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满足了一些最根本的要求 经过努力,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美国在谈判中满足了中方一些最根本的要求。 美国承诺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即最惠国待遇),放弃一般保障条款(即在 中国入世后美随时可与中方中断世贸组织关系的条款),同意对放宽高技术出口限 制做出适当表示(但不同意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挂钩),放弃要求继续对中国纺织 品实行10年的配额管理,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前取消,同意对“特殊保障 条款”和“非市场经济反倾销条款”提出取消时间表。 中方在双边谈判中坚守的底线主要包括: 在证券方面,坚持不开放A股交易(即不开放资本市场); 在寿险方面,坚持外资股比不超过50%,不承诺外资拥有管理控制权; 在增值电信和寻呼方面,坚持外资股比不超过50%,不承诺外资拥有管理控 制权; 在电信服务关口局方面,坚持所有国际电信业务必须经过中国电信管理部门 (作为独立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关口局; 在音像服务方面,由于这不是一般产品,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因此,中方录 音和录像的开放不包括出版和制作,坚持电影院不允许外资控股,坚持音像领域只 允许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同时音像制品的输入和分销必须按中 国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以确保中方对意识形态领域和对文化市场的管理。 同时,中方也在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做了一些让步,包括:对大豆,同意实行 3%的单一关税(原方案为争取保留关税配额管理);对豆油,同意2006年取 消关税配额管理(原方案为争取2006年后继续保留关税配额管理);对五大塑 料的关税,同意2008年降至6。5%(原方案为2005年降至10%,以后 不承诺进一步减让);对汽车及其零部件关税,汽车关税2006年7月1日降至 25%,零部件关税2006年7月1日降至10%(原方案为汽车关税2008 年降至25%,零部件关税2008年降至10%);对增值电信和寻呼,同意在 加入后2年允许外资比例达到50%(原方案为只同意49%);对外资银行的国 民待遇,同意除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外,不作限制(原方案为不作承诺);对因特 网和卫星服务,同意按增值电信和基础电信分别承诺因特网和卫星服务(原方案为 不作承诺);对电影,承诺加入后每年允许进口20部分账电影(原方案为不作承 诺)。总体来看,双边谈判中方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 在写这部文稿前,一些人曾提议我,写一写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的所有参加者。 当我把这个意思转述给龙永图和其他谈判代表时,得到的答复一律是:写事可以, 不要写人。 我并不想为谁评功摆好,树碑立传,但确实对这些曾为谈判呕心沥血、牺牲自 我的人们充满了敬慕,正是他们坚决捍卫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才使这场谈判画上 了圆满的句号;也正是他们的无私奉献和锲而不舍,才使这场谈判的结果显得格外 来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