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贾付元“精神病”杀人案 经历了22个多月炼狱般告状申冤‘日子的贾付国兄弟姐妹们,终于在2000年1 月盼来了法院的一纸正义判决,杀害他们父母的凶手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 1997年4 月4 日,河南省桐柏县埠江镇高寨村张庄组村民贾付元家中的牛槽被 人投毒,一匹马、一头牛、两只羊被毒死。贾付元怀疑是邻居贾明奇(贾付元的亲 叔叔)的二儿子贾付升所为,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贾付升因此被派出所传讯多次, 但最终被排除有作案嫌疑,这桩投毒案始终未破。从此,贾付元与贾明奇家结下怨 仇,时常发生吵骂。 1998年3 月30日下午3 时许,贾明奇在从集镇上回家的村边遇见贾付元,两人 再次发生争吵,贾付元骂叔叔贾明奇是“贼”。吵骂中,正在附近菜地干活的贾明 奇的妻子宋桂芝赶到现场。贾付元见状,随即举起随身携带的两齿钉耙,朝宋桂芝 的头上连砸3 下,62岁的宋桂芝当即倒地身亡。随后,杀红了眼的贾付元又用钉耙 朝贾明奇的头部猛砸两下,将63岁的叔叔也当场活活打死。 作案后,贾付元到公安部门自首,向公安人员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第 2 天,贾付元被桐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 月12日,贾付元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被桐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至此,仿佛一切真相大白,死者的子女们只等那正 义的枪声来告慰九泉之下父母的亡灵了。 几个月后,贾付元的妻子李协芳向公安机关提出贾付元有精神病,要求对贾付 元作案时是否有精神病和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这一突变的情况,令死者 的子女们大吃一惊。 在痛苦的等待和度日如年的煎熬中,时间到了1999年1 月6 日。桐柏县公安局 刑警6 中队的两位民警通知死者的大儿子贾付国说,根据河南省南阳市精神病医院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1998年12月8 日出具的鉴定结论,贾付元患有精神分裂症, 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贾付元将被无罪释放。 贾付元马上就要被无罪释放的消息,一下子把死者的子女们推入了几近绝望的 深谷。 1999年1 月7 日一大早,贾付国兄弟姐妹及孩子一行10多人赶到桐柏县公安局 找局领导,要求公安局保护他们全家的人身安全,免得被即将无罪释放的贾付元杀 害。在县公安局,他们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当天,桐柏县正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离开县公安局,失望中的贾付国手举状 纸闯到县人代会主席台喊冤,要求依法惩办杀人凶手。桐柏县委书记齐文生在会场 上接到控告材料,批示要求县政法部门“慎重处理,公正解决”此案。随后,县公 安局通知死者的大儿子贾付国,如果对贾付元的精神病鉴定结论不服,应由申请重 新鉴定的一方出重新鉴定费,于是要求贾付国拿出sop 元的办案费(含鉴定费及办 案人员差旅费等)。贾付国一家因贫困出不起这笔昂贵的费用,只好又走上了漫漫 上访路。 就在贾付国一家人到省、市人代会上访后,桐柏县委从县纪委、政法委、检察 院、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贾付国一家上访反映的问题 进行专案调查。同时决定,由桐柏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贾付元送到河南省精神病 院重新作鉴定。 同年3 月19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出来了,鉴定结论是 :贾付元有精神分裂症,有部分责任能力,无服刑能力。这个鉴定结论不仅让苦苦 等待的贾付国一家大失所望,也令桐柏县委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人员感到震惊和不解。 贾付国兄弟姐妹们变卖掉为数不多的家产,带上干粮,又一次踏上了艰辛的上 访路。这一次他们要到北京上访。桐柏县公安局得知贾付国一家赴京上访的消息后, 派出3 路人马在公路、车站围追堵截。但天无绝人之路,他们一家还是躲过了围追 人员,顺利地到达了首都北京。当他们刚刚到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局接待处填好上 访人员登记表,就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桐柏县公安局民警逮了个正着。公安人员一 把抢走他们的登记表,将他们一家大小塞进警车,拉到了位于北京市郊的南阳市政 府驻京办事处软禁起来。还是贾付国胆大心细,他趁看守人员不备,夜间翻墙逃出 南阳驻京办事处,再次跑到中办、国办信访局哭诉冤情。信访局的接待人员听后, 写信要求河南省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此案。随后,贾付国一家又被桐柏县的公安 人员从北京“护送”回村。 贾付国一家人不断上访喊冤,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南阳市委政法委 员会主要领导也多次督促桐柏县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依法公断此案。桐柏县委 联合调查组为此调整了工作方案,一是申请更高一级精神病医院对贾付元再次鉴定 ;二是从案卷中查找疑点,揭开此案的盖子。 县委调查组再次开始查阅案卷,反复核对证人证言,终于发现了一个有重要价 值的线索。公安局的案卷中记载,犯罪嫌疑人贾付元的邻居——女村民袁某证明贾 付元有精神病,而她的丈夫却证明贾付元从来没有精神病。为什么一对夫妻,所出 的证言却大相径庭?调查人员决定将突破口放在袁某身上。经过3 天的耐心谈话, 袁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她向刑警6 中队出具的证言是假的,是受别人指使的。由 于她与死者家人平时有矛盾,出证言的前一天,贾付元的妹妹两次找到她,要求她 证明贾付元有精神病,并让她举例说明贾付元大夏天披着被子满街跑,把羊往堂屋 里赶,怀疑妻子有作风问题,经常打骂妻子等等。出证言的当天,贾付元的妹夫李 某用三轮车将她和另外两名证人张某某、黄某某拉到刑警6 中队。袁还说,在刑警 6 中队,民警朱某某在询问她时,拟了一份提纲,询问的内容与贾付元的妹妹事先 教她说的内容一样。后经调查人员找另两名证人张、黄核实,他们也证实袁某的交 代属实。 至此,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犯罪嫌疑人贾付元的妹妹贾付仙在社会上闯荡做生意多年,在兄妹中较为精明。 经过调查人员长时间反复做工作,贾付仙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她交代说,其兄杀人 后,她与家人紧急活动,企图为其开脱罪责。当他们听说凶手如果有精神病就可以 从轻或免予刑事责任后,即开始商量对策,决定由她做精神病鉴定部门的工作,由 她弟弟贾付军到刑警6 中队疏通关系。贾付仙先后两次到南阳市精神病医院给该院 副院长刑士钦等鉴定人员送现金和礼品。在决定送贾付元去南阳市作鉴定的前两天, 贾付仙托人捎话给关押在县看守所里的贾付元说,过些天要到南阳鉴定精神病,要 他装像点。 贾付军交代,经人介绍他与桐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刑警6 中队队长 孙山认识后,他多次宴请孙山,并两次出钱租车供孙山私用,很快成为孙山的“哥 儿们”。当贾付军提出让孙山为其兄贾付元一案“活动”时,孙山爽快答应尽力帮 忙。孙山不但违反有关规定向贾付军透露有关案情,还积极出面带着贾付军宴请南 阳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兼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刑士钦及有关医生, 并请4 名“三陪”小姐作陪。吃好玩好之后,孙山请邢士钦等人为贾付元的“精神 病”鉴定“操心”,邢士钦答应帮忙。接着,贾付军分别给邢士钦及鉴定医生送上 了各装1000元现金的“‘红包”。后来,鉴定医生提出证明贾付元有“精神病”证 据不足,需要补充。孙山根据医生的提示,列出询问证人的提纲,交给刑警6 中队 民警朱某某落实。经孙山同意,贾付军、贾付仙找了3 个证人即袁某某、张某某 (与死者家有矛盾)、黄某某为贾付元出具了虚假证言。南阳精神病医院根据这些 补充的假证言,作出了凶手贾付元“患有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的虚假鉴定结 论。邢士钦在负责对贾付元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过程中,共接受贾付元亲属的贿赂 3000余元。孙山为贾付元上下“活动”后,也得到贾付元亲属的“好处费”3000元 及一批实物。 值得一提的是,原先在刑警6 中队任侦查员的宋某,参与了贾付元一案的前期 侦查工作,后被调离刑警6 中队到另一派出所工作。当他得知贾付元被鉴定为患有 精神病后,即以要揭发贾付元的假鉴定结论为要挟,向凶手贾付元的亲属索要钱财。 上边提到的刑警6 中队的3 个民警孙山、朱某某、宋某的名宇都赫然写在桐柏县公 安局给县委、县人大的调查报告中,他们都是县公安局认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的“好民警”。 1999年11月25日,受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 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4 名鉴定专家来到案发地,对犯罪嫌疑人贾付元的精神状态及 责任能力进行鉴定,结论为:贾付元作案时,存在心因性情绪反应(非精神病性) ;贾付元对本案具有兀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0年1 月13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南刑初字第10号《判决书》认定,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一审以被告人贾付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桐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兼刑警6 中队队长孙山,因涉嫌徇私舞弊犯 罪,1999年6 月10日由桐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并移交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 院提起公诉。 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原副院长兼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士钦,因 涉嫌犯伪证罪,1999年6 月22日被桐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桐柏县公安局原刑警6 中队民警朱某某因涉嫌读职犯罪被取保候审。 桐柏县公安局原刑警6 中队民警宋某因向凶手贾付元的亲属索要现金,已由有 关部门立案侦查。 (郑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