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贵光彩“强奸”案 贵光彩,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的漂漂亮亮的名字。然而,就是这个名为“光 彩”的人,恰恰又走过了一段“不光彩”的人生路:23年前,他被不明不白地判决 为“强奸犯”;23年后,他又因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宣判无罪。光阴流 逝,人生无常,23年的风风雨雨如一场场噩梦;待到春光明媚、山花烂漫的时刻, 贵光彩百感交集,聩叹不已!他心里在怒吼:既然我没有强奸别人,那这又是谁 “强奸”了我呢? 那是1995年,早春3 月的一天晚上,笔者散步来到县城一个老乡兼文友的住处 闲侃。进门后,见屋内还有一个男人,30多岁,个头蛮高,满脸煤黑,神情沮丧。 经了解,他叫贵光彩,是个申冤者,也是我们的同乡。于是3 个老乡就谈起了他的 冤情…… 申诉书 我叫贵光彩,男,现年35岁,系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兴发村10组农民。 今天,我以十分沉重的心情,犹抱极其希望之目的,就本人18年前已被法院判 决并执行过的所谓“强奸”一案,再次郑重地向原宣判机关——现鼎城区人民法院 提出复查请求,以彻底弄清事实真相,给我一个清白的历史。 1976年9 月21日,我在原南坪公社南坪大队川子桥看鸭时,发生了一起不明真 相的强奸案。据说,被害者当时患有精神病。因某种原因,我竟被人怀疑认定为强 奸者。尽管我对办案人员反复申诉和辩解,说明发案情况我一概不知,只是发案后 我到了现场,而且是与同队社员。民兵排长黄XX一起看鸭。黄为了怕自己被牵涉, 就只好推说是我实施了强奸,我当时年仅十六七岁,家里是地主成分,又曾与黄在 看鸭过程中发生过口角和矛盾。黄还说我在此前曾说过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之 类的话,更加重了我的案情。 这样,我从大队到公社,经过了大队治安员、公社特派员多次审问和人身折磨, 似有不招供就不能罢休的架势,并历经办案人员的威逼、利诱、刑讯和严刑拷打等。 此外,办案人员还逼我编造一套假口供,他们讲一句,令我写一句,并硬逼我说出 什么我与亲叔贵XX之女有男女关系等毫无事实根据之词,以加重我的罪恶。 由于开始我拒不承认,到后来又翻供,被逼出一套犯罪的假口供材料来,办案 人员便把我父亲贵友善也叫到大队实施捆绑吊打,说是他叫我死不承认强奸案等事 实的。我父亲失去自由后白天在大队强迫劳动改造,晚上坐禁闭,反省检查。1977 年4 月7 日,他便一气之下跑到附近的杨桥河里投水自尽了。1977年6 月4 日,我 被逮捕后,由原常德县人民法院判刑3 年,强迫劳动改造(见该院1977年法刑字50 号《判决书》),1980年6 月4 日出狱。出狱后,我曾多次向原法院申诉此案,不 想次次被裁决“维持原判”! 事隔近20年,情景历历在目,案件有据可查;然而,我作为一个才30多岁的青 年,曾付出了惨痛的历史和人生代价,无意中成了一个特定时代的殉葬品。今生今 世,如若不能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将愧对我的整个人生,愧对我的妻子儿女,更 愧对我那含泪九泉的可怜的父亲,还会愧对我们共和国的法律!在民主与法制日益 健全和完善的今天,我愿借助人民的眼睛和法律利剑,再次叩响司法申诉之门! 此致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诉人:贵光彩1995年3 月6 日当申诉书交到区法 院申诉庭后,贵光彩便期待着早日将案情弄个真相大白。 9 月,半年已经过去,贵光彩见案子毫无进展,十分着急,在征得法院经办人 同意的前提下,由他带路指引我和那位文友老乡以新闻单位特约记者身份,开始着 手调查取证工作。我们先后到原发案地走访了当事人和“受害者”,到办案地走访 了有关参与办案人员和证人,到原案经办人员家里核实了有关情况。我们在“受害 人”罗X X 家取得罗母(70岁)口述。笔者记录后经其本人审听,村治安主任和组 长在场证实并盖有公章、印上手印的一份情况证明上这样写道:“我女从3 岁多起 患脑膜炎病后神志不清……关于我女于1977年(15岁)时是否被强奸,我肯定没有 此事,现在也可到医院检查。……今天当着村里组里领导的面,我说的是实话,我 们也不想害别人。” 而53岁的原办案地办案人员、大队治安员陈X X 的证明材料上这样坚决地写道 :“1.被强奸女孩当时神志不清,调查时一会说是,一会说不是,主要是听对方是 ‘鸭佬’,再就是当时生产队民兵排长、(与贵)同时看鸭的黄XX也说是贵所为, 我们就认定贵是强奸犯;2.贵确是屈打成招,我们现在也记不清细节了;3.贵的父 亲贵友善在贵出事后确实(是)被逼迫压制、强迫劳动,后因被逼得无法,、只好 投河自杀身亡……。”另一现场证明人张XX则肯定地说:“……我亲眼看到过贵被 双手反绑,颈带粉糠机牙盘哟7.5 公斤左右)两块,双脚离地吊在原大队部屋外横 梁上,情景难堪。” 10月6 日,我们又找到了当时与贵一起看鸭的黄X X ,他的证词:“1.当时我 和贵都在看鸭棚,一群社员冲进来,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2.当时贵正在做饭, 我们没看见(过)受害者,社员(们)要追究责任,因我是民兵排长,此事自然落 在贵头上(他是地主出身),所以就把他绑走了;3.贵被绑走后情况就不清楚了。 4.同时,村民黄XX当时在离鸭棚两里以外的地方看鸭。” 这次调查的有关文字证明材料原件,我们均及时上交给了区法院申诉庭经办人 员。此后,因为有关证人传唤不到位、约定的调查人员失约以及办案负责人、经办 人的多次工作调动等等原因,一直未有多大的进展。直到1996年6 月4 日,法院才 正式安排人员到发案地调查了一次情况。同月25日,法院申诉庭又叫贵光彩再录了 一次日供材料。至此,贵与笔者为催办此案已经跑法院不下10次,才得到一点消息 说:案子有点进展,有些疑点,还须进一步查证。 一段时间后,贵的情绪多次起起落落,既怕这么拖拖拉拉案子查不出个水落石 出,又怕自己身单力薄难以招架长此以往的拖延,更怕这一趟趟车费、路费之类不 小的耗费!因为父亲自杀,母亲在其童年时改嫁他乡,又无亲姊妹,出狱后,贵光 彩成了孤苦伶仃的孤儿;因为声名狼藉忍辱负重,他又被迫远走他乡,到桃源县三 叉港乡一户农家当了上门女婿;又因为养老抚小养家糊口,他又不得不闯到常德城 里以给人家送煤块赚钱谋生。贵光彩觉得再也折腾不起了。他找过区政法委和区法 院的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向法院经办人员批示、催办过;况且,法院经办 人员也确实多次表示,出于同情和理解,他们将尽力把这个特殊的申诉案办出结果 来。贵光彩在一次次失望中又振作起来,终于还是决心要将冤情洗清,哪怕是倾家 荡产也在所不惜! 到了1998年11月,经过几十次电话联系和登门催办,在“区法院审判监督庭换 了数次新的庭长和案件经办人之后,贵光彩又得到一个且惊且喜的消息或者说通知 :案子进展状况很好,后期调查的情况与案卷材料确有矛盾,”冤案“的可能性较 大,主要证据已取足,只是还有一个原证明人的指纹未搞到。可是就因为这个听说 十分重要实际并不重要,并在日后翻案中未起证据作用的”指纹鉴定“,又让贵光 彩期盼的结果迟来了将近一年。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贵光彩案是很有典型性的:法制不健全,法律被践踏,重 证言轻证据以及“阶级成分论”等等,都是干扰和误导办案的因素。在贵光彩自己 写于1995年2 月20日的一份申诉材料(未上交给法院)中,我看到了从1976年9 月 ZI日发案到1977年6 月4 日他被逮捕止的8 个月时间内,有关办案人员对其案情进 行的4 次编造,特别是虚构、塑造的3 个情节,在定案中起了关键作用:第1 个细 节是说贵在实施强奸时,倒骑在“受害者”身上,然后再脱掉裤子,将自己的身子 一车(转),叫她“小妹妹”(治安员陈XX编造),“白冻冻”(治安主任梅xx编 造),如何如何。第2 个细节是说贵“吃完早饭后换洗的两件衣服(一件白内衣汗 衫,一件长外裤),是强奸作案时在现场弄上泥巴后换掉的”。第3 个细节是:强 奸中“受害者”反抗时在贵的嘴上抓了一块皮。“贵案”原档案中像以上这些虚假 的“证人证言”是不少的,不然,日后也是难以作为翻案依据的,也不会迫使贵光 彩吃这么大一场官司,更不会激起他一次又一次的上诉和申诉。为此,他从1978年 在狱中第一次上诉起到1995年最后一次申诉,历时17年,共申诉了六七次;前几次 均被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之类的理由驳回,而就是这最后一次颇有成效的申 诉,竟也耗掉了他整整5 个年头! 1999年12月29日,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在经过再次请求。汇报、衔接、调查取证 等工作环节和司法程序之后,终于报请院方依法组成了合议庭,对贵光彩案重新审 理终结,并于同日以区人民法院名义正式下达了〔1998)常鼎刑再字第97号(刑事 判决书),其主要内容是:原判认定,贵光彩思想反动,品质恶劣。1973年9 月, 对11岁幼女汤X X 进行流氓活动。1976年9 月9 日下午,听到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 席不幸逝世的消息时,便进行恶毒攻击;同年9 月对日,贵光彩在南坪公社南坪大 队川子桥看鸭时,采取暴力手段,强奸15岁少女一人。贵光彩强奸少女,手段恶劣, 影响很坏。……经再审查明,原审被告人贵光彩在1976年9 月21日,强奸原南坪公 社南坪大队罗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贵 光彩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贵光彩申诉案属冤案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 采纳。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常德县人民法院1977年7 月8 日[1977]法刑字第50号刑事判决;二、对贵光彩宣判无罪…… 2000年1 月15日,贵光彩手捧这张刚刚从法院领回的迟到了23年的判决书,不 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出自肺腑的呐喊:苍天在上,我贵光彩终于讨到了清白。法律 万岁!正义万岁! (周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