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张妻还说,张贵民活着的时候,半个仇人也没有! 这就怪了,行凶者携带三种以上的杀人凶器,给死者身上留下这么多致命伤, 不是结下血海深仇将其致死又有何因呢? 怪!怪!!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三年来,他们一直梦系魂绕,丝毫没忘记“11.12 ”这件 血案,没忘记“一案两报”这种在七台河甚至全国稀有的案情…… 此刻,无名尸上的弹痕,特别是现场遗留下的那颗蓝色的嘉陵牌猎枪子弹壳, 使张喜立隐隐约约看到了凶手的魔影! 话分两头。让我们回到2000年5 月7 日上午——— 在现场尸体附近,连被人们尊称为“土地神”的93岁的老街坊都不认识死者是 谁,干警们便立刻联想到,此人很可能是外区、外县的外来人员。于是,把侦查目 光迅速扫向外围。 首先,根据无名死者的种种特点,将大网罩在全市以下空间: (1)抓住发廊、美发厅和其他理发店,因无名死者生前是刚刚理过的平头式 发型; (2)法医刚刚送来的胃检结果是,其胃里有面食、肉类食品、干豆腐丝,还 有大量酒液,判断死时为进食后不到两小时。其“最后一餐”,如此简单,只吃了 两三个普通菜,证明很可能是在一家小店吃的,因此,宜在巡查饭店时重点放在查 询小饭店、小门脸; (3)深入旅店、浴池查访,因该无名尸生前个人卫生似较好,好像刚洗完了 澡; (4)如果是外地人来此,那么,估计打出租车的可能性大,因此,不应放过 出租小车中一丝可查的漏隙; (5)把侦查范围立即扩大到勃利县以及本市桃山区。 1450份无名尸的整体照片与头部特写照片,一齐洗印在一张张大型相纸上。三 个中队长及30名干警(每队10人)人手一张照片,开始在勃利县和桃山、新兴两区 一家一户、一村一店地落实查找无名尸的下落。 5 月7 日当晚7 时许,二中队队长宁国新饿着肚子走进了兴兴烧烤店。在走访 该店经理王为龙时,王一看照片,马上就说,“此人我认得,他是我们这儿女服务 员冬梅的丈夫!” 服务员们说,冬梅因为生活所迫,在这里打过两三个月的短工。 烧烤店的老板王为龙最后板上钉钉地补充道:“我敢打保票,绝对错不了,一 准是他。因为他到我们这儿找过冬梅好几次!” 但是,冬梅住在哪儿?王老板和五六位服务员却一时回忆不起,说冬梅不愿提 家的事儿,一提起家,她就低头不语,好似有天大的委屈。 但服务员中有一人告诉宁国新,冬梅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有个姓杨的朋友,那人 好像住光明街21号。 饥饿干渴中,宁国新率领两名刑警风驰电掣般驾车赶到桃山区光明街,兴冲冲 地踏进杨姓大门。 杨某态度不错,很配合干警外调,马上说出冬梅家住勃利县小伍站镇新兴村。 宁国新大喜!马上一个急电打至分局政委张志义、队长张喜立! 张志义、张喜立为预防发生意外,急赴宁国新处汇合,与宁国新及其他警员一 起扑进新兴村,在周围保护、接应! 还好,冬梅正好在家! 但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年仅30岁芳龄的年轻女子,面容憔悴,头发散乱,猛不 丁地看上去,竟像50岁开外的老妪! 冬梅双眉紧锁,眸光凝滞地说:她的丈夫刘洪宝,在6 号中午曾回过家一次, 在外头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还给小儿子买了两块蛋糕,因为6 号这天正好 是儿子的生日。 中午12点不到,他就离开了家,从那始终未回。 问及刘洪宝的去向,愁容满面的冬梅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 说话间,冬梅的公公和婆婆双双从外面走进屋来。此时,宁国新正好拿出“无 名尸”的照片,于是先让这二位老人辨认。谁料,面对偌大照片,冬梅的公公、婆 婆竟皆异口同声地回答说:“不认得照片上是谁。” 但做事十分认真的宁国新,却在这二位老人认照片的一刹那间,发现冬梅的公 公脸上掠过一道惊异的神色,尽管他装得是那样认真、安详…… 二人看过照片后,还相互对视了一下,其表现,也让人感到有些诡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