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8) 女干部走后,她就产生了要翻供的念头。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有人大主任说的, 有法院副院长说的,反正话不一样,内容都差不多,都是让推翻告自己儿子的事。 她想来想去干脆全推翻了,看他们怎么办。 另一个女子交代说:她回到家里没几天,人大主任托他父亲认识的一个干部来 家提亲。说孩子们年轻不懂事,弄下了这事,闹得两家的大人脸上都不好看。现在 既然生米已做成熟饭,某主任的意思干脆叫两个孩子订了亲,把日子说得靠前点。 这不就成了恋爱中发生的事吗?这事也不能说对,但至少不犯法。他父亲正为这事 生气,不吃不喝成天睡不起来,听这人一说,觉得这还是条路。她呢?问题交代了, 当了个受害者,放回来了。但这种事情,受害不受害,以后谁还要你呢? 现在人家上门提亲,咱还有什么说头,就同意了。那个干部最后说得赶快给公 安局写个材料,交代和某主任的儿子是恋爱关系。这样才能把他解脱。最后人家还 放下200 块钱,算是订婚礼,说等风不紧了再请客。 我不愿把此稿的篇幅搞得太长,两个女子的交代,就此打住。 其实她们的交代材料还长,还有打她们的人,我实在不想再说了。两个女子碰 了下头,各自诉说了情况,便统一口径,联名翻供,把原来交代的材料全推翻了。 当问到她们逃跑的情况时,她们说那天晚上有人给她们通信儿,说翻了,明天 早上要抓她们,要她们出去躲一阵。某主任让送信人捎来100 元钱和60斤粮票;某 检察长不仅通了信,给了钱,还提供了去处。 我让人把审问笔录复制了一份锁入我的抽屉,原件存入卷中,安排三人小组保 密,不准外传。 按说这些人的活动,已超出了法律范围,其本身已经触及了法律,构成了包庇 罪和袒护罪。将他们绳之以法,是完全够格的了。但我没有那样做,也不打算那样 做,因为考虑到亲生儿子犯罪,爹娘老子为其开脱、活动,是情理之中的事。常言 道:“孩子看见自己的好,庄稼看见别人的好。”这是人的天性。至于超出法律允 许的范围,权当他们没有掌握好或对法律不熟,先作错误看待。也考虑到处理了儿 子,再治老子的罪,一下就是一大片。而且一下处理这么多显要人物,对稳定大局, 开展工作绝对不利。但这有个限度,那就是儿子非判不行,看老子跳不跳出来。如 果不跳出来,事后批评、教育算了。如果谁敢跳出来,那就按法律行事,绝不手软。 打定这个主意,我便召集了“严打”总指挥部会议。全体常委都参加。 两个女子被抓,而且寄押到洪洞县,审问的情况谁也摸不着壶把。会议开始一 片沉默,谁也不知该说啥了。我只得有分寸地通报了情况,说两个女子交代原诉材 料全部有效,撤诉事出有因,全部无效,请求收回。至于撤诉原因,与本案无关, 暂时无需给大家讲,请按本案事实讨论,提出意见。又是一阵沉默。 “被告翻供怎么办?”法院的人提出了问题。 “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他不承认也能判。”这是公安 局的意见。 “原告撤诉在先,被告翻供在后,肯定是串了供。现在原告说撤诉无效,被告 是否还翻供?”政法委书记这样说。 “这案子翻来复去,越搞越复杂了。听说有几家在临汾请了律师,可得慎重点。” 说这话的是妇联主任。 “我看这个案子材料充足,证据确凿,早就能判了,还不是拖出的麻烦?只要 原告不撤诉了,被告承认不承认都能判。”检察院参加三人小组的同志提出了自己 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他是三人小组的成员,可能我说的暂时不便讲的事情,他都了解, 此次讨论的意见就集中在他这意见上,最后一致决定由法院做好准备,出示布告公 开审理。 开庭前两天的晚上,县长老王电话里说,临汾来了两个律师,同他是熟人,让 给我传个话。他们看了案卷,调查了被告,说这案子开庭有问题。 一旦开庭若律师把检察院辩住了,怕不好下台。并说人家律师也是好心,怕我 刚来不久,出了这样的问题,以后不好工作。我让王县长代我谢谢那两位律师的关 照,并转告我对律师辩护的看法。他们受人聘请,应在法庭上依法辩护。律师在法 庭上看来是为当事人辩护,实际是为法律辩护。只有通过律师的辩护,才能使法律 更加公正。请他们不要受任何影响,尽可能施展他们的辩才。最后让王县长送走律 师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王县长比我还迟来两个月,一来就忙上了全县的经济工作。这些事情我没有怎 么打扰他,怕分散他的精力。等他来了,我让他看了锁在我抽屉里的材料。他大吃 一惊,这个从地区水利局下来的业务干部,平时内秀得像个大姑娘,这回竟然拍案 而起,说这伙王八蛋,坏透了,坏透了,怎么能干出这种卑鄙事来! 我讲出了我的本意,他也表示同意,而且说你越不公开,他们心里越发毛,以 后敢捣蛋,新老账一起算。我请他如有兴趣,同我一起去听审,轻松一下脑子。他 说有几件事正咬手着哩,不去了。 开庭这天人来得很多,法庭里坐不下,外边还站了不少人,听着喇叭。我去了 坐在旁听席的后边。法庭调查时,几个罪犯全都对此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怪不怪呢? 一点也不怪,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律师前天去监所接触他们时,他们一个个对所犯 罪行为矢口否认。怎么今天就供认不讳了呢?这就是本县的县情嘛。“严打”指挥 部开会的消息,通过他们的渠道传了进去,他们再要顽抗岂不成了怪事?那他们的 老子在汾西这么多年的官儿不白当了? 可怜的是那两位远道而来的律师,他们翻阅了案卷,调查了罪犯,查阅了法律 依据,辛辛苦苦写好的辩护词,被罪犯们问一声答一声“是”,搞得一句也没用了。 临到法庭辩论时,审判长宣布由被告的律师开始辩护。其中一位律师站起来说: “被告×××等,对律师隐瞒案情,不讲真话,本律师拒绝为他们辩护。”说罢夹 起公文包,拂袖而去。另一位律师亦说:“律师辩护的依据是案情,是事实,是法 律。被告对律师说了假话,本律师无法对他辩护。”说完也退了席。 两位律师的表现,引起了阵阵掌声。他们路过我的座位时,看得出他们很不是 滋味。 我马上告诉坐在身旁的通讯员,让他把两位律师护送到王县长家里,告诉王县 长要注意他们的安全。 宣判后,法庭内外掌声雷动,还有人带头喊了口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是我自吹料事如神,而是对这些人太了解了。果然不出所料,宣判后那位副 检察长大发雷霆,痛骂两位律师:“老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雇你们来辩护,你们连 个屁都没放就滚蛋了。老子的钱是好挣的?一定得叫你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来!” 他打发人去车站找人,班车已经开走。又亲自带人坐吉普车去追,追了20里地拦车 检查,车上没有,又追到招待所去查。岂知王县长接到我的话,早用他的车把两位 律师送到临汾了。案件宣判后,自然又是一番热闹。作家张平在《法撼汾西》第四 章《两个女子和六个干部子弟》里已写清楚了。他是作家注意细节,我是县委书记, 哪能记得那么细呢?倒是有他没有写的,我还得说说。 事后那几个罪犯的老子,都先后找过我,有的口头认错,有的交了书面检查, 表示痛改前非。人大主任提出换届时辞职,回村养病;再不插手县里的工作,但要 求在生活上关照他,特别是药费报销上要给照顾。他还真说到做到,后来找过我几 次,都是一些生活小事,帮他解决了,他还挺满意。那个法院副院长检查自己教子 不严,自食苦果,近似哀求地说他工作40年,熬了个副院长,恳求不要处分他。我 答应不受处分可以,副院长是不能当了。平行位移,当了个副院级调研员。特别是 那个副检察长,连交三份长长的书面检查,每次去了都痛哭流涕,泣不成声,说他 一定接受教训,他搞工作30年,无论如何不要让他出了法律部门。我说出不出司法 部门再说,反正是检察院不能再干了。你的所作所为是不够当检察官的条件了,随 后即把他调出了检察院。 张平的小说发表于1988年,成书出版于1991年到1994年。两年后,县里一个大 干部“对号入座”,策动“汾西县最大的官”谋划告状。《法撼汾西》在北京丰台 法院吃了官司。坐在原告席上的就有这位原副检察长,说张平在《两个女子和六个 干部子弟》中侵了他的名誉权。庭审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法官问:“你咋能说小说 里写的副检察长就是你?” 答:“他写的汾西县,写的刘郁瑞是县委书记。我就是那时候的副检察长。” 法官问:“还有什么依据呢?” 答:“他写副检察长的儿子是流氓,我儿子就是流氓,所以我认为他写的就是 我。” 法官问:“哪些方面写得不真实侵了你的权呢?” 答:“他写的我儿子强奸、轮奸妇女五六次。我儿子实际只强奸、轮奸妇女三 次。”法官问:“还有呢?” 答:“他写的是在自己父母办公室里作案。我的办公室在检察院他不敢去。他 母亲在二轻局,是在他母亲的办公室,不真实。”开庭那天因路上堵车,我去迟了。 休庭时在门口等张平,几个原告看见了,立即回座里,再没出来。 回到县里,在汾西县电视台大放庭审录相,不见记者拍他的镜头。 有人问他女儿:“怎么不见你爸的个人镜头?”他女儿说:“上午他还可以, 听说刘书记去了,一下午口抖得连话也说不成,还往裤裆里尿了三次。” 看到此,大家就一目了然了。是作家侵了他的权呢?还是他自己有错呢? ------- 铁血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