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纳粹战犯的规模与确认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给欧洲及北非各国人民造成深重的灾难:且不 论被侵略者毁坏和掠走的价值数百亿美元的物质财富,仅被纳粹分子有计划地血腥 屠杀的和平居民即达2500万以上,其中仅仅集中营和灭绝营的死难者即达1200万人 (另有900 多万和平居民死于战火、奴隶劳动、饥饿、寒冷与疾病人其中犹太人580 多万,波兰人250 多万,吉普赛人52万,以及10万多名难以治愈的德国精神病人。 另有苏军战俘173 万被蓄意杀害。经过大屠杀之后,欧洲犹太人锐减了三分之二, 其中西欧的犹太居民被杀害了 40 %以上,东欧的犹太居民则被杀害了接近90%。 1938年,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前一年,欧洲人口总数为39060 万人,而战争结 束的1945年欧洲人口总数为38090 万人(苏联人口未计算在内)。如果没有战争, 根据以往的出生率和死亡率,6 年期间欧洲总人口本应净增1200万人,而实际上净 减少了1000万人以上加上苏联损失的2800万人,欧洲总人口损失了4600万人以上c 这在欧洲历史上无疑是一场空前的劫难。 在当时德国8000多万居民中,尽管绝大多数公众对纳粹的暴行采取了沉默的态 度,但毕竟不应由他们承担战争责任;应当对战争罪行负责的只是纳粹分子——他 们仅占德国总人口百分之十一,亦即800 多万名纳粹党员及附属组织成员,上百万 名党卫军官兵和秘密警察,数万名涉嫌直接屠杀和平居民的国防军官兵(例如 1941 年10月在塞尔维亚制造克拉古耶瓦茨大血案和 1942 年8 月在苏联克里米亚的塞瓦 斯托波尔进行大屠杀的德国陆军两支部队的官兵)。而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罪行较轻, 真正应对战争罪行负主要责任的,乃是其中的决策者与骨干分子以及积极参与者, 亦即战争罪犯(以下简称战犯)。战后,美国、英国、法国。苏联、波兰、南斯拉 夫、捷克。荷兰等盟国将造成上述罪行的纳粹刽子手列人战犯名单,并进行了广泛 追捕和大规模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