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爱情芥末酱2(1) 汤姆每到睡前就要读几首,想当然地,他也因此而毫无做爱的兴致。有时候, 他会大声念给我听,我当时还觉得很贴心,因为我们通常各自看完书就倒头大睡, 并不常念给对方听;只是,我现在难免怀疑,他读诗给我听的真正目的,其实是 想浇熄我做爱的兴致。这些诗总是带来无法想像的沮丧,例如:" 恍若朽木/半 埋于土中/我那未曾开花的生命啊/已然哀伤凋零" 。 就这样,我坐在床上,拿着一杯酒、翻着死亡诗集,尽最大努力不要去想汤 姆,或汤姆与凯特,或汤姆与凯特正在做什么,以及他们是不是正在做那件事, 突然电话响了起来。 我的心跳得半天高。 我让答录机接听。是尼娜? 皮布尔用手机打来的电话,她也是今晚的客人。 她对着答录机说:" 艾莉森,我只是要告诉你,男人们终究会回来。" 那天晚上,汤姆在电话中的最后一句话是:" 别把这件事写出来。" 他认为我可能会把芥末酱事件、晚餐聚会和那通电话,写入我每星期七百字 的专栏。我念大学就开始写专栏,到跟汤姆分手的时候,已在这份有点另类的 《费城时报》刊载多年。《费城时报》跟纽约格林威治区的《村声》大同小异, 只是我们在费城而非纽约,所以经营很困难。 我有个朋友艾瑞克,他在费城长大但现在住曼哈顿。他说费城这个小地方, 小到连新闻主播都算是名流。艾瑞克总是把真话说得一针见血,让人无比沮丧。 可是,我好像无法不写到汤姆。我的专栏常会写到他,不能没有交代就突然 消失;我会据实以告。然而这会牵涉到几个原则,还有一个问题。首先,这种分 手方式太令人难堪;这是我挂上电话那一刻的感觉。如果不是一屋子人当场看到 我被抛弃的方式,我认为我很可能会把故事稍作更改,让汤姆的行为不那么伤人。 这不是要保护他,而是保护我自己。 另一个问题则是,我该怎么写。我怎会跟这么差劲的人在一起?这幅拼图骤 然间失去太多块,即使我搞得清楚,也没办法在专栏里交代,这个我完全不了解 的人为何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读者更会看得一头雾水吧。这些是原则性的问题。 特殊的问题则为:汤姆是律师,他已经明白地要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 我如果明知故犯,会不会吃上官司?根据我的经验,许多作者一天到晚担心他们 写的东西会被告上法庭,那些忧虑多半是无中生有;但是,以我的情况,可能性 非常大。尤其,专栏里用的都是真名。我没办法另外取名字,我会搞混。而且个 人的背景细节也都几乎没有更改。教人写作的书总是千叮万嘱:" 认得出来的细 节" 务必改写,但我就是做不到。 有件事我要先说明,早在波姬? 小丝演出" 我爱苏珊宝贝" (Suddenly Susan) 那部电视喜剧,对通俗文化造成冲击,并使得描写单身女性日常生活的专栏变成 既无聊又愚蠢而且了无新意的陈腔滥调之前,我已是写这种专栏的作家了。而当 这类专栏大行其道的时候,我当然更没有停笔的道理。 我常想,如果我在容易受影响的文艺青年时代,有幸认识以机智诗和短篇小 说闻名,并且在一九六二年获得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多罗茜? 帕克(Dorothy Parker), 我应该会以她作为我的偶像。可是,我在亚利桑那州长大,我们那里看不到常常 刊登帕克女士文章的《纽约客》,我们只有后来编剧并导演了" 西雅图夜未眠" 以及" 电子情书" 这些电影的诺拉? 依弗朗(Nora Ephron),所以我只好以她为 偶像。不过,后来我发现多罗茜也是诺拉的偶像时,真的非常高兴。 不幸的是,像我这种人想要成为多罗茜? 帕克,或甚至诺拉? 依弗朗,都非 常困难,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仅不是犹太人,我甚至是犹太人的对立方。我 家是基督教福音派,相信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例如反酒、反赌、反堕胎、反同性 恋、反色情散布,坚定维护家庭价值等),是一群既缺乏喜剧细胞而又毫不知性 的人。我们甚至没有自我憎恨的传统,即使大家都希望我们赶快憎恨自己。