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西德政府如何对待纳粹战犯 德国是绝大部分纳粹战犯的故乡。战争结束后,战犯们不约而同地返回故乡; 然后,或者从德国起程出逃,或者潜藏到某个小城市甚至小山村,埋名隐姓深藏起 来。绝大多数丙级战犯和相当多的一批乙级战犯,都没有离开德国至少是没有长期 离开德国。因此,德国政府对待纳粹战犯的态度,就成为这些战犯能否被绳之以法 的关键。 前联邦德国一西德,对纳粹战犯的审判和惩处,可以分四个阶段来评价:一、 50年代之前,德国各级司法机关在盟国军管当局的监督下,还是将相当多的知名度 较高的纳粹战犯绳之以法,处以比较严厉的惩罚。仅对在各个集中营犯下罪恶的纳 粹战犯,就审判了1941人;其中1517人被宣判有罪,内324 人判处死刑,247 人判 处终身监禁,946 人判处有期徒刑,367 人无罪释放。 二、整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忽紧忽松,各个地方法院宽严各异,整体上失于 宽纵。直至身为社会民主党党魁的勃兰特于1969年上台,政府对纳粹战犯和极右翼 势力的惩处,才趋于严厉。1945—1955年,西德处于被管制状态,诸事均须听命于 美英法占领当局,没有独立审判和惩处纳粹战犯的资格和权力。1949年盟国开始将 审判纳粹战犯的权力移交给西德两个州的法院。1955年起三国逐步还政于西德,1958 年12月1 日,西德司法机关开始独立审判纳粹战犯。由于三国防范苏联甚于纳粹的 心态和原则立场,严重地影响着西德政府和司法界对纳粹战犯的公正审判;截止1982 年底,西德联邦政府司法部长宣布:在西德经过侦查或法庭审理的86463 名战犯中, 受到惩治的只有6432人,尚不足审理总数的8 %。而且无论罪行多么严重,只有十 二人被判处死刑。而涉案的战犯总数却高达16万人。这种根本不成比例的状况背后, 是美国占领当局的态度在起作用。早在1949年,在驻德美军最高长官克莱将军的纵 容下,受右翼势力强烈影响的西德当局作出废止死刑的决定。在当时,其基本受益 者只能是大批等待判决或负案在逃的纳粹战犯。此外,为取悦于西德右翼势力,克 莱将军悍然下令,将党卫军系统的第二号战犯卡尔·沃尔夫和血债累累的女战犯伊 尔丝·科赫减刑至释放。 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在西德,政府和司法界中隐藏的纳粹分子甚至纳粹战犯, 本来就长期未曾得到肃清。甚至存在不止一两个地区、部门出现缉捕纳粹战犯的机 关反被纳粹分子甚至纳粹战犯控制的怪现象。例如,五六十年代之交,西德联邦政 府的17个部长当中,有8 人曾在纳粹德国国家机关中担任过领导职务,或者担任过 纳粹党及其附属组织的负责人:内政部长施罗德,从1933年起就是纳粹党员和冲锋 队队员。他曾担任纳粹德国财政专家沙赫特的法律顾问,多方为服务于纳粹德国发 动侵略战争的拨款寻找法律依据和形式。正是他于1937年7 月17日在《法兰克福报 》上发表文章,鼓吹:“德国的哲学是建立在流血。土地和斗争之上。”国防部长 施特劳斯,在希特勒执政时期曾在经济部任职,担任专员;后来又在纳粹国防军任 “民族社会主义‘训练方面的教官。副总理兼经济部长艾哈德,自1930一1943年领 导过纳粹政权下的行情研究所,并担任过纳粹党大区书记布尔克里的经济顾问;司 法部长弗·舍费尔曾支持过纳粹党并加入”志愿兵团“。1946年,美国占领军当局 撤消了他的巴伐利亚州总理职务,就因为他丑恶的纳粹历史。交通部长汉斯·西姆 堡同德国最大的康采恩过从密切。在纳粹党统治时期,他是党卫军领导集团的重要 成员之一;30年代中期,他作为”德国空军俱乐部的总负责人,积极支持戈林建立 纳粹空军。全德事务部长艾·勒麦尔,在1933年作为德国国会议员,曾投票赞成纳 粹党关于“充分权利”的法案。此法案成为希特勒独裁的“法律”基础。联邦参议 院(西德议会的第二议院)事务部部长汉·麦卡兹,1945年之前曾在纳粹党最高法 律委员会工作,后来又在希特勒的外交部任职,为法西斯间谍机关提供过有关拉丁 美洲各国的情报。他于1935年发表的论文中极力推崇希特勒:“人民的意志只是由 天生的领袖一人来体现的。”难民部长特奥多尔·奥勃伦德,已被苏联、波兰、捷 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公布的大量材料所证实为彻头彻尾的法西斯分子 和在北高加索等被占领区进行过大规模屠杀罪行的刽子手。在他主持的难民部里, 担任重要职务的官员都是纳粹战犯和臭名昭著的纳粹分子。该部的一个秘密的司、 即西柏林司司长就是纳粹德国时期的罗兹市长和纳粹驻波兰第二大集中营的典狱长 维尔汉利·维特茨克。外国难民司的司长乃是曾任匈牙利萨拉希政权民政部副部长 的格尔施米特。住宅建设司的负责人则是党卫军的突击队长沃尔伏鲁姆。在当时的 西德内阁中,纳粹中、高层官员勒尔。格罗布克、奥伯伦德和克拉夫特担任了西德 联邦政府中的部长或部长级国务秘书。 20世纪50年代末期,西德司法界担任法官和检察官的前纳粹分子多达9000余人。 据民主德国争取统一委员会当时的统计,曾在纳粹德国司法部担任过领导职务或曾 在各个特别法庭和军事法庭任职的1000多名法官,彼时在西德的司法系统中发挥着 领导骨于作用。而在纳粹时代,数十万反法西斯主义战士曾根据上述法官的判决被 长期监禁,有6 万人被判处死刑。 汉堡警察局就曾是一个为众多的纳粹乙级、丙级战犯盘踞的地方:四五十年代 之交担任该局督察长的波伊森,曾任纳粹德军参谋总部军官,后调任党卫军某团团 长,在列宁格勒附近驻扎时曾对和平居民犯下罪行。1945年作为战犯被捕,但不久 即被英国占领当局释放,并安排他到汉堡警察局任职。该警察局下属的刑事警察分 局局长古斯塔夫·施普列德、该分局重要官员奥托·贝尔卡、该分局下属某所长胡 戈·莫里夫等人均为曾在被侵占的苏联领土上对和平居民犯下大量严重罪行的党卫 军中级军官。 再有,50年代中期的西德外交部,在全部9 个司57名负责人当中,竟有46人是 前纳粹党员,46人是第三帝国时期的外交部官员。其中政治司的10名负责人,全部 是双料的纳粹党员加第三帝国外交官。再如维尔纳·冯·巴根所在的西德外交学院 中,相当一批战犯窃据了教授或副教授的职位。例如,副教授埃利希·科尔特,第 三帝国时期先是外长里宾特洛南的得力助手,后又在党卫军总参谋部中担任少将职 要员。副教授艾米尔·冯·林泰伦则是党卫军保安勤务处驻外交部的全权代表。此 二人的名字,在纽伦堡审判中不止一次被证人控诉。 在六七十年代相当长的时间段内,担任设在路德维希堡的西德追缉纳粹战犯中 心总负责人的艾尔文·许勒,本身就是一个罪恶多端的潜藏战犯。他出于保护同伙 与自我保护的本能,擅自将来自苏联、波兰、捷克、南斯拉夫等战争受害国的大量 揭发举报材料扣押甚至销毁,有时竟然蛮横地拒不接受,造成对相当多的一批战犯 不能立案或重罪轻判。最令西德政府丢人现眼的是,身为联邦政府国务秘书的汉斯 ·格罗布克,竟是一个长期隐瞒罪恶历史的纳粹战犯。他在纳粹统治时期曾任内政 部部长助理和总顾问,是甲级战犯、内政部长威廉·弗利克的得力助手。他亲自参 与了迫害犹太居民和被占领国家居民的《纽伦堡种族法》和《国籍法》的起草工作 ;后又代表内政部出席了臭名昭著的万湖会议;还曾到东欧一些国家,协助艾希曼 督促犹太人问题的“最后解决”。他的所作所为证明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乙级战犯, 战后初期,曾被盟国有关机构列为第101 号战犯。他在战后依然怕恶不俊,积极庇 护和串联了大批纳粹战犯。仅在联邦外交部内,他就安插、推荐了相当一批纳粹战 犯,其总数竟占到官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上下。然而,直到前民主德国把这件事的真 相公布于众,西德政府才于1963年夏天将他免职。 还有一大批从事过活人试验、无痛致死、化学战、细菌战的纳粹战犯,因为拥 有教授、专家、学者、博士、研究员等显赫的头衔,二战后仍然在西德各大学执教, 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汉斯·于尔根占据着教育部部长级官员的高位;威廉·海尔 米什在基尔学院任教;奥托·希勒,维尔纳·马凯尔特,汉斯·格里姆,莱因哈特 ·霍恩,克劳斯·希凯尔特,盖尔哈特·门德,弗里茨·阿尔特,康拉德·梅耶尔, 赫尔曼·奥宾,保罗·里滕布什,诺伊曼,普雷耶尔等人也都在高校任教。 另一桩案件涉及鲁道夫·陶厄,他是纳粹德国的一名医学专家。战争期间,陶 厄在法兰克福的海军航空材料学校供职。战后初期,有鉴于他的纳粹党员、党卫军 成员和冲锋队的身份以及参加另外5 个纳粹组织的不光彩历史,他被‘非纳粹法庭 “列人二类战犯的行列。他因此被所在的研究所解雇。但为时不久,他就被法庭改 列为第四类纳粹分子,成为所谓”受蒙蔽的追随者。“不久,陶厄即轻轻松松地拿 到获准出国定居的证件,以技术移民的身份前往美国。抵达美国后,他改行到设在 菲拉德尔菲亚的一家化工研究所工作。从此,再没有纳粹战犯的调查人员上门找他 的麻烦,无论是美国方面的,还是西德方面的。 其实,就连1963年被任命为西德政府总理的库尔特·基辛格,也是一个政治历 史值得打问号的人。他不仅加入了纳粹党,而且于1940—1945年长期担任纳粹德国 外交部负责对外宣传广播的官员,同时还是第三帝国宣传部与外交部之间的联络官。 这种姑息纳粹战犯的做法,不但遭到欧洲各个战争受害国的强烈抗议,而且引起德 国进步人士的反对和不满。 三、60年代中期特别是1969年以来至80年代末期。在国际反法西斯势力的影响 下,德国国内的进步势力也不甘落后,掀起了一轮缉拿漏网的纳粹战犯的高潮。当 时执政的以勃兰特领导的社会民主党政府支持和推动了这一高潮,法院、检察院系 统的进步力量也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继法兰克福组织奥斯维辛集中营审判案和哈根市举行索必博灭绝营审判案后, 又在杜塞尔多夫举办了玛伊达奈克集中营审判案,在斯图加特等地举办了其他主要 集中营审判案。 在这股浪潮中,相当一批漏网多年的纳粹战犯受到了罪有应得的惩处。例如, 汉堡的路德维希·哈恩落人法网。路德维希·哈恩在战争期间曾担任纳粹德国保安 警察与保安勤务处驻华沙的司令官,军衔为党卫军上校。他是镇压华沙地区抵抗运 动和对犹太居民推行“最后解决”的最主要的少数几个刽子手之一。由于他狡诈机 警,再加上英军占领当局的蓄意庇护,使他在40年代后半期曾多次逃脱送进法庭和 上绞架的厄运。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1973年,汉堡重罪法庭在暗 中掌握了他战争时期犯有罪行的充分证据后,以他曾在战时下令大肆杀害华沙帕维 亚克监狱的政治犯的罪名,判处他12年监禁。1975年,汉堡法庭又获得他参与摧毁 华沙犹太区、烧死上千名犹太居民的证据,因而再次将他押上被告席,改判他终身 监禁。 四、基督教民主联盟执政时期,德国追捕和审判纳粹战犯的力度逊色于社会民 主党执政时期,但是并未发生本质上的倒退。1998年社会民主党再次上台,德国国 内反法西斯势力重趋高涨,加之国际舆论的压力,德国惩处纳粹战犯更趋积极。1997 年4 月,德国梅宁顿地方检察院经过7 年调查取证,宣布对长期隐居在沃尔道夫村 的前纳粹集中营女看守露易丝·丹茨提出起诉。丹茨女士因在玛伊达奈克和奥斯维 辛集中营担任看守时残酷地虐杀女囚,于1947年12月被波兰法庭判处终身监禁;但 是10年以后,因东西方关系缓和即被开释。此次,梅宁顿检察院又发现了她的新罪 行:1945年4 月,党卫军当局将柏林以北的马尔科集中营及其他集中营的17000 多 个女囚押送德国西部的集中营。丹茨是负责押解的女看守之一。半途中,一个犹太 女孩要求和母亲一起走,而不要分开她们。丹茨闻讯大怒,决定好好教训这个不懂 规矩的劣种。她对女孩拳打脚踢,又加上鞭答,直到女孩倒在地上停止呼吸。1999 年4 月26日,德国斯图加特法院对现年79岁的纳粹战犯阿尔方斯·戈特弗里德进行 了公审。他本是乌克兰农村一个德国移民的后代。纳粹德军侵占其家乡后,他很快 参加了秘密警察部队。以后,又被调至玛伊达奈奈克集中营任党卫军小队长。1943 年二正月3 日,受希姆莱的指示,他直接参加了代号为“感恩节行动”。这一天里, 党卫军将正石万个犹太人分期分批驱赶到一条沟壕旁用机枪扫射。其中,戈特弗里 德一人就杀害了500 多人。 值得提出的是,在德国对缉拿、审判纳粹战犯日趋积极的大气候下,也存在与 主旋律相李的不谐和音:两德统一之际,又有些别有用心的官员,借庆典为名,将 狱中关押的纳粹女战犯不问罪行轻重而一概释放,即使是判处终身监禁的重犯也轻 松地出狱回家。不过,这毕竟是一股难以改变大趋势的余波甚至暗流,不能掩盖日 益向前发展的德国社会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