是46天。他们知道,农村的家里,少了两个一家之主,鸡飞狗跳。 娘哭儿嚎,家还不散了架?但他们已顾不得了,老爹是死是活不知道,他们被关多 长时间也不知道。 董焕柱清楚地记得,12月2 日下午6 点,号里该吃饭了。看管人员走过来,让 他收拾行李,他感觉可能熬到尽头了。一出来,又看见了父亲和哥哥。 在一间办公室,围了10几个人,他认出有刑警队的,还有一个女的是汤子强的 妻子,即他表嫂。在工作人员核对完3 人的姓名后,表嫂说:“天冷了,二舅身体 也不好,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你们保出来。”旁边一人随即附和:“要不看关系,还 不能放你们。” 老爷子一听急了:“我没罪,用不着人保!要保人的话,我不走,我们爷仁还 回去!”说着,提起行李和一箱方便面就往回走。他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所以才买的方便面,还没怎么吃。董焕柱兄弟怕节外生枝,把董春昌拽住。旁边的 人也赶忙说,不是保的是释放。 但董春昌还是坐在沙发上不走。他向对方提出3 个条件:第1 ,要见他姐姐一 面,对方答复,董春兰正在养病,不能见人;第2 ,他要到省人大法制办申冤;第 3 ,按法律规定,他出去,就应有人进来。他认定如果不是有人陷害他并作伪证, 他们爷仁绝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对这两条,在场的人无言以对。 还是董焕柱劝他,先回去养养身体再说,老爷子才坐上车到了火车站一一早有 人把3 人的火车票买好了。至此,董春昌已被无辜拘留、逮捕整整70天。而他的两 个儿子董焕良(52岁)、董焕柱(50岁)因涉嫌包庇也被拘留了46天。 回到秦皇岛,董春昌就开始住院输液,70天的牢狱之灾,把他原本不太好的身 体彻底摧垮了。在这期间,他看到了有关“敲头恶魔”的报道,才如梦方醒。手捧 报纸,董春昌禁不住老泪纵横。 从此,倔强的董春昌就奔走于秦皇岛和太原之间,踏上漫漫申冤之路。他说, 他全凭着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信任,凭着一身正气,坚持同诬陷他的人斗到底。 这期间,他两次去北京,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他都告遍了。 山西省人大、太原市检察院他也去了无数次。他说,光复印散发的告状材料摞起来, 也有半人高了。 2000年2 月20日,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终于作出对董氏父子3 人实行国家赔 偿的决定并公告赔字[2000]第1 号:决定赔偿董春昌、董焕良、董焕柱3 人交通费、 律师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合计1 万元,并规定3 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 决定书次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 董春昌是2000年7 月12日和他的代理律师在杏花岭分局看到这份决定的,他发 现公安局是赔偿了,、但对他提出的“在侵权的范围内为3 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赚”仍只字不提。董春昌当然不服! 不久,他和两个儿子向太原市公安局就此决定提起复议,要求公安机关赔偿其 误工费、农业生产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15万元,同时要正式向他们赔 礼道歉。 “一把骨头,没扔在号里,就扔在告状的道上!”他说。 (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