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6) “没有吧……没听说呀。”公安局一位领导若有所思。 “他骂人,骂得很难听。八辈祖宗都骂了。骂得年轻人火了,可能上了一会儿, 我知道后批评了咱的人。”另一位领导说。惊讶之余,仿佛在问你怎么连这也知道? “说是领导叫上的,而且是5 天5 夜。这都得搞清楚。不然他说上了你说没上, 他说5 天5 夜,你说一会儿。又是糊糊。”大概是从我的话里,他们听出了点什么, 至少是从我的态度上看出了点什么,觉得再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只得告退。第 二天二位又来了,给我两页稿纸的材料:“刘书记,我们写了个东西你看看。” 我接过来一看,是《汾西县公安局关于赵水龙的平反决定》。 我有些吃惊,忙往下看。 文中叙述了他们说过的材料,还是律师身份,提前介入;仇文庆把杨国喜推到 4 米崖下,赵水龙在场等。最后却有“经研究决定,予以平反”的结论。看完了, 我的惊讶变成了愤怒,但还是压住了火,没有发作。他俩中的一位笑着说:“我们 文化水平低,写不了这东西,你该怎么改就怎么改。”这下可咋也压不住了。第一 次来是说自己完全正确;昨天来是推卸责任;今天来就决定平反。 而且还是原来的事实,压根儿就没有调查的事实。这些人到底在干啥?我有被 戏弄的感觉。“该抓不该抓凭的是事实,平反不平反也凭的是事实。事实既然没出 入,为什么平反?这平反是写出来的吗?是改出来的吗?” 僵住了,谁也不说话了。要是过去任副职的时候,在洪洞县碰上这样的事情, 我早就不知发作到什么程度了。现在是一把手了,又是在汾西县,你能发作吗?我 深深地感到这一把手真是难当啊! “咱给他平反,就说明够不上犯罪。但他还有错误。如果‘一风吹’了,这人 肯定要告状。”他俩中的一位打破了僵局。另一位接着说:“‘严打’还没结束, 就说‘严打’搞错了,我怕不合适。”“‘严打’不是乱打,更不是‘胡’打。严 打也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真要打错了,就要纠正。毛主席要我们‘有反 必肃,有错必纠’,邓小平同志要我们‘实事求是’。哪有共产党怕承认错误的, 怕老百姓告状的!” 见他们这样谋来算去,反来倒去,我摸透了他们的心思:放不下架子,怕丢了 面子,公安局承认错了,怕搁不住。我说如果他们不愿意自己否定自己,也不要太 为难,那就派检察院去查查,如果不愿让检察院去查,就派纪委去查。只有把事情 查清,才能做结论。 衡量再三,他们觉得还是自己查好。可能他们意识到检察院查出他们违法,要 依法从事。 纪委查出他们违纪,要执行纪律。看来他们思想还不算通,接受得很 勉强。 最后事情终于查清了,平反决定作出了。虽还是羞羞答答,遮遮掩掩,“犹抱 琵琶半遮面”,不过基本事实清了,又做了许多思想工作,改来改去,三易其稿, 公开平反还是只给本人发个文件。又是一番磨牙后,我找来赵水龙,征求他对平反 决定的意见。他说了许多感激的话,检查自己有不检点的地方,骂人不对,表示今 后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我问他还当不当律师,他有点犹豫。我说取得律师资格不 容易,要他进一步钻研法律,在普法和法制建设上发挥自己的才能。 他同意了。我当即让司法局给省司法厅打了报告,不久恢复了他的兼职律师资 格。 有必要交代一下后来的事:县水泥厂因技术管理太差,已经倒闭几年了。县委 提出发展地方工业要走“引进联营”之路,引进联营要采用“三八二十三”的算账 法。赵水龙自荐要当水泥厂厂长。县委批准了。他从大同水泥厂引进了资金和技术, 生产出325 号和425 号矿渣水泥,很快打开了市场,效益很好。接着他又争取到建 设银行贷款,建起了机立窑,安装了烘干机,水泥厂一片红火。 水泥厂为“引进联营”开了路,成了县里的骨干企业。他自己当了县劳动模范, 兼任县经委副主任。 我调离汾西后,听说他当了工业局长。以后又听说到临汾地区侨联成了合资企 业的经理。后来又听说被合资企业解聘,自己回汾西县佃坪乡干了个铁厂。《天网 》、《法撼汾西》吃了官司后,他跑来找我,问我知不知道开庭日期,他要以证人 的身份出庭,并说他所以离开汾西,是因为我调离后,有人明里暗里欺搅得他无法 工作,下海干了铁厂,又有人鼓动当地农民砸了他的设备。当时我也不知道开庭日 期,只是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说这回打的是笔墨官司,法院不一定要证人出庭。 他说一定得打听到啥时候开庭,他一定要去。果然开庭时他去了,因迟到一个小时, 法庭没让他进去。他只好在外面等着。休庭时他自报家门,说他就是《法撼汾西》 中《百日之灾》里兼职实习律师赵水淼的原型,作家张平的素材全是他提供的。本 来的事情要比书里写的严重得多。张平笔下留情,写得很不够。 他指名要同原告当场辩论。弄得记者们围了一圈,成了庭外记者招待会。那位 原告不敢面对他,躲在法庭里不露面。原告代理人把他拉在一边说:“咱都是汾西 人,怎么能替外人说话。你有什么要求,只管说,咱们回去解决,肯定让你满意。” 他又高喊着揭露原告代理人是鼓动农民砸他铁厂的后台,当场又揭发了许多事实。 下午和第二天法庭允许他旁听,他先后举了几十次手,请求发言,均没得到法庭允 许。 回到县里,原告代理人说官司打赢了,县电视台多次播放庭审录像。代理人骂 他是汾西的败类,把汾西人的面子丢尽了。事后他去找了那位代理人,得到的回答 是你对记者说了,找记者解决去。至今砸铁厂的事还没个说法。“汾西县最大的官 儿” 在电视台骂人的事,因为没指名道姓,当然不能算侵权。 当时为律师平反的消息不胫而走,地区新闻科的记者专门来采访。公安局的领 导被问得无言答对,忙跑来找我,说已经平反了,人家还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究竟 要干啥,他们摸不着壶把。我说记者采访就是要登报,得有思想准备。他们说登就 登吧,已弄下这磁器了,只要人家不找别的麻烦,再三说多亏我抓得紧,让他们平 了反,要搁到现在可捅下大乱子了。不久《山西日报》发了一条消息:“汾西县委 书记伸张正义,一蒙难律师获得昭雪。”我问过他们有什么意见,他们说事儿都是 自己给记者说的,报道里说他们认识了错误平了反,还感到满意。 张平来采访,他们知道作家也是写文章的,心里有了底,没有追问,就根根蔓 蔓说了个详细。反正已经登过报了,态度好点,不找麻烦比什么都强。《百日之灾 》在报刊上发表了,别人告诉了公安局,他们说人家连名字都改了,咱还有啥意见? 还没事找事哩。《法撼汾西》出版了,有人问他们看了没有,他们说就是那事,不 看还不知道? 一次我从地委开会回来,听说招待所来了两位北京客人,让我回来就去见他们。 我到招待所时,两位客人正同公安局一领导谈话,好像是正问到:“抓人有什么依 据,没依据就能随便抓人?”这位领导坐在那里憋得满脸通红,用手巾只顾擦汗, 实在是窘极了。我一出现他仿佛得了救。两位客人一位是公安部的司级调研员,一 位是《法制日报》记者。寒暄中流露出他们要抓这个典型。我让公安局那位领导先 回去,有事再叫他。等我陪客人吃完饭回机关休息,他站在我办公室外等着,说这 回来头不小,人家尽从法律上提问题,看样子这事闹大了,不是光登报,要我无论 如何想办法救救他,只要过了这一关,以后如何如何。这回他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真的害怕了,连对我说话舌头都不囫囵了。 两年之后,听说原告里头有这个领导。我起初不相信,后来证实的确有,还带 着老婆赴北京出庭。这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是我离开了,他退休了,时过境迁, 想搞个什么名堂?还是要把原来的事实推倒?难道原来的认错和表态都是假的?早 知道这样……后来听说那位代理人摘抄了书上几句话,对他说这是腌你呢,就是侵 了权,只要你签个字,打赢了就能分几万元。开庭前动员他去出庭,他怎么也不去。 那位代理人说,去了不用说话,一切由他代理,路费食宿都不用他出钱。最后答应 他带老婆他才去了。打赢了分钱,打输了又不要钱,只当是游了一次北京。 至今他没见过我的面,他对别人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见了不知道该咋说。 “王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不知从哪朝哪代开始,就提出“王子犯法与庶 民同罪”。我想提出这个口号,是针对出现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法律 不平等。达官贵人、公子王孙犯了法,或以权枉法,或以钱买法,或以情徇法,都 可不受法律的制裁。而庶民百姓犯了法,则要杀一儆百,以律行事。这样就出现了 庶民百姓要求“法律公平”、“法律公正”的呼喊。 口号中为啥特别提出“王子”呢?因为王子不怕犯法,倚仗其父的权势,凭借 其父的钱财,犯了法也治不了罪。他们就目无法律,无视法律,可以任意犯罪。既 然犯了法治不了罪,谁还怕犯法呢?这是说的过去,说的封建社会。在当今的共和 国里,社会主义制度下,当然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出现“王子”与 庶民犯法不同罪的事情。 我说的事情可不是发生在古代,也不是发生在现在,它是发生在公元1983年全 国第一次“严打”的时候。 “严打”中为了“从严从快”,避免公检法的相互扯皮,拖延办案时日,县里 成立了“严打总指挥部”。党委领导一把手带头,一个战役接一个战役往下打。在 洪洞县工作时,我是三把手,坚持日常工作,不曾介入严打。战役还未结束,我调 汾西县主持工作,自然成了总指挥。上任伊始了解和掌握战役发展情况,即成了重 中之重的事了。 据副总指挥公检法三长汇报,汾西县的“严打”战役进展顺利。 该杀的杀了,该判刑的判刑了,已经胜利结束,正在总结经验,休整队伍,听 候第二战役命令下达。我听了很是高兴,这一块能够暂时放下手,可以集中精力抓 别的工作了。谁料汇报会刚结束,当晚就有人反映,还有一个团伙案未判,在那里 拖着。 罪犯有原人武部部长、县委书记的儿子,人大主任的儿子,检察院副检察长的 儿子,法院副院长的儿子,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的儿子,畜牧局副局长的儿子。据反 映者称,这是一个流氓团伙,长期横行县城无人敢惹。偷鸡摸狗,强奸良家女子, 无恶不作。 这几个“衙内”,看中哪个女子,晚上就哄骗到他们父母的办公室里,施行强 奸、轮奸。反映者给我讲了两件事:一次在电影院他们看中城边村里的一个女子, 将其诱骗到一个“衙内”父亲的办公室,威逼其给他们洗衣服,他们在一旁打麻将。 等这女子把衣服洗完了,经他们检查确实洗干净了,才施行轮奸。末了还得答应过 三天再来,不然就炸了其全家。又一次他们把一个女子骗到经委办公楼上,“衙内” 们发现是个处女,在谁先奸谁后奸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有人提议先打架,按照打架的胜负排顺序;有人提议打扑克“坐皇上”,谁当 了“皇上”谁先干,谁当了奴隶谁最后。经过争论同意了后一个办法。于是就逼着 这个女子脱光了衣服睡在床上,“衙内”们就在此女的肚子上打开了扑克。等决出 “皇上”和“奴隶”,才依次轮奸了这个女子。 真是“天高皇帝远,深山出怪事”。这样的奇闻,我还从未听过。听了咋能叫 人不气愤呢?我问这样的坏蛋抓了没有,回答说“严打”开始,势头威猛,倒是抓 起来了,就是至今判不了。我问为啥不判,他说人家的老子都是头头,早就吃透了 政策。什么事也是开始紧,后来慢慢就松了。像这样的强奸轮奸团伙,“严打”开 始是要杀头的,现在不至于了吧。再拖一拖,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啦?说不定 还拖得没事了呢。 这个反映对我震动较大,随后又收到了来信和匿名信,引起我的重视。在一个 只有12万人口的山区小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可谓大官也,副检察长、副院长亦 可谓实权人物也。他们在这里工作多年影响也不能算小。他们的儿子这样的胡作非 为,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知道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既然他们知道儿子的恶行, 为什么就不管管呢?要不是开展“严打”,这伙流氓要横行到什么时候?发展到何 种地步呢?是不管呢?还是故作不知,或者默许呢?故作不知就是放纵,默许就是 支持。他们是绝对地逃脱不了这个责任的。同时山区人口少,关系自然相当复杂, 谁和谁曲里拐弯都可拉成亲戚。这么多领导干部和实权人物有问题,处理儿子伤害 老子。伤害他们几个人就会牵动一大片。一上任就让我碰上这么个咬手的问题,可 也真算“时运不顺,风云来得骤”了。这样的一个小县,“放一个屁臭半城”,出 了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关注”。假如我视而不见,也拖着不判,广 大人民群众会如何看我呢?如何看共产党呢?今后的工作又如何开展呢?在这个案 件面前无所作为,那简直就是同流合污。如果我在群众眼里成了“同流合污”之辈, 我有何脸面再见河东父老呢?我下决心要抓这个案子,也告诫自己要慎重行事。 ------- 铁血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