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中国最大挪用公款炒股案侦破记 犯罪始末 浙江省嘉兴市位于上海和杭州之间,随着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在上海建立, 头脑精明、市场意识强的嘉兴人开始骚动起来,先是一些敢吃“螃蟹”者勇敢地到 上海炒股,后是在嘉兴开设了自己的证券经营部。股民迅速增加,股市越炒越热。 1986年,嘉兴市财政税务局和建设银行嘉兴支行共同投资组建了嘉兴市信托投 资公司。1992年,该公司重新登记开业,除原有的财政、建行两家外,又有嘉兴的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保险公司参与共同投资组建。1993年 6月, 该公司证券营业部经批准正式挂牌营业。来自工商银行的李伟民出任证券营 业部经理。 李伟民做“过路财神”不过瘾。于是,他找到了过去的同事、当时尚在工商银 行工作的沈加曾,用他的股票帐户A1OO024518来透支炒股。他先将公司自营股票买 卖的资金打人上述帐户,为自己炒股,盈利后再悄悄归还,做了几笔“无本生意”。 接着,他又把沈加曾作为业务“尖子”调人证券营业部任副经理,做他的副手。沈 加曾则在借用和调人任副经理期间,绕过验资和受理委托环节,采取不填委托单、 直接向场内申报、成交后不交割等手段,在自己的股票帐户上透支挪用公款13万余 元炒股,真可谓“无本万利”。 正当李伟民、沈加曾被这样的“无本生意”所诱惑时,嘉兴市检察机关查处了 吴仲廉、金伟东等人贪污、挪用公款炒股的案件。市人民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领导 为此三令五申: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而原来不是证券从业人员的沈加曾此时已 是证券部的副经理,以他为户主的A100024518帐户就不能再用了。于是,他们就找 到当时还未进证券部的寿学军,以他的帐户A119769036继续共同透支公款炒作,并 且商定了沈加曾50%、 李伟民30%、寿学军20%的盈余承担比例。1993年6月,在 该帐户资金不足或没有资金的情况下, 他们共同透支挪用公款炒股3次,共计33万 余元。接着,寿学军也被李伟民、沈加曾拉人证券部,成为大户室报价员。于是, 寿学军便大显身手, 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帐户上透支挪用公款炒股21次,共52O 余万元。 按理,在吴仲廉、金伟东等人贪污、挪用公款炒股被揭露的情况下,李伟民等 人应该有所收敛,停止自己的犯罪活动。但是,这伙自以为手段高超、无人知晓的 “财迷”们仍然铤而走险,他们见寿学军进证券部后他的帐户再炒作有风险,就又 用沈加曾姐夫的股票帐户All9763713来进行透支。 从1993年6月至11月,李伟民、 沈加曾、寿学军三人事先通谋,商量的李35%、沈35%、寿30%的比例,在帐户中 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 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透支挪用公款27次,共502万余 元,从事股票买卖活动。另外,沈加曾还单独利用此帐户挪用公款311万余元炒股。 当然,李伟民、沈加曾之辈亦非鲁莽无能者。他们在炒作沈加曾姐夫的帐户半 年后,觉得证券从业人员的亲属这个名头仍然有可能被人发现。于是,他们又找来 了柜台上熟识的股民朋友。嘉兴市总工会干部王建荣,用他手上的以他妻子名义开 立的股票帐户All9755786来进行透支炒股。他们商量的分配比例:李3O%、沈30%、 寿3O%、 王10%。从1993年7月至11月,他们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帐户无资金 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透支挪用公款52次,累计1946万余元,进行股票买卖。接着, 从1993年11月至1994年11月,李伟民、沈加曾、寿学军又以为大户补亏的名义,利 用职务便利,继续在该帐户透支挪用公款85次,累计4285万余元,买人45种股票。 由于炒作失误,该帐户出现巨额红字,李伟民、沈加曾、寿学军便利用职务之便, 抛出证券部所有的国债券,挪用公款673万余元,用以掩盖其犯罪事实。 至此,李伟民等一伙人已经完全利令智昏了,他们最后用了13个股票帐户,每 日动辄买卖股票数万股,透支挪用数十万元,全无一点忌惮。他们自以为从经理到 副经理,到报价员,到电脑管理员,全都抱成一团,外人无法发现,故一而再、再 而三地巨额透支挪用公款炒股,终于被巨额红字、亏损拖住不能自拔了。事发之后, 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究竟透支挪用过几回和损失了多少。 侦破过程 1993年,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中国银行嘉兴支行的吴仲廉、金伟东 等人贪污、挪用公款炒股的犯罪案件之后,又悄悄地开始对其他金融、证券部门的 调查。 1994年8月, 经过嘉兴市检察院与市人民银行的调查,终于发现市信托投资公 司证券营业部经理李伟民有挪用公款炒股的嫌疑。市检察院检察长朱立乔当机立断, 决定与市人民银行密切配合,对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进行重点调查。接着, 包括检察官在内的检查稽核组开进了市信托投资公司,先后发现了透支炒股严重和 呆帐等六大问题。然后又对证券营业部的帐目进行全面检查,终于发现证券营业部 经理李伟民等人挪用公款炒股.确实证据。 1994年11月15日, 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沈加曾首先受到到查, 以他为户主的 A1O0024518股票帐户有明显的挪用公款透支炒股的问题。当天深夜,嘉兴市检察院 检察长朱立乔决定立即成立办案组。是夜展开突破行动。 短暂的分析研究会一结束,沈加曾立即被检察官带往市检察院进行讯问。午夜 过后,始终不肯认帐的沈加曾终于被检察官凌厉的攻势瓦解了,开始逐步交代与李 伟民及报价员寿学军共刚用公款透支炒股的问题。 这边,白天没见沈加曾在营业部露面,打BP机又收不到讯息的李伟民、寿学军 已经觉出风头不对,晚上便聚在一起密谋出逃躲避的对策。但时间已晚,在沈加曾 被突破的同时,检察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李伟民、寿学军面前,他们先后 被带至市检察院接受讯问。 16日上午,沈加曾先后交代了利用A100024518、All9754895帐户及A119769036、 All9713713、All9755786、All9774625、A1O0299773等帐户个人单独及与李伟民、 寿学军等人共同挪用公款炒股的事实,并交代了与李伟民、寿学军共同利用职务便 利侵吞该部股票自营盈利款13万余元的事实。 16日下午,寿学军开始交代自己单独或与李伟民、沈加曾等人挪用公款炒股的 事实。 同日,证券营业部电脑管理员叶利根因涉嫌共同挪用公款炒股亦受到检察机关 讯问。到17日中午,叶利根对自己参与共同挪用公款炒股的事实也开始供认了。 此时,顽固不化的李伟民也只好初步承认利用A119756944帐户挪用公款为其父 炒股的事实,而对其他犯罪事实却长矢口否认。 至此,李伟民等人的犯罪事实已初露端倪,朱立乔检察长决定对李伟民、寿学 军、叶利根以挪用公款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沈加曾因有 诈骗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 立案之后,大规模的侦查工作开始了。检察官以巧妙的审讯方式迫使李伟民、 沈加曾、 寿学军、叶利根这4名被告人交代了全部挪用公款炒股的犯罪事实,并进 一步发现嘉兴市总工会干部王建荣参与共同挪用公款炒股的犯罪事实,予以并案侦 查和拘留、逮捕。李伟民、沈加曾、寿学军、叶利根也先后被逮捕。 为固定证据,嘉兴市检察院不仅调取了该证券营业部的股票交易清单、股民对 帐单、交割单和有关电脑数据,还派出朱立乔检察长、孙厚祥副检察长等赴上海证 券交易所,取得了涉及犯罪的股票帐户的全套数据资料,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 1995年7月26日, 这件在全国数额最大、情节最复杂的挪用公款、贪污案件终 于侦查和审查终结,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据起诉书认定, 李伟民、 沈加曾、 寿学军、王建荣、叶利根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共同挪用公款 1.89亿元进行炒股活动,犯罪活动涉及股票帐户13个,挪用公款次数多达700余次。 其中有700余万元公款被挪用后不能退还,依法以贪污论处,其中沈加曾有322万余 元未退还、 寿学军有265万余元未退还、李伟民有152万余元未退还、王建荣有9万 余元未退还。另外,李伟民、沈加曾、寿学军还共同贪污公司自营股票盈利款13万 余元, 3人分别得2.7万、2.3万、8.2万。全部厚达1米多的26卷卷宗随起诉书移送 法院。 -------------- 书 路 扫描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