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友万州:警察吴铃“刑讯逼供”案件 1999年12月4 日,23岁的吴铃再一次穿上警服,在同事们的簇拥下来到重庆市 万州区公安局白羊派出所上班。这一天,他迎来了生命中阳光灿烂的日子:回想起 自己蒙冤身陷囹圄的10个多月,他仿佛经历了一场恶梦。 1998年11月17日下午2 时,万州区太阳溪码头“隆晖”号私营客运小船船主任 运权将一个脸部红肿、嘴角渗血的汉子扭送到派出所报案。 这汉子便是苏启贵,当地人称“苏五黑”。头一天苏五黑之妻向家碧乘坐“隆 晖”号客船回小周镇,票价是每人3 元。下船时,售票员熊艳去找向家碧收3 无船 票,向吵闹说船票价格太贵,坚持只给2 元,双方为票价恶语相伤。到了码头,向 家碧给了2 元钱便硬要下船,船方挡住不让路。在乘客们的抱怨声中,向家碧涨红 着脸下了船,并遭到了一些乘客的讥笑。她带着火气回到家,向丈夫苏启贵哭诉了 自己所受的“委屈”。在当地,苏氏兄弟一共5 个,个个膀大腰圆,在太龙一带很 显霸气。得知妻子在船上的遭遇,苏五黑怒发冲冠。 11月17日中午,“隆晖”号小船在长江边的小周镇码头停靠,在此等待的苏五 黑冲上船去大声喝问,售票员熊艳上前来同他评理,苏大怒,同熊艳厮扭在一起。 见苏五黑同船主扭打起来,正在长江岸上翻地的苏氏兄弟吆喝着租了渔船过河,带 上锄头钢管奔上船来。熊艳被苏氏兄弟打得全身是血,后经法医验伤证明为中度脑 伤,头部创口累计长14厘米。 见此情景,苏氏兄弟慌忙逃离现场。苏五黑被船上的人紧紧扭住不得脱身,船 主任运权租了一辆东风车将熊艳送到太龙卫生院,并将苏五黑同车扭送到太龙派出 所报案。 在派出所,船主任运权称:万州城区至上周镇的核定价格是5 元/人,由于客 船竞争厉害,“隆晖”号将船票自动下调为3 元/人,向家碧只给了2 元,苏五黑 还来报复闹事。任运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苏五黑的法律责任,并负担熊艳的医疗费。 苏启贵随即被太龙派出所留置。所领导安排值班民警吴铃对苏启贵询问。这天, 专程到太龙检查爆破物资的五桥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副经理张龙贵刚好也在太龙 派出所,便主动陪同民警吴铃对苏启贵询问。同时,派出所民警张启禄负责询问船 主任运权。 苏启贵在派出所里一副傲慢不驯的样子激怒了吴铃和张龙贵。张龙贵气愤之中 给了苏启贵几脚,苏被踢倒在地。民警张启禄对张龙贵的行为进行了制止。 派出所领导见苏启贵依旧张狂的样子,使拿出手铐让吴铃给苏启贵铐上,以防 止其逃跑。 在询问笔录中,苏启贵不仅不认错,还扬言要报复任运权。他叫嚷说:“在太 龙这地方,欺负到我头上来的人是有限元珠。我苏五黑坐船从不买船票,我老婆坐 船给2 元钱算是够意思的了!” 见苏启贵态度顽固,气愤的吴铃用手推搡了他,令其“态度老实一点,站端正 一些”。询问笔录一直进行到下午5 点钟,苏启贵依旧不认错。民警张启禄也气愤 了,打了他几个耳光。 询问完毕,苏启贵被铐在派出所办公室的一条长椅上。下午6 点钟,苏启贵的 家人带来了负担熊艳的5000元医药费后,苏启贵被派出所放回了家。 苏启贵被放回家的消息让船主任运权很不服气,他认为派出所不秉公办事,要 依法追究苏启贵的刑事责任。太龙派出所则认为已收了苏启贵的5000元医药费,苏 已受到了处罚,不必再追究下去了。 任运权不服,11月18日,又去万州区公安局水上分局报案,水上分局立案侦查, 水上派出所具体负责抓获苏启贵。11月21日晚,水上派出所一共8 人直奔苏启贵的 老家小周镇,将在家的苏启贵、苏启柱(二黑)、苏启汉(四黑)抓获后,关押在 水上派出所的一间房内。 11月22日苏氏三兄弟被刑事拘留,并送到万州区龙宝刑事拘留所执行拘留。晚 7 点,拘留所里的值班人员见苏启贵躺在床上呻吟,并呈昏迷状态,立即将他送到 万州城区的三峡中心医院紧急抢救。当晚21时40分,苏因抢救无效死亡。 苏的突然死亡震惊了他的亲友家人,悲痛欲绝的家属们来到水上派出所、太龙 派出所鸣冤,强烈要求依法严惩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民警。失去理智的苏家亲属们 砸烂了水上派出所的吊牌,在水上派出所门前静坐示威,要求严惩凶手。 苏启贵的死亡震惊了万州。龙宝刑事拘留所立即同水上派出所、万州区检察院 取得联系。苏启贵突亡在司法过程之中,涉及到太龙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龙宝刑 事拘留所,到底是哪个环节导致苏的突然死亡?人命关天,社会影响极大,必须有 一个水落石出的交代。 11月23日,经过法医尸检证明:苏启贵四肢及躯干部受到外力钝性作用,导致 右侧第7 肋骨前线骨折,皮下广泛出血,其软组织挫伤面积占死者体表面积的11.02 %。死亡原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12月21日,万州区检察院法纪处对太龙派出所民警吴铃、张启禄以及张龙贵涉 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立案侦查。22日,万州区检察院对吴铃、张龙贵刑事拘留。1999 年1 月4 日,万州区检察院将吴铃、张龙贵依法逮捕。1 月14日,万州区检察院刑 检二处决定对吴铃、张龙贵审查起诉。 吴铃被捕的消息很快被重庆一些新闻媒体用《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万州民 警被依法逮捕》作标题发了消息,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万州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写道:“……经侦查人员多方调查取证,排除了苏启贵 在其他环节挨打,也排除了因毒物、疾病致死。犯罪嫌疑人吴铃、张龙贵等在讯问 苏启贵过程中,为了取得口供,采取边打边审的酷刑逼取口供。案发后,犯罪嫌疑 人张启禄认罪态度较好,犯罪嫌疑人吴铃、张龙贵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吴铃、张 龙贵、张启禄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47 条、第234 条之规定,均涉嫌刑讯逼供 罪和故意伤害罪。” 万州区五桥司法局青年律师陈小江受吴铃之父吴建华的委托,开始进行大量的 调查取证。 陈律师首先来到水上派出所,对苏启贵抓到水上派出所后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调 查。民警李西宁证实,苏从小周镇被抓回来后言行正常,思维清晰。陈律师一下兴 奋了,他似乎看到了扑朔迷离的案情中闪出一丝光亮:假如苏启贵被太龙派出所民 警打得近乎垂死状态,水上派出所送到刑拘所时,刑拘所会接受吗?尸检时苏肋骨 也被打断,那么苏在小周镇被押回水上派出所途中能行走自如吗?从11月18日到22 日一共5 天的时间,其中苏从太龙派出所回家后还参加了体力劳动。导致苏死亡一 共经历了4 个环节:太阳溪码头船上、太龙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刑拘所,除了太 龙派出所,苏的死亡是否在其他3 个环节中有受伤的可能? 陈小江感到使命压肩。他又奔走在万州卫校、三峡中心医院,对医院的诊断进 行取证调查,对一些医学知识进行咨询。同时,他还到万州法医学会、重庆市医学 院法医系调查取证,查阅了大量的医学、法医学书籍,写下了3 万余字的调查笔记。 1999年4 月16日,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吴铃、张龙贵。张启禄以故意伤害罪起 诉,起诉书指控吴铃:“在讯问苏启贵过程中,认为苏不老实回答问题,将苏用手 铐铐住,对其施用肉刑,以逼取口供,时间从下午3 时至5 时许,长达两个小时, 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指控罪名成立,吴铃将被判处10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与此同时,陈小江律师经过大量取证认为,苏的突然死亡很有可能是在拘留所 遭受毒打的结果!陈小江的大量证据被万州区检察院起诉处认可,此案被延迟开庭 作补充侦查。答案终于凸现出来:苏启贵是在刑拘所内被狱霸毒打致死! 经查明,关押苏启贵的刑拘所9 号房一共10人。且二月22日那天上午,苏启贵 被关押进去后,他的傲慢激怒了9 号房内的狱霸。于是,一场暴力的毒打折磨在房 内上演了。 9 号房内,有自封为“老大”的4 人:冉伟、肖建新、余心刚、胡渊,另封有 “委员长”(打手)崔建军、“副委员长”王顺国。他们有一条规矩:凡是新来的 人都要接受“体检”。 11月22日这天,苏来到9 号房内,冉伟吩咐要对苏“体检”,崔建军便让苏低 头躬腰吃“贝母”,抬头吃“葱辣菜”,正面吃“穿心莲”、“麻辣鸡块”,喝 “蹄药汤”,最后被猛踢后蹲在地上“坐茶馆”。几道“菜”下来,苏启贵被折磨 得呻吟不止,晕迷在床上。“老大”中的4 个人认为还不解气,又令苏脱光衣服洗 冷水澡消除晦气。王顺国还令苏将嘴张开,用盒子将冷水灌入苏的嘴中,苏被冻得 打寒噤求饶。他昏迷在地,被认为是装死,又开始给他灌“饮料”。 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晚上吃饭时已经在床上不能动弹,吓坏了的王顺国将苏 背到看守所办公室,随即被送到三峡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查明,苏在 尸检时所受伤情与狱霸的恶行完全吻合。 鉴于案件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撤回了对吴铃等人的起诉。 同时,将本案移交到龙宝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崔建军、肖建新、胡渊 缉拿归案。 1999年12月二日,万州区人民法院以万法刑初字[ 1999] 47号判决宣告吴铃、 张龙贵无罪,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崔建军15年、肖建新11年、胡渊10年有期徒刑。 震惊重庆的警察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件,终于落下了帷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