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冷战爆发使大批战犯绝路逢生 二战一经结束,各个盟国均曾对纳粹战犯进行过严正审判与严厉惩处。除四大 盟国在德国纽伦堡组织了国际军事法庭审判首要战犯外,波兰政府先后对奥斯维辛 集中营案件和毁灭华沙犹太区案件,美、英驻德占领当局对拉芬斯布吕克、布亨瓦 尔特。达豪、贝尔森、毛特豪森、瑙因加莫等集中营案件,捷克政府对里地策惨案, 匈牙利对40万犹太居民在奥斯维辛集中营被毒杀案件,法国政府对奥拉都尔惨案和 盖世太保头子奥博格案件,美国和比利时政府对集体屠杀美军战俘的马尔梅迪案件, 荷兰对盖世太保头子汉斯·罗德案件,挪威对捕杀犹太儿童案件,希腊对驱赶和屠 杀萨罗尼卡犹太居民案件,南斯拉夫对纳粹占领军总司令亚历山大·略尔案件,意 大利对阿尔戴阿蒂那山洞集体屠杀人质案等都进行了严正的审判。自1945年下半年 起,四大盟国。两个德国以及东、西欧战争受害国共审判了近10万犯罪嫌疑人,法 办了2 万名左右的战犯,其中上千名被处以极刑。仅美、英。法三国驻德国占领当 局在50年代之前共审判纳粹战犯5025人,内806 人被判处死刑,且大多数人被迅即 处决。 遗憾的是,对纳粹战犯的审判和惩处出现了虎头蛇尾的趋势。自1946年3 月起, 随着英国首相丘吉尔在美国米苏里州的富尔顿发表“冷战”演说,美英和苏联迅即 由盟友转变为不共戴天的仇敌,两大阵营剑拔弩张,各自均把最先进、威力最大的 武器瞄准了对方。双方的秘密情报工作也迅速把对方调整为头号目标。从此,东西 方盟国审判纳粹战犯的热情和力度、规模急转直下,虎头蛇尾,草草收兵。 当时,是否达标的纳粹战犯已经惩处得差不多了呢?非也。据国际追捕纳粹战 犯组织的统计,冷战以前受到审判和惩处的纳粹战犯不足占战犯总数的三分之二; 而且,即便是受到审判的纳粹战犯,只要未被立即处决,他们的命运往往大有改观。 许多丙级战犯已经根据西方盟国军管当局的命令填写了罪行调查表。然而交表的期 限来临时,军管当局却很少派人来收回调查表;拒绝填表或蓄意伪报的战犯,也无 人对其绳之以法。因此,许多非首恶战犯从此混迹清白的老百姓当中,再也不容易 发现其庐山真面貌。正是由于冷战的出现,使大批纳粹战犯绝路逢生,逃脱了站在 审判席和登上绞刑架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